【财务管理税务规划 】税法精炼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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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税法 精炼版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税法 精炼版 第二章增值税第二章增值税 (零)概述(零)概述 1.增值税属于流转税 2.增值税采用间接计算方法 3.增值税的特点 1)税收负担由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担 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3)属于价外税制度 (一)纳税范围(一)纳税范围 A.销售或进口的货物销售或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视同销售行为: 1)委托代销 委托方委托方: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收到代销款、发货后 180 天,其中较早者 受托方受托方: 1)出售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 2)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

2、项税额; 注: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 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移动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3)货物的特殊处置方式 自产、 委托加工的货物自产、 委托加工的货物外购的货物外购的货物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建造不直接 生产的固定资产 : 办公楼、厂房)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建造不直接 生产的固定资产 : 办公楼、厂房) 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视同销售视同销售 进项税转出进项税转出 (最终使用)(最终使用) 投资、分配、赠送(外部移送)投资、分配、赠送(外部移送)视同销售视同销售 B.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的加工、

3、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受托加工货物,委托方主要原料,受托方加工、并收取加工费; 修理、修配:受托对损伤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 C.提供应税服务提供应税服务 试点行业应税服务特别注意内容 陆路铁路、公路、缆车、索道 水路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 航空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交通运输业 管道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 1)邮政普遍邮件寄递、邮票发行、报刊发行 2)邮政特殊义务兵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烈士遗物的寄递 邮政业 3)其他邮政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 基础电信固网、移动网、互联网等 电信业 增值电信利用固网、移动网、互联网等提供服务 1)研发和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4、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勘察勘探 2)信息技术软件、电路设计及测试、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管理 3)文化创意设计、商标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和会议展览 4)物流辅助 航空服务、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 输代理、代理报关、仓储和装卸搬运 5)有形动产租赁 1)含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2)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 6)鉴证咨询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部分 现代服务业 7)广播影视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播映服务 注:向其他单位、个人,无偿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视同应税服务。 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以社会公众为对

5、象的,免征增值税。 (二)两类纳税人(二)两类纳税人 1.划分标准(年应税销售额) 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主营:货物生产,提供应税劳务50 万以下(含) 50 万元以上 批发、零售货物80 万以下(含)80 万元以上 提供应税服务 500 万以下(含)500 万元以上 2.申请和管理 一般纳税人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账簿、核算制度完善。 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3.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购进扣税法(购进时、销售时)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收法 4.两类纳税人之间往来业务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1)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 2)税务局代开专用发票,

6、一般纳税人可以按 3%计算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不抵扣进项 (三)税率征收率(三)税率征收率 1.税率(一般纳税人) 税率适用范围 17% (1)销售或进口货物;(2)提供应税劳务; (3)有形动产租赁; 13%销售或进口:食、用、文、农 11%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 6%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除外);增值电信 零税率(1)出后货物;(2)向境外提供研发、设计服务;(3)国际运输 注:1)适用 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食)粮食(不含淀粉)、食用植物油、鲜奶(灭菌乳为 13%;调制乳为 17%); 用)自来水、冷暖气、煤气、天然气、沼气、民用煤炭制品; 文

7、)图书、报纸、杂志; 农)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2)国际运输:(境外包括港澳台,不包括海关监管区域。) 境内出境,境外入境,境外运输。(包括:程租服务,用于国际运输) 3)零税率不等于免税。零税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2.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A.小规模纳税人 1)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提供应税服务:按 3% 增值税售价(13%)3%增值税售价(13%)3%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 2% 增值税售价(13%)2%增值税售价(13%)2% B.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办法征收 1)一般情况:按 3% 增值税售价(13%)3%增值税售价(13%)3% 2

8、)销售使用过的,2008.12.31 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减按 2% 增值税售价(13%)2%增值税售价(13%)2% (四.1)销项税额(四.1)销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当期购进扣税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额 2.销售额(一般销售方式一般销售方式) 1)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2)价外费用: 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运输装卸费。 注:价外费用视为含增值税收入,需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 3)销售额不包括:(不构成销售方收入) 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代垫运费;代办保险费,代收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3.销售额(特殊销售方式特殊

9、销售方式) a)折扣折让方式 三种折扣折让 税务处理说明 折扣销售折扣销售 (商业折扣) 折扣额可以可以扣减 (一张发票“金额栏”上注明) 实物折扣:按视同销售中“无偿赠送”处 理,实物款额不能减除 销售折扣销售折扣 (现金折扣) 折扣额不得不得减除发生在销货之后,属于一种融资行为 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折让额可以可以减除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给予的补偿 注:销售退回,销售方冲减销项,购货方冲减进项。 b)以旧换新 不得扣减旧货价格。销售额:新货同期销售价。 注:金银首饰例外,可扣减旧货价格。 c)还本销售 销售额: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d)以物易物 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

10、税额; 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e)包装物押金 一般产品一般产品: 1)时间在 1 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 2)时间超过 1 年,或逾期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 注: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 包装物押金的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酒类产品酒类产品: 1)啤酒、黄酒:按一般产品处理; 2)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 f)直销企业 直销企业直销员消费者 销售额: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直销企业消费者 销售额: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4.销售额(视同销售视同销售) 按照

11、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2)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3)组成计税价格。 租价销售额=成本+利润+税金(价内税)租价销售额=成本+利润+税金(价内税) =成本(1+成本利润率)+税金(价内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税金(价内税) 5.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含税销售额/(1+税率) 需换算的情况:普通发票;零售行业;价外费用。 (四 2)进项税额(四 2)进项税额 1.进项税额抵扣 1)以票抵扣 2)计算抵扣 A.购进免税农产品 免税农产品进项税额农产品买价13%农产品买价13% 特殊情况: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

12、价款(1+10%)(1+20%)13% 烟叶采购成本=收购价款(1+10%)(1+20%)87% 其中,10%为烟叶补贴,20%为烟叶税。 B.运费抵扣 运费进项=支付运费11%支付运费11% C.含税售价换算 进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注: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从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应冲减进项。(返还收入视同含税) 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购进的物品才有进项税额) 1)简易办法征税 2)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办公楼、厂房等),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3)免征增值税项目 4)因管理原因的损失 5)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3.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

13、扣项目,需转出) 上面前 4 项的购进货物,改变了生产经营用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已抵扣了进项税额,需要在改变用途时,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办法: 1)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 2)无法确定进项税额的: 按当期实际成本(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 计算、转出进项税额。 3)区分“不得抵扣”与“可以抵扣”比例: 需转出进项税额=总税额(免税、非应税收入/全部收入) 注:收入,不含增值税。 4.税控系统相关进项 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技术维护费,“价税合计额”全额抵减。 非初次购买,自行负担。 (五)特殊经营行为(五)特殊经营行为 1.混业经营 含义:多种

14、不同税率增值税业务 处理:按各自税率,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税率。 2.混合销售 含义:同时有增值税业务、营业税业务,二者有从属关系 处理:按主业,只缴一种税 举例: 1)建材商店,销售建材并负责安装,为“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2)建筑公司,包工又包料承揽工程,为“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特殊规定: 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按“兼营非应税”处理 3.兼营非应税劳务 含义:同时有增值税业务、营业税业务,二者无从属关系 处理:分别缴纳增值税、营业税 举例: 1)购物中心,既销售货物,又提供餐饮服务; 2)酒店,提供就餐和住宿服务,又设商场销售货物。 (六.1)进口货物(

15、六.1)进口货物 征税范围: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税率:与国内货物相同。 应纳税额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应纳税额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报关进口当天 (六.2)出口货物(六.2)出口货物 0.注:增值税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对消费税出口货物免税。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政策: 1)退(免)税政策出口免税,并退税 2)免税政策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3)征税政策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1.退(免)税政策 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退还其在国内已缴纳的增值税。 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1)“免、抵、退

16、”税办法 A.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销项税额,未抵减完的予以退还。 B.适用:(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零税率应税服务。 C.1 生产企业生产企业 1)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价款(征税率-退税率) 2)当期应纳税额=普通应纳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若为负,即表示“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3)“免、抵、退”税额=出口价款退税率 4)当期退税额=“免、抵、退”与“未抵扣完的进项”中较小者 5)当期抵税额=“免、抵、退”-当期退税额 6)结转下期可抵扣的进项=“未抵扣完的进项”-当期退税额 注:出后货物若使用了免税进口的原材料,则出后价款中,应扣除免税进 口价款。 C.2 零税率应税服务零税率应税服务(国际运输) 1)“免、抵、退”税额=取得收入退税率(11%) 2)计算“为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3)计算“退税额”和“抵税额”(参照生产企业) 2)“免、退”税办法 A.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B.适用:(不具生产能力的)出口、外贸企业 C.计算:应退税额=计税依据退税率 2.免税(免税,不退税)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2)避孕药品和用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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