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课件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45894748 上传时间:2020-09-24 格式:PPT 页数:101 大小:45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01页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01页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01页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101页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10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课件(10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1. 总 则,适用范围 监理原则 工作任务 监理依据 责任划分,1.1 适用范围,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小型水利工程参照执行。 水利工程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水土保持、移民、水资源保护等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修复)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的统称。 本规范中如监理工作依据、工作方法、工作手段、质量控制、合同完工验收等内容,同样适用于小型水利水电工程。 本规范中关于计量与支付部分的相关内容(包括条文、表格等)均基于单价计价方式或以单价计价方式为主的混合计价方式。不论是中型或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如果采用总价计价方式

2、,则本规范中关于计量与支付部分的条文及相应的表格大多数都不能适用。,1.2 监理工作的原则,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公正、公平、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续1.2: 如何做到“独立、公正”,监理单位受发包人委托执行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进行现场合同管理,客观上处于合同双方之间的第三方地位,要求公正地处理承、发包双方的争议。 由于监理单位是发包人聘用的,其公正性常受到承包人质疑,认为他们偏袒发包人。有的发包人则认为监理单位是受我聘

3、用的,理应按我的意图办事,也例监理单位难于坚持公正立场。 合同双方要支持和理解监理人的公正立场,尽量使双方争议在监理人公正协调下解决。监理人办事公正,能够处理好合同双方大部分争议,提高了合同管理的效能,对顺利推进工程建设有利,还能节省用于争议调解或仲裁的时间、精力和费用。 这一点在关于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应遵守的规定里也有叙述。,续1.2: 需要发包人批准或同意的事件,1.3 监理工作任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应以合同管理为中心任务,以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为核心,加强信息管理,协调建设各方的关系。,1.4 施工监理依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及

4、其强制性条文 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1.5 监理的有关责任,监理单位为实施施工监理而进行的审核、核查、检验、认可与批准,并不免除或减轻责任方应承担的责任。 监理机构应对所监理工程的各类文件和活动结果进行审核、核查、检验、认可与批准,但这些不免除或减轻发包人(如提供的图纸、施工场地、工程设备等)或承包人(如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检验测量结果等)应承担的责任。有些承包人、设计人或发包人以已经过监理人审核、核查、审批等为由,免除或减轻自己的相关责任,这一点是不成立的。甚至有的承包人在完成工序后,不实行自检(即“三检”),直接报请监理人进行检

5、验,从而将责任推给监理人。 因监理单位的直接原因致使工程项目遭受了直接损失,监理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或监理合同约定予以相应的赔偿。,1.5.1 监理人责任种类,监理人应承担以下三种责任: 与他人串通一起的责任; 严重失职的责任; 不尽职的责任。,1.5.2 监理与他人串通的责任条件,监理人与发包人、承包人串通,并带来不良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主要包括: 监理人与发包人串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监理人与承包人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监理人与发包人或承包人串通,将不合格的建设部位(工序)、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监理人与承包人串通,故意隐瞒有关数据,严重影响工

6、程安全。,1.5.3 监理失职的责任条件,监理人员没有按规定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则可认定监理人员失职,主要包括: 没有按规定对有关文件进行核查、审查、审批等。如施工图纸的核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戒工程变更的审核等。 没有对重要隐蔽工程、工程隐蔽部位和关键部位的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与监督。即没有对监理规范、监理合同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了必须进行旁站的部位进行旁站。 没有对承包人的不良行为,施工中影响或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况进行处置。,1.5.4 监理不尽职的责任条件,要想判断监理是否承担不尽职的责任,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监理要尽自己所能真正履行职责和义务”。 监理人员是否具

7、备胜任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条件,即监理人员的监理能力是否满足监理的要求。监理能力是确保监理人员履行义务的前提条件。 监理人员是否确实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职责和义务。,1.5.5 监理责任形式,监理责任形式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关于民事责任中的赔偿责任,分为连带赔偿责任和单独赔偿责任两种情况。,2 术 语,监理大纲监理单位在监理招标投标阶段编制的规划性文件。 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项目监理工作的操作性

8、文件。 以上三个阶段性文件的具体内容、深度、作用和编制的时间是不同的。监理大纲好比是“可研报告”,监理规划是工程的“初步设计”,监理实施细则相当于“施工设计”。,续2: 主要监理文件综述,3 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监理单位 监理机构 监理人员,3.1 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应遵守的规定,1. 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当事人各方合法利益。 2. 不得与所承担监理项目的承包人、设备和材料供货人发生经营性隶属关系,也不得是这些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3. 禁止转让、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不得聘用无监理岗位证书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 4. 禁止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监理业务。,3.2 监理机构

9、,监理机构是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由监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 监理单位应于合同签订10日内将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总监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总监调整,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调整,总监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GB),3.2.1 监理机构的基本职责和权限,共15条,略。 建筑法规定:国家鼓励发包人在施工监理活动中对工程造价、进度、质量等全面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协调。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是受发包人委托监督管理合同的实施,其主要工作为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并为此进行合同管理以及协调合同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 监理

10、单位的职责和权力是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中规定,由以包人授权的,发包人可以根据监理单位的资信和经验以及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授权的范围。发包人可以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批准,批准的内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 需要发包人批准或同意的事件,在监理工作的原则中已经叙述。,3.2.2 监理人员规则,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注册管理制度。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系岗位职务。各级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 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设备供货人有其他业务和

11、经济利益关系。,3.2.3 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一名总监只宜承担一个项目,如需担任两个项目或标段(GB: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时,应经发包人同意,并配备副总监。(GB:无配备副总监的要求,并规定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监理机构内一般按工程项目和专业设置工作部门,总监可以授权下限部门负责人以出其权限内的指示和处理日常工作。,续3.2.3 GB中关于各级监理人员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副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根据监理

12、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副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3.3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监理工程师职责 监理员职责,3.3.1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水利工程建设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 水利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的16项主要职责,GB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的13主要职责。分述如下:,续3.3.1: 监理机构管理方面,1.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 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确定部门职责分工,确定各级监理人员

13、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 负责监理机构中人员工作考核,调换和调整监理人员。,续3.3.1: 开工准备工作等方面,4. 审核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 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GB中无此项职责),续3.3.1: 会议和签署方面,7.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 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续3.3.1: 合同管理方面,9. 审核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 10. 主持处理违约、变

14、更和索赔,签发变更和索赔文件。 11. 主持协调工作,调解争议,解释合同条款。 12. 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适宜的技术、管理或施工人员。(GB中无此项),续3.3.1: 质量管理与工程验收方面,13. 审核质保体系文件,审批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组织处理质量、安全事故。 14. 组织或协助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投入使用和竣工验收。 15.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 检查监理日志,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3.3.2 副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GB规定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1.

15、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工作。 2.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3.3.3 总监不得授权给副总监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水利监理规范中明确了九项工作总监不得授权,分别是: 1.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 主持审核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复工通知。,续3.3.3: 总监不得授权给副总监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5. 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6. 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7. 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适宜的技术、管理或施工人员。

16、 8.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9. 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3.3.4 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监理工程师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开展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共15项,除参与、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和建议的外,直接负责的主要有以下几项:,3.3.5 监理工程师直接负责的工作,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签发一般监理文件(如通知,现场指示,联系单等) 核查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质量情况 检验工程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填写监理日志,3.3.6 总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工程师职责比较,3.3.7 监理员主要职责,监理员的主要职责共7项,主要是检查、核实、记录原材料及检验,施工现场人员、施工程序、方法、过程,工程计量、质量评定等情况。,4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基本工作程序 主要工作方法 主要工作制度,4.1 基本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可以归纳为以下基本程序: 签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