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2020年整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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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 1 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 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 定本评审规范。 第二条 专业划分 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 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 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 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 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 年宫(少

2、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 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 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 术人员。 第四条 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 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 申报资格 / 9 2 第五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 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 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 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一)中学一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

3、技术工作 2 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 4 年,任助级职务 4 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任助 级职务 4 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任助级职务 4 年。 (二)小学高级教师 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 年; 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 4 年,任助级职务 4 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5 年,任助 级职务 4 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任助 级职务 4 年; 5、具有中等(幼儿)

4、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 术工作 9 年,任助级职务 4 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 2 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 中级任职资格 5 年; / 9 3 (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 育教案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 5 年; (四)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幼儿 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 5 年。 第八条 执业资格要求 取得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

5、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条 中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具有任教案科 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所掌握的专业知识 能与教案、教研等实际工作相结合。 (二)能较好地掌握现代教育信息,了解本学科教案改 革的基本状况。 (三)能较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 教案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 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案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 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 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 兼职教师应

6、当兼任 1 门课程的教案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 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 1/3。 / 9 4 (二)教案效果 1、熟悉和掌握学科课程规范和教材,执行课程计划, 胜任所教案科大循环教案工作,认真备课,无违反任职学校 规定的教案常规及纪律行为;能积极钻研教案,坚持进行教 案反思,有 1 篇典型课例或学习体会文章在校内外交流。 2、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知识经验,基于学生 基础设计教案,有较强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案能力,学生在 原有基础上提高幅度较大。 (三)参与校级教育教案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学校的校 本教研活动,能发现和解决教育教案实践中的问题。认真完 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次和教研活动次数,有

7、听课笔记,撰写 关于教案评价和教育教案研究方面的文章。 (四)注意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既教书又育人,教育效果好,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班主任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注重学 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作效果好,所带班级或所承担的思 想政治工作,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被评为校 级文明班级或优秀中队, 或承担 2 次校 (乡) 级或 1 次县 (区) 级主题班(团、队)会,教育效果好; 2、协助班主任共同做好学生的经管工作,结合学科教案渗 透德育效果好,撰写有关素质教育或德育工作的论文或经验 总结,并得到同行认可。 (五)教研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教 育教案研究能力,

8、 独立组织过县 (区) 级教研活动。 在县 (区) 级教案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每 年深入学校听评课至少 30 学时,有原始的听评课记录。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 9 5 1、教案中能够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胜任教 育教案工作,在一个教案循环期内所教班级学生的成绩合格 率、优秀率明显提高,是校级教案新秀或教案骨干; 2、在校内结合学生发展需要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实践活 动,在校本教研中骨干作用明显,每年进行专题讲座(包括 经验介绍)或校级公开课(包括展示课、观摩课、研讨课和 优质课)1 次,并有讲稿或教案; 3、获得 2 次乡级或

9、 1 次县(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 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一项即可)。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 CN 或 ISSN 统一刊号,且公开 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字 数 1500 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 ISBN 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 或译著或教材 1 部,字数 1 万字以上; 3、有 3 项教科研成果在校内交流,或有 2 项教科研成 果在县(区)级学术会议上交流,或有 1 项教研成果或 1 篇 经验总结在市(地)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十一条 副高级职务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一)全面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等

10、知识,并能自觉地 运用于教育教案中。 (二)对任教案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理 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并贯穿于教案、科研等实际工作中。 (三)全面了解教育教案改革和本学科发展状况。 (四)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 9 6 (一) 教案工作量应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授课时数。 正校级领导应当深入教育教案工作中,授课或听课时数达到 本学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 1/3;副校级领导及以下 兼职教师应当兼任一门课程的教案工作,授课时数达到本学 科或学校教师平均授课时数的 1/3。 (二)教案效果 1、熟练掌握学科课程规范和课程计划,能出色完成 1 门学科的教案工作。胜任所教

11、案科大循环教案工作。掌握教 育教案规律, 课堂教案效果好, 在本校或当地有较好的影响, 在教案和教研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关注全体学生,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热爱学生, 有很高的课程实施能力及教案能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获得 预期的应有的发展。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案研究能力,积极开展教研活动, 承担教育教案研究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坚持不断进行教育教案问题的研究,能独立承担校 级科研课题,较好地解决问题,并形成教育教案反思或叙事 等材料; 2、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在学校组织的本学科教研活动 中,发挥骨干作用,提供 2 篇教案案例或心得体会。积极参 加网络教研活动,及时发现并推广

12、先进的教案经验。 (四)坚持教书育人的正确方向,积极探索德育工作规 律,针对性、实效性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胜任班主任工作,育人效果显著。所带班级学生整 体素质好,结合学科教案,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工 作富有实效,组织校级主题班(团、队)活动 2 次或县(区) 级 1 次,受到有关部门的好评或奖励,班风优良,获得了校 级文明(优秀)班级称号 3 次或县(区)级 1 次; / 9 7 2、结合学科教案,主动配合班主任,积极开展素质教 育和思想道德教育, 坚持进行教书育人问题研究, 成果明显, 至少撰写 2 篇有关素质教育的论文或经验总结; 3、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县(区)级文明单位或先

13、进集体 等称号。 (五)教研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经管、研究和指导 教育教案活动的能力。熟练掌握本学科的课程规范、教材、 教法,经常组织教案研讨、交流等教研、科研活动,有力推 动了校本教研活动。有专题讲稿,有研究成果、总结材料, 有深入学校的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等,每学期深入学校听评课 至少 50 学时。每年都在县级教案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 研究课、或培训讲座。积极参加网络教研活动,总结推广素 质教育经验,在本学科课程改革实施中,经常有教案案例评 析或指导教育教案方面的心得体会文章在本院(校)交流或 在有关教案报刊上发表。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三: 1、面向全

14、体学生,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所教案科成绩 在本校同年级或在同类学校名列前茅,学生整体学习成绩提 高幅度较大(提供由教导主任、业务校长签字的任课班级一 个循环期内学生成绩原始材料),学生个性特长获得比较充 分的发展,在各种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在社会实践活动或 科学实验中获得好评; 2、是县(区)级教案新秀或教案骨干,充分发挥教书 育人的示范引领和骨干作用。积极探索教案艺术和追求教案 特色。至少承担县(区)级有影响的公开课(包括展示课、 观摩课、研讨课和优质课)3 次,并有教案和反馈,结合学 生发展需要积极组织或参加校本教研活动,进行校级专题讲 / 9 8 座(包括经验介绍)3 次,讲座体现课程改革

15、和教育教案实 践的要求,并有讲稿,积极参加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建 设,能够承担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教案任务; 3、在指导青年教师,提高青年教师水平和教育教案能 力方面成绩显著。在学校传、帮、带新教师作用明显,送教 下乡或支教作用突出; 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近五年来获得县级政府、人事 部门、教育部门授予的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 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1 次。 (二)学术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 CN 或 ISSN 统一刊号,且公开 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字 数 1500 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 ISBN

16、统一书号的本专业专著 或译著或教材 1 部,字数为 2 万字以上; 3、有 2 项教科研成果获得市(地)级二等奖,或在市 (地)级学术会议上交流。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评审规范中所规定的申报资格、评审条件 等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三条 本评审规范中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 第十四条 本评审规范中涉及的各级任职资格均指本专 业的。 第十五条 本评审规范中涉及的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均 应为本专业的,且为任现职以后取得的。 第十六条 本评审规范中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 / 9 9 第十七条 凡提交的工程、实验等成果必须经同级教育 行政部门主管基础教育机构审批、备案。 第十八条 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宫等单位教师的资格 证书和学历要求,参照高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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