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 苏州市山塘小学弱电系统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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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SZHX-2008-JC- G-003 号 第 1 页 共 83 页 招标投标 苏州市山塘小学弱电系 统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 苏州市山塘小学弱电系 统项目招标文件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SZHX-2008-JC- G-003 号 第 2 页 共 83 页 标书编号:SZHX-2008-JC-G-003 号标书编号:SZHX-2008-JC-G-003 号 招 标 文 件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苏州市金阊区教育文体局招标单位:苏州市金阊区教育文体局 招标项目: 苏州市山塘小学弱电系统项目招标项目: 苏州市山塘小学弱电系统项目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SZ

2、HX-2008-JC- G-003 号 第 3 页 共 83 页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 月 年 月 总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招标书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第七章:项目需求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SZHX-2008-JC- G-003 号 第 4 页 共 83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金阊区教育文体局之委托, 就苏州市山塘小学弱苏州市山塘小学弱 电系统项目电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

3、标。 1.招标项目编号:SZHX-2008-JC-G-003 号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苏州市山塘小学弱电系统项目(详细需求见第七章) 3.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SZHX-2008-JC- G-003 号 第 5 页 共 83 页 3.6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7 投标人应

4、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8 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购买标书时须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 (购买标书时须提供复印件 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2008 年 11 月 26 日-12 月 3 日起 09: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 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三香路 389 号苏州行政服务中心东 区二楼,苏州海关对面) (3)出售方式:至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现金支付。 (4)售 价:300 元/份(如需邮购,另加 50 元) 5.答疑问题: (1)提交截止时间:2008 年 1

5、2 月 3 日 17:00 时前请有疑问的以书面形式传真至我公 司。 (2)提交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三香路 389 号苏州行政服务中心东 区二楼,苏州海关对面)。 (3)Fax:051268700399 6.答疑会召开时间:2008 年 12 月 4 日 9:30 整 答疑会召开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三香路 389 号苏州行政服务中 心东区二楼,苏州海关对面)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08 年 12 月 19 日 13:00 整 (2)接收截止时间:2008 年 12 月 19 日 13:30 整 (3)接收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

6、有限公司(苏州市三香路 389 号苏州行政服务中心东 区二楼,苏州海关对面)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顾瑜 TEL:13776029131) 8.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08 年 12 月 19 日 13:30 整 (2)开标地点: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三香路 389 号苏州行政服务中心东 区二楼,苏州海关对面) 9.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三份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SZHX-2008-JC- G-003 号 第 6 页 共 83 页 10.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投标保

7、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白塔分理处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白塔分理处 帐 号:552701040003423帐 号:552701040003423 投标保证金必须按银行规定的支付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前一天达到指定帐号。 11. 交货日期:2009 年 7 月 31 日前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苏州市山塘小学 安装地点:苏州市山塘小学 1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13. 中标服务费率:收费标准:中标金额 100 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 1.5%; 中标金额 100500 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 1.1% 中标金

8、额 500-1000 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 0.8% 中标金额 1000-5000 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 0.5% 注 : 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若中标金额为 150 万, 则中标服务费 (100 1.5%(150100)1.1% ) 14. 采购单位:苏州市金阊区教育文体局 联系人:钱艳 联系电话:0512-68664171 15.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联系人: 叶筱凤/顾瑜 (2)联系电话:13606202029/13776029131 (3)传真电话:0512-68700399 (4)联系地址: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三香路 389 号苏州行政服务中心东 区二

9、楼,苏州海关对面) (5)邮政编码:215000 (6)电子邮箱: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SZHX-2008-JC- G-003 号 第 7 页 共 83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一、说明和释义 1. 说明1. 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 本次招标活动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 词语释义2. 词语释义 2.1 招标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 投标人

10、: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 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 2.6 乙方(投标人) : 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7 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 保险、安装或指导安装、调试、提供

11、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 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8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9 天:日历日。 2.10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1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SZHX-2008-JC- G-003 号 第 8 页 共 83 页 2.12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3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投标人二、投标人 3.本次招标方式、合格的

12、投标人3.本次招标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7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4. 投标委托4. 投标委托 4.1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第三章) 。 5. 投标费用 5. 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 联合投标:6. 联合投标:此次招标拒绝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7. 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 7.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SZHX-2008-JC- G-003 号 第 9 页 共 83 页 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代理人将以书面

14、形式或投 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 ,答复将告知所有获得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 8.2 投标人的疑问提交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前 7 天使招标代理人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 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代理人收到。 9. 招标文件的修改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招标代理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 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9.2 招标代理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 一投标人, 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对所有

15、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9.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 招标代理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于投标时间前三天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 投标人,并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0. 投标答疑会10. 投标答疑会 10.1 投标人应派代表于投标邀请函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 10.2 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有疑问之处的,应在收到本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质疑或向苏州市金阊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直接反映情况 (0512-65588909) 。 招标代理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并 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 10.3 勘察现场 10.3.1 根据需要,投标人将被邀请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 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SZHX-2008-JC- G-003 号 第 10 页 共 83 页 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3.2 招标代理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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