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财务知识}经济师考试分类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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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财务知识经济 师考试分类记忆 财务管理财务知识经济 师考试分类记忆 上市公司连续 3 年出现亏损,应当暂停股票上市;债券上市公司连续 2 年出现亏损,应 当暂停债券上市交易。 收购要约的有效期不得少于 30 日,不得超过 60 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 收购要约 期满前 15 日内,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出现竞争要约时,初 始要约人更改收购要约条件距离收购要约期满不足 15 日的, 应当予以延长, 延长后的有 效期不得少于 15 日,但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 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超过 20 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在 6 个月以上的

2、,合 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 票据种类提示承兑期限提示付款期限票据权利的 消灭时效 汇票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 1 个月出票日起 2 年 定日付款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到期日起 10 天到期日起 2 年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 1 个月内 本票(见票即付)出票日起 2 个月出票日起 2 年 支票(见票即付)出票日起 10 天出票日起 6 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 个月有效,再追索权自 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 3 个月有效。 失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的 3 日内向票

3、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 12 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止付通 知书的,自第 13 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A、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没有限期; B、公民的发表权、财产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 50 年; C、法人或其他单位的发表权、财产权为作品首次发表后的 50 年; 图书出版着对版式涉及的使用权保护期限为 10 年。 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 12 个月, 外观 设计是在外观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的 6 个月。商标注册申请的优先权

4、在外国第一次提出 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的 6 个月。 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 18 个月,即行公布,自申请日起 3 年内,应进行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的期限为 20 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 10 年, 自申请日起计算。 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 商标注册初审通过后,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对商标注册的撤销权期限是商标注册之日起的 5 年,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 受 5 年限制。 脱离会计工作岗位 3 年的,所持会计证自行失效。 出资期限:出资期限: 1、兼并国有企业: 兼并方一般应在兼并程序终结日前一次付清,取得担保的情况下可以分期付款,在兼并 程序

5、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 50,最长付款期不得超过 3 年。 2、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收购国有企业): 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3 个月内付清,剩余部分经批准,取得担保的,在营业执照颁发 之日起 6 个月内支付 60以上,其余部分在一年内付清。 3、外商投资企业: A、1 次缴付出资的,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6 个月内; B、分期缴付出资的: 第一期出资=15,3 个月; 总期限:总期限: 注册资本总期限 50 万美元100 万美元300 万美元1000 万美元审批机关审定 人数限制:人数限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250 人 2、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313 人 3、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6、会:3 人(小公司可以只设 12 名监事) 4、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39 人 5、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5 人 6、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519 人 7、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2002 年 6 月 30 日前,=2 人;2003 年 6 月 30 日前,=1/3 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3 董事长的产生方式: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1、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 : 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 定 2、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有董事会选举产生 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长:产生

7、方式由企业章程规定 6、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 名,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会议制度及决议通过方式:会议制度及决议通过方式: 1、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B、公司的合并、分立; C、公司的解散与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D、修改公司章程。 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A、普通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 B、特别决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包括下列事项: (1)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2)发行

8、公司债券; (3)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4)公司章程修改; (5)回购公司股票; (6)公司与董事、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 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7)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额 20,应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 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包含下列事项: A、章程修改; B、终止、解散; C、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D、合并、分立 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 普通决议: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

9、由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包含下列事项: A、章程修改; B、注册资本增减; C、资产抵押; D、分立、合并、解散 E、委托合作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必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7、债权人会议: 普通决议: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 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以上; 特别决议: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2/3 以上 会议(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会议(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 1、职工代表大会: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 2/3 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厂长、工会、1/3 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代表

10、 1/4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的董事、监事 3、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由董事长(或指定副董事长)召集主持,1/3 以上的董事也可以提议召开 4、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发生下列情形的 2 个月内): A、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 2/3 时; B、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 1/3 时; C、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5、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必须有 1/2 以上的董事出席; 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1/3 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必须有 2/3 以上董事出席

11、; 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 1/3 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必须有 2/3 以上董事出席; 8、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 15 日内召集并主持。 人民法院、会议主席、清算组、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1/4 以上债权人要求是召开。 金额比例: 1、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 20时,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2、国有资产实际交易价格与评估结果相差 10以上的,占有单位应向同级财政部门作 出书面说明。 3、企业设立登记费: 注册资本总额比例 1000 万元 AND1 亿元 0 4、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

12、司外,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0 5、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6、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 万元 7、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 10提取,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 50可不再提取。用 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转增后留存的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后注册资本的 25;公益 金按税后利润的 510 提取 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 9、上市公司首次发行新股的条件: A、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35; B、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C、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拟发行股本总额的 25

13、(拟发行股本总额超过 4 亿 元的,社会公众股最低不得少于 15) ; D、发行股票前一年末的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30; E、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 20 F、公司最近三年连续盈利,预期利润率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10、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条件: A、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且最近一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 (净利润以扣非非经常性损益后与未扣除的损益较低者计算) ;属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上 市公司,上述两项指标为不低于 6; B、增发新股不超过上年末的净资产值;属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不受此限制; C、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

14、司平均水平; D、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 70; 11、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净资产总值不低于 1.5 亿元人民币; 12、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A、净资产值不低于 4 亿元; B、净资产税后利润率达到 10以上,税后净利润在 6000 万元以上; C、境外上市募集外资股预计可达 4 亿元人民币(折合 5000 万美元) ; D、创汇达到税后净利润额的 10; 13、发行公司债券: A、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 币 6000 万元; B、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 40 14、债券上市条件: A、债券期限在 1 年

15、以上; B、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15、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A、最近 3 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 10以上(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 7) ; B、扣除扣除非经常损益后,最近 3 年净资产利润率不低于 6(低于 6的,应当有良 好的现金流量) ; C、发行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 D、发行前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额的 40,发行后不超过 80; E、发行额不少于 1 亿元 16、可转换公司债转换为股份累计达到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 10时,应予以公告。法 人因可转换债券转股,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达到 5时,应当 在 3 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16、机构、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并向社会公告。未转换的,应当于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否则处以每日 1的 赔偿金。 17、基金的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 3 亿元。最低募集数不少于 2 亿元。封闭式基 金募集资金超过批准规模的 80方可成立,开放式基金净销售额超过 2 亿元,认购户数 =100 人方可成立 ; 一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 80,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8、基金上市条件: A、最低募集数不少于 2 亿元; B、存续期不少于 5 年; C、基金持有人不少于 1000 人。 19、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净资产折股比例必须为 100;国有企业改 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折股比例=65,股票发行溢价倍率=折股倍数 20、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上市公司前 10 名的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或者上市公 司前 5 名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21、重大关联交易: A、总额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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