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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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我县劳动力及易地搬迁劳动力有组织的转移就业,实现增收目的,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的工作机制,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劳务输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工作措施,实现有劳动力的家庭和易地搬迁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努力实现“就业一人、一户”的工作目标,努力提高转移就业劳动力务工收入。20年至20年3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二、工作措施(一)建立县乡村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合作社)。注册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人力资源公司(劳务合作社),按市场化方式落实就业创业政策

2、,负责以市场主体身份同其它劳务企业和用工主体对接业务,组织实施劳务输出,承揽本县各类行业的劳务外包,承担政府性公益性岗位管理、政府性用工派遣;结合我县就业培训项目情况,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农民全员培训业务,开展全县劳动力信息化管理等服务。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要为人力资源公司提供公平公正的参与机会,通过积极承接相关业务获得滚动发展。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镇(街道)综合服务大厅、易地搬迁安置点建立就业服务窗口,开展就业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镇)。(二)摸清劳动力供给清单。以镇(街道)为主体,村(社区)具体负责,依

3、托村支两委人员、驻村工作网格员、安置点社区干部等,做好农村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动态核实工作,收集掌握劳动者的就业失业情况、就业去向、就业单位、务工收入、培训及就业意愿等信息,建立农村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的培训就业基础信息台账,按照平时走访记录,随时更新劳动者就业创业动态。县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做好劳动力信息台账的建立和管理工作,随时抽查劳动力信息摸底质量,动态更新管理。县人社部门对数据质量不高、就业去向不明、就业状态不准的镇(街道)、村(社区)随时动态调度,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县人力资源公司)(三)掌握劳动力需求清单。积极收集

4、对口帮扶城市、传统劳务输出务工地、省内中心城市就业用工岗位,以及县内工业企业、农业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公益性项目(就业援助)等就业岗位,按地区、按岗位类别、按工种要求分别建立劳动力需求清单,为全县农村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岗位保障。(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公司)(四)推进就业信息化建设。在摸清劳动力资源信息的基础上,以合作共享的方式研发微信小程序,通过手机APP掌握最新劳动力资源信息,驻村工作队员(社区干部)要及时更新结对帮扶对象相关信息,为全县开展精准的劳动力供需对接提供有力依据。(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县人

5、力资源公司)(五)培育务工“带头能人”队伍。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带头能人”工作计划(见附件2),挖掘企业、合作社、劳务经纪人、外出就业先进典型、社会团体、农民工等群体中具有一定成效、一定经验和一定号召力的“带头能人”,建立“带头能人”数据库,通过寻找、培育及扶持鼓励,形成“政府+公司+带头能人”的公共就业服务一张网,精准实施就业工作,提高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县人力资源公司)(六)建立劳务输入地就业工作站。在现有的州、州劳务协作站的基础上,继续加强驻外劳务服务工作平台建设,由县人力资源公司选择实力雄厚、资源广泛的人力资源机

6、构,协商和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劳务输出对外服务网点。协议内容须明确合作公司负责提供就业信息和跟踪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岗前培训、外出交通服务、入职手续办理、月就业信息跟踪、离职权益保障、中转生活保障、再就业岗位提供、务工期间生活服务和用工权利维护等。原则上每50名至100名就业者合作公司安排1人负责跟踪服务,就业者超过500人的就业地建立实体就业服务站。(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镇、县人力资源公司)(七)深入实施技能提升行动。根据就业者就业需求,结合外输内转的市场需要,积极组织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针对性培训,提高“培训+就业”匹配度。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培训项目

7、和资金,通过精准识别培训对象、精准制定培训计划,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工作。结合劳务输出地岗位工种需求和本地产业优势、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等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或就近就地就业,从而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农村劳动力全员培训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出台就业奖励补贴办法。制定出台县就业补贴办法(试行)(见附件3),由就业补助资金、县财政预算资金对农村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输出就业进行奖励,对通过有组织输出就业的劳动力给予奖励,对参与有组织输出的人力资源公司、合作社、“带头能人”给予奖励,对在就业地为就业者提供有组织服

8、务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双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为成员的县抓党建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抓党建促就业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成果总结等工作。各县直职能部门、镇(街道)、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全县农村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二)加强资金保障。从县级财政单独预算资金、上级

9、转移支付的就业补助资金两方面给予资金保障,成立就业专项基金,保障就业工作顺利推进。资金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公司的注册经费、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宣传经费、奖补经费、各项宣传服务经费等。(三)强化督查考核。当前,我县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要倒排工期,细化目标任务,积极跟踪督导,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督查”,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就业工作将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县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因推诿扯皮、工作散漫等情况造成工作滞后的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人员责任。(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我县就业相关政策、工作措

10、施、先进典型,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企业、组织能人、社会团体等群体的社会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助推攻坚的浓厚氛围。 附件:1.县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2.县培育外出务工“带头能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3.县促进就业补贴办法(试行)附件1县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 长: 县委 县委副、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 县委副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 员: 县人大副主任、镇党委 县政协副主席、镇党委 县委办副主任、县开发办公室主任 县委办督查专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专职督学 县

11、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县委编办主任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县公安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住房城乡和建设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水务局局长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国家税务总局县税务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县总工会副主席 团县委 县妇联主席 县工商联副主席 县科协主席 县残联理事长 街道党工委 街道党工委 镇党委 镇党委 镇党委 镇党委 街道办事处主任 街道办事处主任 镇人民政

12、府镇长 镇人民政府镇长 镇人民政府镇长 镇人民政府镇长 镇人民政府镇长 镇人民政府镇长 县银行业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人民银行支行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分析研判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项困难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统筹推进我县抓党建促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抓党建促就业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抓党建促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需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附件2县培育外出务工“带头能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全县抓党建促就业工作,挖掘培育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过

13、程中的先进典型,采取积极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有效推动农村劳动力精准就业,助推全县攻坚,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挖掘培育劳务输出促进转移就业“带头能人”队伍,有效推动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劳动力务工收入,实现增收。20年至20年3年间,通过挖掘培育“带头能人”,实现有组织劳务输出人数达万人次以上,完成“一村一名带头能人”工作目标。二、工作步骤(一)挖掘“带头能人”1.“带头能人”的标准:在本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统筹力、号召力和丰富的就业组织经验,能热心为群众开展岗位推荐服务,且一年内累计带动农村劳动

14、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达30人以上的人员。2.“带头能人”的挖掘:通过各村支两委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挖掘“带头能人”,每村统计上报不低于1人,由个人申请或村支两委推荐,各镇(街道)初核并公示无异议后,于20年月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3.“带头能人”的职责:“带头能人”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宣传、能组织、能带动的作用,服务农村群众转移就业“最后一公里”,全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岗位服务和跟踪管理。(二)培育“带头能人”1.结对服务“带头能人”。各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对服务本地“带头能人”,动态掌握辖区内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和就业意愿,做好有外出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的宣传动员工作,充分收集“带头能人”务工地的优质用工岗位以及当地劳动力资源信息,在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劳务协作、劳务维权等就业服务方面加强与“带头能人”的联系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有效对接,稳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输出工作。2.提升“带头能人”综合素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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