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44987605 上传时间:2020-09-15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xx学校复课复工证明查验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课复工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0号)、中高职院校及初高级中学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和自治区教育厅全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全区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及市、县教育工委、教育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精神,结合我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实际,保障我校师生健康复课复学,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小组 成立灵山县xx学校复课复工领导小组 组 长:(XXX

2、校长) 常务副组长:(XXX副校长) 副组长:(办公室、安稳办、德育处负责人、年级主任) 成 员:(各班班主任 ) 在校长统一领导下,由各年级、各室审核师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的教职工、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教职工、学生的复职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教职工、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县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且疾控中心。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教职工及学生 1学生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主任批准。 2教职工康复后,在年级主

3、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职条件的上报校长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教职工及学生 1康复后,学生必须持有医院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由班主任陪同到年级主任处申请复课。经相关职能部门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2康复后,教职工必须持有医院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校长处申请复课。经相关职能部门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职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教职工及学生 1患病师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师生

4、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年级和处室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批准。 5校长批准同意后,相关年级及处室告知教师可以复课,班主任告知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职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教师和学生 1患病教师和学生痊愈后,按规定继续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满而身体健康可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同意后,告知教师和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教师和学生持灵山县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灵山县人民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得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批准。 5校长批准同意后,相关年级或处室告知班主任、学生、教师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xx学校 2020年3月20日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