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氢裂化正常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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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氢裂化正常生产安全管理规定1.1正常生产安全管理规定a. 凡新入厂职工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经过一个时期的培训、学习和实际工作后,须经车间对其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方可独立顶岗操作。 对进装置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人员负责。b. 与本装置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装置。外单位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凭介绍信才能进入装置。c. 进入装置人员必须劳保穿戴合格,出操作室进行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d. 严禁私自停用消防设备,挪用消防设施,破坏消防器材,对于消防设施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灵活好用。 e.严禁私自摘除或旁路紧急停车系统,严禁私自停

2、用安全卸压系统。f.操作室气防柜内的应急设施任何人员严禁随意挪用。g.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必须办理相关票证,在持有有效作业票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h.在装置内进行设备检修用火必须根据用火类别办理火票,严格执行用火管理制度。I.进入装置内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办理通行证。j.设备检修必须办理作业证,机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挂有明显警示牌。k.高温设备、管线上不得放置各种易燃物品。l. 车间所有职工不得擅自在馏出口、采样点、导淋等处排放石脑油、柴油、航煤、LPG等轻质油及氢气.m.严禁用水和蒸汽冲洗电机、电缆、电器开关等电器设备。n严禁使用空气直接吹顶有油气的管线。o.装内置严禁大量排放硫化氢和瓦斯,处理现场时要注意防护,不要站在下风向。p. 出装置的重油温度不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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