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疫情防控工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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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疫情防控工作须知1、目 的指导船舶和船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在船船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船舶运输生产秩序。2、职 责2.1公司应当建立船舶防控疫情管理计划,包括船上隔离计划,指导船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由船长担任组长、大副、轮机长负责人担任组员,监督船上所有人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2.2公司应当确保公司岸基与船舶的沟通联系,指定船长作为船舶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船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2.3公司船员部应从正规官方渠道,获取有关疫情防控信息,及时传递至船舶,指导船上防控工作。2.4船长应在船员餐厅及娱乐室等公共区域,放置船舶疫情应急处置

2、预案及流程图和船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供船员学习。2.5船长应当建立“防疫工作日志”。掌握在上船前曾途经存在疫情地区的船员名单,对疫情排查工作和日常防控工作进行记录和报告。3、管理措施3.1防护配置3.1.1根据船舶靠港情况及本船情况,汇总统计口罩、手套、体温计、消毒剂等必要防护用品需求,联系代理或报岸基管理人员,安排采购。3.1.2根据本船实际情况,设立单独的紧急隔离房间,该房间位置尽量选择远离餐厅、驾驶台、集控室等人员密集地。该房间需放置口罩、手套、消毒剂、体温计、退烧药等物品。3.1.3根据本船实际情况,在主甲板设立理货间或接待室,供代理、理货、码头工作人员、供应商等必要外来人员登轮开展工

3、作之用。该房间需放置应急口罩、手套、消毒剂等物品。3.2人员进出防控3.2.1严格落实“三暂停”:暂停船员换班、暂停船员下地、暂停船员家属上船探亲申请,特殊情况换班需报公司领导层批准;3.2.2船舶靠泊作业期间,船长应当督促梯口值班人员加强梯口管控,严格检查所有登轮人员证件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无关人员禁止登轮;3.2.3梯口值班设置登轮人员体温测量和登记岗,对登轮人员须先测量体温,如体温超过摄氏37.3度以及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人员禁止登轮;3.2.4.梯口值班人员应当严格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必要时穿戴防护服、佩戴护目镜。3.3船舶饮食安全3.3.1船舶伙食应当从正规供应商处采购,

4、尽可能避免从发生疫情的港口和地区购买,同时做好船舶伙食采购登记。有储存条件的船舶,一次性多采购,减少供给次数,减少船岸接触。3.3.2调整船员饮食结构,以新鲜蔬菜为主,增加瓜果蔬菜的采购,适当控制肉禽类伙食供应。厨房应做好防疫期间的伙食供给工作,保证伙食的营养健康卫生。3.3.3生食和熟食的砧板和刀具要分开,不吃生食品,尤其是肉类、蛋类和海鲜类;3.3.4严格落实分餐制度,所有餐具要坚持用餐前消毒。3.3.5对厨房间,蔬菜库,肉库等卫生死角,进行定期彻底大扫除。3.4船员健康监控3.4.1疫情期间,每天两次测量船员体温,并做好相关记录。测量体温以个人实施为主,部门长抽测监控,最终交船长汇总。每

5、人每次测量后填写并进行责任签名。体温测量记录,应认真记录,并保存。未经船员部同意,不得销毁。3.4.2定期组织人员应急处置演习,对应急报告、应急隔离、应急消毒、应急治疗等应急程序进行事先演练、熟悉。3.4.3对于有异常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船员,立即送入隔离房间,进行隔离,详细记录其体温检测、症状等各项身体指标。该记录每日汇报至船员部,并保留手写记录在船,以备挂靠港卫生检疫机关检查使用,避免因证据不足,被挂靠港口当局采取隔离、驱逐、拒绝进港等不必要麻烦。3.5船舶舱室通风3.5.1船舶起居舱室和生活处所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寒冷地区通风时注意保暖。3.5.2抵达疫区港口的船舶,应当注意

6、船舶空调及通风控制,尽量保持船上生活和居住处所空气新鲜。建议控制船上一次风(新风)占10%-20%,二次风(循环风)占80%-90%,根据船舶实际进行风比调整,直至二次风关闭。3.5.2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和回风口进行消毒。3.5.3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3.5.4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3.5.5船上应当设置隔离处所或隔离区,以防病毒扩散传染。有条件的船舶,隔离处所应当配有独立的卫生间,独立通风或关闭全船回风,减少生活区内

7、部空气循环。3.6船舶清洁消毒3.6.1科学使用消毒物品,遵守消毒液、酒精等浓度配比要求,落实防火、防静电等措施,严防发生爆燃、火灾、人员中毒等事故,消毒方法参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指南进行。3.6.2加强消毒物资管理,落实专人保管、专室存放、专业操作等制度,减少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3.6.3被确诊为肺炎患者、疑似病员以及与之密切接触人员所使用过的医疗设施、起居舱室和活动处所应每天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清洁和消毒。3.7船员换班操作3.7.1国内航行船舶应当尽可能在中风险、低风险地区开展船员换班,高风险地区港口一般不进行船员换班。船员换班应当按照换班地政府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3.7.2船

8、员换班全过程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设备佩戴、体温检测等措施,如出现健康异常状况的,应当立即暂停船员换班,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理。3.7.3换班船员经筛查发现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和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者需进行隔离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隔离要求,自隔离之日起至隔离结束之日止每天向船员部报告健康情况。3.8注意个人卫生3.8.1船员应当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3.8.2船员在咳嗽或打喷嚏后、在制备食品全过程、在饭前便后、在接触他人或动物后以及外出回船后等情况下,应当规范地清洗手部,无法获得流动水的情况下可采用手消毒剂清洁手部。3.8.3船员应当将在室外或工作场所工作时穿着的衣服放在更衣室内

9、,严禁穿回个人房间,勤用消毒液泡洗工作服。3.8.4船员在咳嗽或打喷嚏时应当使用纸巾遮挡,防止飞沫喷溅,用过的纸巾建议集中焚烧处理。3.9增强防范意识3.9.1疫情期间,尽量减少船上人员之间日常交往,避免与外来人员不必要的接触,交流时保持安全距离。3.9.2所有外来人员包括引航员登轮后均应当全程佩戴口罩。3.9.3外来人员离船后应当对其活动的场所进行通风和消毒3.9.4船员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外来文件、单据以及其他物品时,应当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3.10加强自我防护3.10.1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3.10.2靠泊期间,船员离开生活区到甲板工作场所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

10、,避免与任何有感冒或类似流感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3.10.3保证充足睡眠。睡眠不足对人的大脑神经系统功能有伤害,不仅会造成记忆困难、情绪不稳定、工作效率低下,还会降低身体免疫力。3.10.4加强体育锻炼。在船上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积极运动,保持合适体重,增强体格抵抗力。3.11废弃口罩处理3.11.1船上使用后的废弃口罩应当分类处理。3.11.2健康船员佩戴过的口罩,一般在口罩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更换,使用后的口罩,可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3.11.3疑似病员、确诊患者、呼吸道疾病患者或密切接触人员佩戴的口罩,不可随意丢弃,应视作医疗废弃物,统一存放至专门设置的感染性医

11、疗废物垃圾桶,并建议使用含氯5%的消毒液按照1:99配比后,撒至口罩上进行处理,且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3.12发现疑似病例应急操作3.12.1船舶靠泊期间3.12.1.1立即对疑似病员实施隔离,全船人员做好防护措施。3.12.1.2向公司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接受远程医疗指导。3.12.1.3联系当地代理或公司代表安排疑似病员离船就诊,同时通知公司给予相关岸基支持,在船船员尽量不参与疑似病员的移动和运输。3.12.1.4疑似病员送岸检查确诊后,同时排查隔离密切接触者。3.12.1.5全船做好消毒工作,对疑似病员起居舱室和活动处所进行重点消毒。3.12.1.

12、6对疑似病员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隔离观察。3.12.2船舶在航期间3.12.2.1立即对疑似病员实施隔离,全船人员做好防护措施。3.12.2.2向公司报告,需要时向离岸最近的疫情防控部门请求远程医疗救助,接受远程医疗指导。3.12.2.3公司和船舶共同评估疑似病员病情,如病情可控,可等船舶抵港后安排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如病情不可控,公司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公司和船舶商定紧急靠岸或送岸方案,以最快速度将疑似病员送岸检查、治疗。3.12.2.4启动应急换班操作并对疑似病员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隔离观察。3.12.2.5全船做好消毒工作,对疑似病员起居舱室和活动处所进行重点消毒。3.12.3应急操作3.1

13、2.3.1关闭船舶空调系统。3.12.3.2关闭船员房间和公共场所布风器,阻断船员房间之间的内部空气流通。3.12.3.3将疑似病员安置在医务室或独立的舱室进行隔离,采用自然通风。3.12.3.4疑似病员应当尽可能安置在同一区域,单间隔离,并实施封闭管理。3.12.4疑似病员信息沟通船上应当使用船舶广播系统和对讲机与疑似病员进行信息沟通,减少人员直接接触。食品供应等事项应当约定错开接触物品的时间,降低交叉感染的可能性。3.12.5疑似病员隔离看护3.12.5.1疑似病员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在单独的舱室进行隔离,不参与船上群体性活动,在隔离舱室单独用餐,避免与其他人员直接接触。3.12.5.2

14、隔离舱室应加强空气流通,或持续使用排气扇保持空气流通,注意环境清洁。3.12.5.3疑似病员使用过的防护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弃物都应当放在专用的垃圾袋封存,并标记为污染物。3.12.5.4限制看护人数,尽量安排健康状况良好且没有慢性疾病的人员进行护理,看护期间应当佩戴好口罩、防护手套、护目镜,必要时应穿着防护服,并拒绝一切探访,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当作消毒或废弃处置。3.12.6密切接触人员管理船舶应当评估所有人员与疑似病员的接触情况,收集船员活动位置表,并将其归类为高风险接触者(密切接触者)和低风险接触者。对接触人员的追踪应当在船上发现疑似病例后立即开展,所有可能与疑似病员有过密切接触的船

15、员应当在船上医疗人员的指导下进行隔离,隔离期限从最后一次与疑似病员可能有接触之日起算14天。3.12.7疑似病员转移在疑似病员下船期间,应当尽量减少与船上其他人员的接触,严格控制疑似病员在船上活动的区域。疑似病员的转移原则上应当由岸上专业的医护人员实施。如因条件限制,确需船员参与疑似病员转移的,相关船员应按规定进行手部卫生处理,并按规定佩戴医用口罩、护目镜、防护服和防护手套。3.12.8医疗废弃物处理船舱或隔离处所内所有的废弃品须按照船舶医疗废物进行处理。如果废弃品可在船上焚烧,须进行焚烧;如果须送岸回收,应当提前通知港口当局并按要求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3.13疑似病例报告3.13.1船舶报告时机当船上发生船员出现发烧、咳嗽或呼吸困难症状并且在过去14天内去过发生疫情的地区,甚至导致死亡时,应当立即向公司、港口所在地或者离岸最近的卫生健康部门或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并通报海事管理部门。3.13.2船舶报告事项3.13.2.1船舶名称、船舶类型、船旗国、船籍港、国际海事组织编号或船舶呼号,在船船员人数。3.13.2.2最近14天内船舶停靠港,包括疑似病员下过船的停靠港清单。3.13.2.3疫情发生的日期、时间和船舶地理位置。3.13.2.4相关疑似病员的姓名、性别、职务、出生日期、国籍和登船日期。3.13.2.5相关疑似病员的体温记录、症状和体征清单(包括各症状显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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