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

上传人:花**** 文档编号:144305030 上传时间:2020-09-0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3.0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放射科受检者防护制度1、 医师应对X线检查的适应症与合理性进行评价,确定适当的检查方法,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检查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2、 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检查操作技术,并根据被检查者具体情况制定照射条件,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提高射线质量,减少被检查者接受剂量。3、 放射科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4、 控制各种健康体检中的常规胸部X线检查;控制X线的间隔时间,接尘工人的X线胸部检查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5、 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特别是婴幼儿、少年儿童;不得使用有防护缺陷的X射线机进行X射线检查。6、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确有必要者应做好周密的防护措施并进行知情告知。7、 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8、 候诊者和陪护人(病人必须被搀扶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机房内停留。9、 科室应规划安全区域,确保候检者不受射线辐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