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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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模块四 国际贸易支付法律制度,知识点一 国际贸易制度工具 一、支付货币 二、票据法律制度 知识点二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 一、卖方直接付款 二、银行托收 三、信用证法律问题 四、国际保理等新型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知识点一 国际贸易支付工具,一、支付引论 (一)支付的义务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支付是指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支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支付是买方的基本合同义务。 就国际货物买卖交易而言,支付的义务来源于买卖双方有效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因此,买卖双方应当在他们所订立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用明确无误的条款对货款的支付时间、地点、方式、数额、条件和其他有关事项做出具体规

2、定。如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缺少关于支付的规定,或者对支付的规定模糊不清,那么,就须根据支配合同的法律来确定买方的支付义务。,(二)支付的风险,在国际货物贸易中,无论是对于买方,还是对于卖方,都客观地存在着支付的风险。产生支付的风险有诸多原因,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是支付与交货的时间差与地域差。对于买方而言,支付的主要风险在于其完成了支付以后,却没有收到货物或者收到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对于卖方而言,支付的主要风险在于其完成了交货以后,却未能得到货款的支付,或者未能得到货款的全部支付或支付迟延。,(三)支付的方式,现金支付;汇付;托收;信用证。 买方和卖方可以根据其交易的需要,在合同中规定出不同的

3、支付时间。一般地,依照支付时间的不同,可以将支付分为预付、同期支付、后付、分期支付等。,二、支付货币,国际贸易的主要支付工具是货币和票据。由于支付货币即不方便,也不安全,因此很少使用,更多地是使用票据进行支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支付货币一般与计价货币一致,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不同于计价货币的货币进行支付。 支付货币考虑因素:1、货币是否可自由兑换;2、货币币值是否稳定;3、政治风险;4、行业习惯,二、支付票据,票据是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指示他人于见票时或确定的日期,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 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票据包括汇

4、票、本票和支票。在国际贸易结算业务中,通常都是使用某种票据(主要是汇票)作为支付工具,通过银行进行非现金结算。,(一)票据的特征,(二)票据的种类,1、汇票,汇票(Bill of Exchange或Draft)是一种债权证书,它是由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它要求对方立即或者在一定时间之内,对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的金额。 汇 以出票人的身份作为划分依据: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票 以期限的长短作为划分依据: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种 以收款人记载方式不同分为:记名汇票、指示汇票 类 和 无记名汇票,2、汇票行为,票据行为,也可以叫做票据处理手续。包括出票、提示、承兑、付

5、款等,还能背书转让、贴现、拒付、行使追索权等。 票据法中对各种票据行为都有详细并且严格的规定。,(1)出票(Issue),汇票的出票指出票人开立汇票的行为。出票包括三个动作:出票、签字和交付(to draw a draft, and sign it and deliver the draft to payee)。 出票人对汇票债务的责任有两个方面: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持票人(Holder),得到了债权,使他获得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出票人,持票人,(2)提示(Presentation),提示是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其承兑或付款的行为。提示可分为承兑提示和付款提示,一般来说,即期汇票只须作

6、付款提示,远期汇票则须先向付款人作承兑提示,然后再于汇票到期时作付款提示。这两种提示都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持票人,付款人,(3)承兑(Acceptance),承兑是远期汇票的受票人在持票人作承兑提示时,做出承诺到期付款的意思表示,并在汇票正面写明承兑字样,并签名的行为。 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即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而出票人和背书人只是从债务人。此时,如承兑人到期不付款,持票人可直接对其起诉。,(4)付款(Payment),即期汇票付款人和远期汇票承兑人在接到付款提示时,履行付款义务的行为。 在付款人依汇票付款后,由持票人在汇票上签名注明“收讫”字样,并将汇票交付款人,此时汇票的债权债务关系即

7、告消灭。,(5)背书(Endorsement),汇票是可以在票据市场上流通转让的。背书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定手续。是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名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 背书是因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字而得名。,(6)汇票的贴现,商人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兑换现款,银行在付款时预先扣除利息,这种金融交易行为就称为贴现。 汇票的贴现主要是针对远期汇票的,在付款人付款前要获得票面金额时可以在远期汇票经承兑后,通过背书方式转让给贴现公司。 最终获得的金额票面金额贴现息,(7) 拒付(Dishonour),拒付又叫“退票”,是在汇票提示付款和提示承兑时作出的不同意或拒绝的意思表示。包括拒绝付款(Dishono

8、ur by non-payment)和拒绝承兑(Dishonour by non-acceptance)。 除受票人明确表示拒绝付款和承兑外,受票人避而不见、死亡或宣告破产等均可称为拒付。 根据日内瓦公约的规定:拒付情形还包括因承兑而变更汇票的文字、出票人破产等。但付款人要求提示人出示汇票等,不视为拒付。,(8)追索(Recourse),汇票遭拒付后,持票人在行使或保全汇票上的权利行为(包括提示、做拒付证书、拒付通知)之后,有权对其前手(背书人或出票人)要求退回汇票金额、利息及做拒付通知(Notice of Dishonour)和拒付证书(Protest)等其它有关费用。 “前手”对“后手”有

9、保证到期获得付款人付款或承兑的责任 持票人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追索权,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是6个月。,(二)本票,1、本票的概念及分类 本票(Promissory Note)是出票人对受款人承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本票的当事人只有两个:出票人和受款人。本票的付款人就是出票人本人。因此,远期本票不需承兑。 本票有由工商企业签发的商业本票和由银行签发的银行本票两种。商业本票有即期与远期之分。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本票大多是银行本票。,2、本票的基本内容,我国票据法第76条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本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

10、款人名称或其指定人; 5.出票日期和地点; 6.出票人签章。,3、支票,(1)支票的概念 支票(Cheque或check) 是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委托银行对受款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2)支票的基本内容 表明“支票”字样; 无条件的支付委托; 确定的金额; 出票日期和地点; 出票人签章; 付款银行名称、地址; 必须写明“即付”字样(如未写明即期,视为即期支付); 受款人或其指定人。,(3)支票的特点,支票的出票人一定是银行存款客户,付款人一定是其开户行。 支票都是即期的,不需要经过承兑。 银行对支票可以保付。 出票人可以向付款银行发出办理支票止付手续的通知。 支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

11、人。 支票只能开出一张。,练习一,关于汇票的背书,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 ) A.背书分为记名背书和空白背书,前者背书持票人须在汇票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姓名,后者背书持票人只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姓名,而不填写被背书人的姓名 B.对于背书人来说,除限制性背书和免受追索背书外,合法有效的背书将使其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须对该汇票承担首先承兑或付款的义务 C.对于背书人来说,除限制性背书和免受追索背书外,合法有效的背书将使其成为票据的从债务人,须对包括被背书人在内的所有后手保证该汇票将得到承兑或付款 D.对于被背书人来说,合法有效的背书使其取得了背书人对票据的一切权利,练习二,下列选项中,哪一个是付

12、款人在持票人向其提示汇票时应当立即付款的汇票 A.远期汇票 B.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 C.即期汇票 D.承兑汇票,练习三,英美法系中,票据应包括以下哪几种? A.汇票、本票、支票 B.汇票、本票,不包括支票 C.汇票,支票,不包括本票 D.国际汇票、国际本票,知识点二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国际贸易的支付方式主要有:现金支付、汇付、托收、信用证等,还包括新兴的国际保理等。虽然这些方式都基本要通过银行,但银行在各种方式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一、买方直接付款,(一)现金支付 现金支付,即是用货币来直接支付货款。历史上,在国际货物贸易的初期阶段,支付的一般形式即是现金支付。 在现代国际货物贸易中,现金支

13、付仅是小额的、非经常的支付方式,例如在边境贸易中,即经常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 国际货物买卖交易中用现金支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第一、现金支付对税收监管不利。现金支付在一定环节上脱离了银行系统,因此,进出口货物的价款数额缺乏银行数据的支持。进出口合同的价格常常会变得不甚可靠,因此需要依靠海关估价制度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价格。第二、现金支付不利于外汇管制,使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管变得困难。第三、现金支付中容易发生伪币问题。,(二)汇付,1、汇付的概念 汇付即指买方将货款通过银行付与卖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买方(汇款人)委托当地银行(汇出行)向卖方(收款人)付款,汇出行再委托卖方所在地银行(汇入行)向卖

14、方付款。 这种方式虽然直接、省钱,但只有买方信任卖方时才采用,多用于小额尾款的支付,有的也同信用证结合起来支付。 在此种支付方式下,信用工具的传递(汇票的传递)与资金的转移方向是相同的,因此也称为顺汇法。汇付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的一种支付方式。,2、汇付的当事人,3、汇付的业务流程,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汇付形式支付;买方将货款交与本地银行,请该本地银行开具一定数额的货款的付款委托书,并将该付款委托书转交卖方所在地银行,由该卖方所在地银行向卖方付款;或者由买方在本地银行购买银行汇票,并将该银行汇票交卖方,然后由卖方在其所在地购入该银行汇票,向卖方支付该银行汇票款项。,4、汇付的类型,二、托收

15、,1、托收的概念 托收即指卖方开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商业汇票交与其所在地银行,并委托其所在地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 URC522第2条规定:“托收(collection)是指银行依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商业票据和金融单据,以便于取得付款和/或承兑(obtain payment and/or acceptance) ;或凭以付款和/或承兑交单(deliver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nd/or against acceptance) ;或按照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单(deliver documents on other terms and conditions) 。,2、关于托收

16、的国际惯例,国际商会1958年起草了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1967年修订。1978年根据国际贸易发展变化再次修订,1979年1月1日起实施托收统一规则URC。1995年公布的新修订本是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简称URC522,1996年1月1日实,在现代国际支付实务中,托收统一规则已经得到了广泛的采用。,3、托收的当事人(URC522第3条),委托人(principle):开立商业汇票委托银行代其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人,亦即货物的卖方。 托收银行(remitting bank):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并通常转委托其他银行代为收款的银行。 代收银行(collecting bank):除托收银行以外的、参与办理托收指示的任何银行。 付款人(drawee):委托人开立的商业汇票上注明的支付汇票项下款项的人,亦即货物的买方 。 提示银行:向付款人做出付款提示的代收银行。,4、托收基本流程,5、托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6、托收的类型,(1)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 即指仅凭委托人开立的商业汇票,由托收银行代委托人收取商业汇票项下款项。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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