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副伤寒防治应急处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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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整理伤寒副伤寒防治应急处理方案河东区伤寒副伤寒防治应急处理方案伤寒、副伤寒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在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中被列为乙类传染病。今年 5月份以来,我市的局部地区特 别是河山区伤寒、副伤寒疫情比往年明显上升,我区已确诊10例输入性副伤寒病例,分布涉及6个街道办事处,9个村居。为有效控制伤寒、副伤寒的突发疫 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 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一、伤寒、副伤寒疫情判定标准1、临床诊断标准(1)持续性高热(可达40-41C)为时1-2周以上。(2)特殊中蠹面容,相对缓脉,皮肤玫瑰诊,肝脾肿大。(3)周

2、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嗜酸性粒细胞消失,骨髓象中有伤寒细胞(戒 指细胞)。在伤寒、副伤寒流行季节和地区有(1)、(2)和(3)可作临床诊断。2、确诊病例标准临床诊断病例如有下列项目之一者即可确诊。(1)从血、骨髓、尿、粪便、玫瑰疹刮取物中,任一种标本分离到伤寒杆 菌或副伤寒杆菌。(2)血活特异性抗体阳性。肥达氏反应0抗体凝集效价 1: 80,伤寒、 副伤寒鞭毛抗凝集效价1: 160,恢复期效价增高4倍以上者。3、暴发疫情标准在一个县(区)五天内发生10例(包括10例)以上的伤寒、副伤寒确诊病例。二、防治工作机构为做好伤寒、副伤寒的防治工作,区政府成立伤寒、副伤寒防治领导小组, 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

3、长,各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我区内伤寒、副 伤寒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 责辖区内的伤寒、副伤寒防治工作。区卫生部门要加强伤寒、副伤寒防治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防治措施、疫情 调查处理和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 并积极主动当好政府的参谋。要成立 由卫生防疫、医疗机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紧急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 由区 防疫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研究制定疫情控制方案,落实各项预防与控制措施。区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正常运行,确保伤寒、副伤寒防治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区宣传部门要会同

4、卫生行政部门正确引导舆论, 加强防治伤寒、副伤寒的宣 传工作,多做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卫生知识、公益性宣传。要在区报、区有线电 视台开辟专栏宣传伤寒、副伤寒防治知识。区工商部门负责市场的治理整顿及对经商人员监测、防病知识宣传与预防服 药、消蠹措施落实。区教育部门要切实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日常消蠹、发热病人监测、饮水饮食卫生工作,确保校内不发生暴发疫情。区爱卫会要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改善环境卫生,教育群众养成良好 的卫生习惯。区建设部门要做好垃圾和污水处理、消蠹等工作。区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及对扰乱防治工作开展的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三、防治措施与对策(一)加强疫情控

5、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1、早发现。区卫生防疫站要加大对伤寒、副伤寒疫情的监测力度,扩大监 测范围,及时发现病人。各级医疗机构重点加强对发热病人的医学检查和观察, 要严格按照GB16001-1995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依据流行病学 资料、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等特征尽早做出诊断。凡不具备实验室检查条件的 医疗单位,要将临床诊断病例的相关标本及时送区人民医院或临沂矿务局中心医院确诊。2、早报告。各级各类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是伤寒、副伤寒的责任疫情报告人。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符合诊断标准的伤寒、副伤寒确诊

6、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 城镇12小时内,农村24小时内向区卫生防疫站报出传染病报告卡。我区已于7月22日在全区实行零病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各医疗单位要安排1名专职统计报告员,每天定时统计、汇总并及时向区卫生防疫站报告疫情。任何医疗卫生机构不得瞒报、缓报、漏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漏报疫情。 各街道办事处、各村居负责本辖区的疫情报告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卫生防疫站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伤寒、副伤寒病例 进行个案调查,填写个案调查表,对病家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详细观察,了解污染 范围和继续传播的可能性,以便采取相应措施;区卫生防疫站立即组织消蠹知识 的培训,加强指导。对疫点进行消蠹:对病人

7、的呕吐物、排泄物用含氯消蠹剂(84 原液或漂白粉)按1: 20的比例混合,充分搅拌,放置2小时消蠹。病人污染的器具用0.5%的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消蠹。病人污染的衣物用 0.5%的84消蠹液 或0.2%的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消蠹。被污染的地面、垃圾等用0.5%的过氧乙酸 喷洒。住院病人的隔离消蠹由医疗机构负责, 院外疫点由各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进 行消蠹处理。对密切接触者(病家成员、病人陪伴者、聚餐的参加者等)进行登 记,并进行医学观察。观察期限以最后接触之日起计算,伤寒 23日,副伤寒15 日。医学观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早期症状及体温测量等,医学观察由各村居乡村医 生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卫生院负责督导

8、检查,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医学观察工作 的领导。3、早隔离。各医疗单位对伤寒、副伤寒病人及时采取规范治疗措施,实行 首诊医师负责制,所有确诊病人一律到具备收治条件的正规医院实行住院隔离治 疗,不得放在门诊处置或院外治疗。病人经正规治疗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后 2周或 临床症状消失停药1周后,粪检2次(间隔2-3天)阴性,方可解除隔离。若病 人隔离期未满已出院的,由病人所在单位或村居负责病人的隔离工作, 由各街道 办事处卫生院负责采样并送检,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隔离、采样工作进行督导。 医护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严格执行消蠹隔离制度,避免交义感染。4、早治疗。一旦发现伤寒、副伤寒疑似或确诊病人,应立即进

9、行隔离治疗, 要根据药敏实验的结果,选用敏感药物对病人进行治疗,避免因不正规的治疗而 转为慢性带菌者。(二)加强健康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迅速开展预防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 宣传,教育群众加强个人卫生和改善环境卫生,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把住病从 口入关。要让群众知道肠道传染病的传染源和主要传播途径,特别是食品加热烧熟的重要性,不喝生水,不吃腐败、变质食品,生食的蔬菜、水果要洗净消蠹, 剩饭、剩菜、海产品等要烧熟煮透。教育群众一旦有高烧持续不退症状,应及早 到医院就诊、接受正规治疗。要让群众知道,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习惯是 预防伤寒、副伤寒的最简单、有效、经济的手段。区有线电

10、视台积极配合宣传, 区卫生局印刷明白纸发到各家各户。(三)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通过活理粪便、垃圾、污水,改善环境 卫生状况,消灭苍蝇孳生地。落实防蝇措施,做好室内外消蠹、杀虫工作和粪便 的无害化处理,迅速降低苍蝇密度。(四)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污水处理区卫生防疫站要加强饮用水源的管理,防止伤寒、副伤寒的水源传播。尤其 是自备水源的单位,要立即对供水设施进行活洁,并及时进行饮水消蠹,定时采 样送检,发现水源污染要立即封锁或停用被污染的水源, 对生活供水系统采取严 格消蠹措施,疾病暴发流行期间要适当提高加氯量, 确保供水安全。各街道办事 处辖区内的自来水公司的监督管理工

11、作由各办事处负责。各自来水公司和自备水源单位要经常检查管道,发现破裂漏水应及时维修。饮用水管理和消蠹人员要相 对固定,并经业务技术培训。饮水消蠹,可按每立方米水加含氯为25啷白粉8克计算,可按每立方米加漂白粉精片 10片计算。区卫生防疫站要定期监督抽查 水样测定余氯。对分散式给水的区域,要加强井水、缸水的消蠹,防止经水传播。 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污水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使之符合排放标准方可排放,严 禁污染水源。(五)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区卫生防疫站要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突破口, 在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的 基础上,迅速组织一次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水卫生监督执法突击检查, 采取拉网式检查。加强食品

12、卫生监督监测,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 单位,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停业整顿,对可疑食品可暂时 封存,暂停其生产和经营,必要时销毁处理。对与疫情发生有关的食品从业人员 进行病原菌检查,发现确诊病例和健康带菌者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 症状完全消 失后2周或临床症状消失、停药1周后,粪检2次(间隔2-3天)阴性,方可解 除隔离,凡无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执业。(六)应急性预防服药出现伤寒、副伤寒暴发疫情的地区,对病家和饮用同一污染水源或污染食品 的可疑感染人员、对现症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应急性预防服药,可用复方新 诺明每次2片,每日2次,连服5天。儿童酌减。预防服药由街道办事处卫生院 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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