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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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信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预案体系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市安委会2.2 市安委会办公室2.3 地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3 预警预防机制3.1 监控预防3.2 预警通报3.3 预警行动3.4 信息报告4 应急响应及处置4.1 响应分级4.2 应急处置4.3 后期处置4.4 信息发布5 保障措施45.1 队伍保障5.2 资金保障5.3 物资保障5.4 医疗卫生保障5.5 交通运输保障5.6 治安维护5.7 通信保障5.8 保险制度6 宣传、培训、演练6.1 宣教培训6.2 预案演练7 附则

2、8 附件8.1 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发布8.2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 4 -1 总则1.1 编制目的进一步增强全市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建设“平安信宜”提供保障。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茂名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信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需要由市人民政

3、府负责协助处置的较大以上及负责处置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超出事发地点镇(街道)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 -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2)分工负责,协调联动。根据事故类型,各有关单位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对应行业领域内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健全联动机制。(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各镇(街道)人民政

4、府为主,实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1.5 预案体系信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信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全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实施。(2)信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作为信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子预案,是全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规范性文件,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订,由市人民

5、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3)市生产安全事故专业应急预案。市生产安全事故专业- 6 -应急预案是市人民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按信宜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订相应生产安全事故的专业应急预案并在启动时组织实施,同时报市安委会备案。(4)生产安全事故地方应急预案。具体包括: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制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基层政权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上述预案,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机构制订。各镇(街道)

6、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5)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应急预案。该类应急预案应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和抄送。(6)重大活动应急预案。举办大型涉及生产经营性行为的重大活动,主办单位应制订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预案的规定及实际情况变化,由制订部门(单位)及时修订和完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种类要不断补充、完善。应急预案制订部门(单位)必要时要制订预案操作手册。2 组织机构与职责- 7 -2.1 市安委会市安委会是全市生产安

7、全事故应急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协调市公安、消防大队、信宜武装部和武警信宜中队调集所属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主任:市长。副主任:分管副市长,协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法制局、旅游局、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消防大队,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局、

8、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气象局、广东电网公司信宜供电局、信宜火车站、司法局、公路局、市供销社、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市经济开发区管委办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市委宣传部: 负责协助市安委会发布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信息,审核、发布事发单位提供的新闻通稿,指导市安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8 -(2)市综治办:负责将各地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履行情况纳入综治考核内容。(3)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4)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民用爆炸

9、物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通信安全事故、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应急物资、器材和装备的调整、调度和运输工作。(5)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烟花爆竹储存、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6)市监察局:负责参与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7)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学校、幼儿园(不含技校,下同)校办工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单位组织涉及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8)市科技局:负责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技术指导和研发。(9)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道路交通

10、管制等工作;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0)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由市财政承担的应急所需资金,- 9 -并对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进行监督。(1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与生产安全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工作;指导、协调技校以及校办工厂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协调因自然灾害引发滑坡、泥石流等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工程,城市供水、节水、燃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4)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工程、地方

11、铁路工程、码头工程施工事故及码头区内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含装卸)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应急处置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和人命救助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事故现场的水上交通管制工作;联系水上搜救和协助做好水上船舶安全事故的搜救工作(15)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设施、水电站陂坝以及水利工程施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6)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机械道路外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7)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大型文化活动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负责文化经营活动场所和上网服务营- 10 -业场所的生产安全事故

12、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18)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卫生防疫和职业卫生工作。(19)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陆地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及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核泄漏或核辐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0)市林业局:负责市属国有林场和所属有关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1)市法制局:负责监督、指导安全生产事故后续处理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22)市旅游局:负责协助相关单位组织、协调旅游景区、景点特种设备事故、旅游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旅游船舶水上事故及

13、涉及旅游其他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23)市人民法院:负责涉及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24)市检察院:负责受邀请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查办安全生产领域所涉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5)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承担抢险救援的具体实施工作。- 11 -(26)市总工会:负责参与职工一般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工作。(27)团市委:负责协调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28)市工商局:负责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或取缔未取得安

14、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29)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0)市气象局:负责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31)广东电网公司信宜供电局:负责组织、协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工作。(32)信宜火车站:负责组织实施铁路交通事故、铁路火灾、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铁路网络与信息安全、铁路工程施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33)司法局:负责为安全生产事故后续处理提供法律援助。(34)公路局:负责组织实施管辖道路工程施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5)市供销社:负责供销社系统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 12

15、 -置工作。(36)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其管理的市场、物业、下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37)市广播电视台:负责系统内的施工工程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报道应急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38)市经济开发区管委办:负责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没有具体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应对工作的需要,在市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履行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订、管理和实施有关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将预案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2.2 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委办)设在市安监局,

16、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市安委会的指示和部署,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综合监督、指导各镇(街道)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承担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2.3 地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13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参考市的做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做好应对工作。市有关单位对此进行相应的指导。3 预防预警机制3.1监控预防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排查整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隐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3.2预警通报负责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的市有关单位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信息的类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报送市安委办。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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