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河道监管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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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号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团 体 标 准T/TJJG205-2020景观河道监管导则Guidelines for Landscape River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2020-xx-xx发布 2020-xx-xx实施天 津 市 景 观 协 会 发布目录前言11 适用范围22 规范性引用文件23 术语23.1 景观河道23.2 景观设施24 一般要求35 日常巡查要求46 水环境保护要求47 水质监测要求58 景观维护要求68.1. 植物维护68.2. 景观设施维护79 应急处置710 档案管理711 行业监督78前言本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

2、通知要求,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标准提出单位:天津市景观协会景观水环境污染治理与固废处置委员会。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西藏神州瑞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恒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庆安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中建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天津市天水智信运营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吉达瑞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审查人:1 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景观河道监管的一般要求、日常巡查要求、水环境保护要求、水质检测要求、景观保护要求,以及应急处置、档案管理以及行业监督等内容。本导则适用于天津市行政范围内的景观河道的监管和保护。本导

3、则中未包括内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 术语3.1 景观河道 景观河道是指河道水域本身以及与河道毗邻的一定区域的总称,由水域、水际线、陆域三部分组成,包括与其相关的自然、人工、人文等因素。3.2 景观设施 景观设施是指景观河道范围内为满足观赏或者休憩等需要而设立的建筑、设备,包括景观标识、建筑护栏、小品设施、照明设施等。4 一般要求4.1 全面贯彻实施河长制,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维护

4、河道健康生命和河道公共安全,提升河道综合功能。4.2景观河道范围应当设置界桩和标识牌。标识牌应当载明河道名称、责任人、管理范围以及管理范围内禁止和限制的行为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损毁、掩盖界桩和标识牌。4.3景观河道的一切景物和自然环境,不得破坏或随意改变。在景观河道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的各项建设,都应当与景观相协调,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设施。4.4河道保持排水通畅,闸门完好,启闭灵活。河道护坡完整整洁,河道涵洞定期疏通。景观河道进行水体循环,河道水质、水位达标。4.5 景观河道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 (1) 倾倒、排放、堆放、填埋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

5、等废弃物;(2) 倾倒、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等有毒有害物质;(3) 损坏堤防、护岸、闸坝等各类水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文、通讯、供电、观测、自动控制等设施;(4) 在行洪、排涝、输水河道内设置影响行水的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或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5) 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垦种、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6) 其他侵占河道、危害防洪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和破坏河道水环境的活动。4.6应当做好植树绿化、防火和防治病虫害工作。景观河道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的林木,应当按照规划进行抚育管理,不得砍伐,确需进行更新、抚育性采伐的

6、,须经主管部门批准。5 日常巡查要求5.1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构建分级巡检体系,完善巡查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违章搭建、污水直排、环境面貌差等问题。5.2 景观河道每周应开展13次常规巡查,检查两岸各建(构)筑物设施、堤防护岸、水面及河床、防汛通道、河道绿化和河道附属设施等整洁完好情况。5.3 河道维护单位应组织开展特别巡查,巡查时间宜为每年汛前、汛期、汛后;发生暴雨、台风、洪水、高潮位等自然灾害前后或遭受人为损坏情况后。6 水环境保护要求6.1 通过控制污染、水质监测、生物培育等方式,改善水生态系统,建立生态河道。6.2雨水排放口位置应设置明确标识。发现污水排入景观河道,应及时上报理部门。管

7、理单位应根据水质状况配换水,以改善河道水质。6.3 严禁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6.4严禁私自捕捞鱼类等水生动物、破坏水生植物、毁坏动植物生存环境等行为。6.5 河道拦截设施漂浮物应及时清除。拦截设施应经常进行养护、维修,使其处于完好状态。6.6防止外来入侵物种破坏生态系统平衡,应对外来入侵物种进行监管、控制,对发现的有害入侵物种必须及时进行清理。6.7 景观河道宜培育水生植物、水生鱼类及有益微生物,提高水体自浄能力。6.8 宜选用无油污染、噪音低、环保性作业船只。6.9制定突发水污染、水生态破坏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严格的监控、监测系统,保证水生态系统长

8、期安全。7 水质监测要求6.1 水质监测工作应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专业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水质全程跟踪监测。6.2水质监测项目一般应包括pH 值、浊度、电导率、溶解氧、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每月至少监测水质1次。6.3结合河道特征,合理布设水质监测断面,采样点位置确定后应设置标志物。水质监测布点尚应结合以下情况:a) 有废水排入河道的主要居民区、工业区的上游和下游;b) 湖泊、水库、河口的主要出口和入口;c) 河流干流、河口、湖泊和水库的代表性位置;d) 主要用水地区,如公用给水的取水口、商业性娱乐水域等;e) 主要支流汇入干流、河口或沿海水域的汇合口。6.4 对有特殊功能需求的景观河道

9、可设置水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6.5 突发水污染事故时,应开展水质应急监测,加密布设监测断面,增加监测频次,增加对相应污染物的监测。6.6 水质监测指标和检测方法按照GB3838 有关规定执行。8 景观维护要求8.1. 植物维护(1) 植物维护宜按照“春播夏管、秋收冬藏”的要求,开春及时播种水生植物,入夏经常进行管理,秋冬及时清理枯死、倒伏的水生植物,保护根、茎越冬安全。(2) 严禁非法占用绿地、破坏绿地植物。(3) 做好有害生物的防治,控制农药使用。对新引入的植物种类,应检测其生态生物学习性,确保其生长繁殖的安全性。(4) 加强水生植物的后期管理工作,保证水生态系统的良好运行状态,同时防止大量

10、的腐烂植物残体对水域造成二次污染。(5) 定期检查河道种植床、生物浮岛的完整性,发现损毁应及时修缮。8.2. 景观设施维护(1) 景观设施位置摆放合理、无破损、残缺,安放牢固。景观标示、标牌应美观大方、经久耐用、语言文明健康。(2) 景观设施应定期检查,每天进行清洁保养,发现破损及时修补、更换。9 应急处置应根据地方应急预案要求,对景观河道制定污染物偷排及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规范信息发布,建立预警机制,定期组织演练。10 档案管理10.1 景观河道监管部门应建立监管档案资料,档案资料应全面、准确、清晰、及时、完整。应以每条河道为单位建立档案。10.2 监管档案应包括水文水域资料,

11、气象气候资料,生物资料,长度、面积、宽度等空间要素资料,日常巡查记录,水质监测资料,维护资料,应急预案等10.3 档案管理工作应逐步实行电子化、数据化和网络化,利用多媒体技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11 行业监督10.1 充分运用河长制、河道管理养护等工作机制及科技信息化手段,完善违法行为发现机制,定期开展执法巡查和许可监督检查,及早发现违法行为。10.2开展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在河道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10.3天津市景观协会负责制定景观河道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社会督查等方式,对景观河道的养护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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