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镇XX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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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南镇XX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doc -1-平街办发201921号平南县平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平南街道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中、小学现将平南街道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21日-2-平南街道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了做好我街道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公平、有序安排适龄少年儿童入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926号)和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港市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贵教通20

2、1912号)和平南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平南县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教发201922号)的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平南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招生入学工作。 组长莫富铖平南街道党工委书记李文平南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副组长潘柑有平南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梁海理平南镇中学校长初中学区长潘燕飞平南镇中心小学校长小学学区长成员:张旭光周丽祥覃以平杨裕超许荣雄黄位剑区勇有黄德能潘泉忠余斌刘业锋刘云曾繁桦方初学吕润芝黄海森韦运鸿黄飞忠余卓全郭恒金-3-领

3、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街道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规范有序安排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等入学就读,研究、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就读工作问题,对本街道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 办公室一设在镇中心小学,办公室主任潘燕飞;副主任胡映秋、许荣雄、黄德能;办公室工作人员梁丽英、甘容娟、陈晓萍、陈莉莉、沈勇、潘春梅,负责组织做好本街道小学招生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二设在平南镇中学,办公室主任梁海理;副主任张旭光、周丽祥、覃以平、杨裕超;办公室人员各初中负责招生的领导,负责组织做好本街道初中招生

4、的具体工作。 各初中、中心小学及村级小学也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成立本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具体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二、招生计划(一)计划招生对象。 新生入学对象一是具有本街道户籍或在平南街道城区范围内有固定房产(包括非本县户籍的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文职人员和武警水电部队转企官兵子女,非本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是小学新生往常对象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xx年8月31日前出生)。 办学资源不足、交通不便的地方或因学生身体原因无法-4-入学的,可延缓入学;初中新生入学对象为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计

5、划招生人数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4615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3905人。 三、招生原则(一)依法安排原则。 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xx9号)等政策法规,有序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统筹划定各小学、初中招生的服务范围。 本街道按照县政府、县人大、县教育局、平南街道党工委、平南街道人大工委、平南街道办事处共同研究划定的平南街道小学新生住址地段划分范围、平南街道初中新生住址地段划分范围,实行划片招生,方便学生就近或相对

6、就近入学。 (三)免试入学原则。 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禁止组织与入学相挂钩的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学生。 (四)随迁子女入学安排按“两为主”的原则。 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xx9号)规定,继续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5-校为主”原则,根据公办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剩余学位情况,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入学。 (五)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7、 实行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时间节点“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生”。 (六)均衡发展的原则。 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行为。 严格控制班额,减少大班额,遏制超大班额。 新生班级要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班,学位需求大的可适当放宽,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56人/班及以上)。 严格规范编班程序,按照随机方式实行均衡编班,不得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编班,编班过程可邀请家长、社区代表等参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工作措施(一)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本街道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公

8、平、公正、公开和就近入学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所在村组(社区)及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合理确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并组织学校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一定不均匀性,街道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不等于直线距离就近入学。 在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和化解“大班额”要求,可打破辖区的界限进行余缺调剂,调整相关学校招生范围和数量,-6-并报县教育局、街道办审批、备案。 未经县教育局、街道办同意,各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 (二)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

9、子女入学。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桂教规范xx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条例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要求在流入地入学的,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中材料中的任何一项);进城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任何一项);申请就读初中的提供小学学业证明。 经本街道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两为主”的原则,视各学校安排户籍生后的学位余量,

10、按先公办学校后民办学校的顺序安排入学。 2.。 保障留守儿童入学。 认真排查适龄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对在规定的时间内尚未报名入学的留守儿童,要组织家访小组,积极协调街道办、村委会(社区)干部共同劝导督促其监护人依法送子女(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少年寄宿需求。 3.。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入学。 落实教育脱贫工作要求,-7-会同扶贫、民政和街道办,认真排查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全部入学。 要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不因为贫困而失学、辍学。 4.保障残

11、疾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全纳教育的要求,会同残联、街道办,细致摸清辖区内残疾儿童少年数量、残疾程度和家长的意愿,建立“一人一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进入当地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对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要协调卫健、残联、村委(社区)等各方面的资源,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5.保障优待群体入学。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文职人员和武警水电部队转企改革官兵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930号),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文职人员和武警水电部队转企改革官兵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

12、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提交相关入学申请材料,由街道招生入学工作小组根据优待政策规定,落实优抚优待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三)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1.认真做好新生注册建籍工作。 按照“一人一籍”“应入尽入”的原则,在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通过新生注册为每位小学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为每位原来没有学籍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确保10月30日前全部完成新生入库工作。 2.强化学籍管理和监控。 要做好休学、转学等业务的办理,-8-每个环节均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 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为减少学生无序流动、落实就近入学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已经达到大班额的班级,原则上

13、不接受转学学生,防止学生借转学变相择校。 (四)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要认真做好“小升初”无缝对接工作,避免小学毕业生辍学“无人知、无人管”。 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入教入寺不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入学、休学的,家长(监护人)应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县教育局审核批准。 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不得擅自决定是否接受义务教育及具体方式,应当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 家长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由街道办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各学校要将小学一年

14、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纳入控辍保学责任制管理,任务落实到人,由责任教师包动员、包劝返、包帮扶、包巩固。 小学负责将学校毕业生100%送入相应片区初中学校就读,并填报小学毕业生去向名册表。 在2019年秋季期,初一新生有未入学或辍学的,相应的初中学校要向相应的小学校长通报,由相应的小学和初中组织人员做好学生的劝返和动员工作。 要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留守儿童等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五)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县教育局、街道办统一管理,-9-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并接收教育局、街道办统筹安排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要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15、计划和招生方式,民办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抢”“挖”生源。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宣传材料须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主动接受监督管理,防止虚假宣传和违规招生。 要结合民办学校年审、教育督导等方式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发布招生简章、广告等宣传材料,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家长和社会;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县教育局、街道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就读。 (六)严肃招生纪律。 严格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入学“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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