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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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1-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全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目标,坚持依法依规、应清必清、便民利民、公开透明的要求,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基础上,对县级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幅度精简申请材料、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一)清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1.清理范围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对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办理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材料,包含证照(执照、证件)、证明、批准文件和其他申请材料。 “行政审批事

2、项”特指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及其他权力中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下同)。 “其他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必须通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出具)方能提供的申请材料。 2.任务要求-2- (1)精简申请材料,减少办事条件。 一是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应说明原因,包括该申请材料是否县政府及县级以上(不含县级)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要求的,是否关系国家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是否行政审批办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要件;二是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宜取消,但在实际运行中严重影响实际效果的前置条件

3、,提出取消意见;三是对于法律法规仅明确行政审批事项,但对该事项的前置申请材料没有作出规定的,根据合理、便民和紧扣审批事项办理的原则,明确申请材料;四是对于申请材料中含有“有关部门”“有关材料”“相关证明”等表述进行规范,逐项列明具体部门、具体材料、具体证明等,让申请人一目了然;五是申请材料的兜底性条款要具体、规范。 (2)推动部门协同,减少群众跑腿。 一是申请材料为本部门(单位)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件,以及虽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但审批机关能够通过与其他部门(单位)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原件、复印件等其

4、他申请材料;二是申请材料为本部门(单位)或其他部门(单位)已在上一环节收取的,本部门(单位)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3)加强后续监管,减少无谓证明。 对于法律法规设定的-3-申请人需具备的能力、资质、经验、经历等条件,探索试行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审批机关先予以办理,并相应加强对承诺事项的事后核查和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3.责任部门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对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的梳理,并提出清理意见。 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法性审查,提出最终清理意见。 最后

5、,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审定确认,形成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材料清单。 (二)清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1.清理范围 (1)年检事项。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或者依法委托的其他组织对已取得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的行政相对人进行的定期检查,或者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进行的定期检验、检测。 (2)政府指定培训。 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或者依法委托的其他组织为核发相关证照、延续相关证照有效期、进行证照年检等,要求行政相对人参加的培训。 2.任务要求一是对于无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依据的年检原则上予以-4-取消,确需年检的应说明原因,包括该

6、年检事项是否县政府及县级以上(不含县级)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所要求的,年检对象是否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二是对于无法律、法规、规章作为依据的政府指定培训予以取消,对保留的政府指定培训予以规范,应明确培训机构、培训时限、收费标准等;三是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宜取消,但不符合“放管服效”有关改革精神的年检事项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提出取消意见;四是对于法律法规仅明确行政审批等事项相关证照需要进行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但没有做出具体规定的,根据合理、便民和紧扣审批事项存续、监管的原则,确定其年检周期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尽量减少一年一检情况;五是改

7、变管理方式,推动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 3.责任部门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具体负责梳理本部门(单位)或者依法委托的其他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并提出清理意见。 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进行审核、合法性审查,提出最终清理意见。 最后,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审定确认,形成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年审年检清单和保留的政府指定培训清单。 三、实施步骤-5-(一)制定方案阶段(xx年6月)认真学习全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积极与省编办对接,明确任务和要求。 结合实际制定我县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

8、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二)学习培训阶段(xx年7月)组织学习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待县政府动员部署之后,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及工作流程。 (三)部门梳理阶段(xx年7月)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要求梳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认真填写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理汇总表年检事项清理汇总表政府指定培训事项清理汇总表,xx年7月底前报送县编办(县审改办)(四)审核审查阶段(xx年8月)县编办(县审改办)会同县政府法制办对县政府各部门(单位)报送的行政审批

9、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进行审核、审查。 (五)确认实施阶段(xx年9月)清理结果按程序经县政府审定确认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6-的政府指定培训,录入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系统,统一纳入县政务服务平台及时运行。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是我县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九大专项行动”之一,是利企便民的一项重要举措。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明确承办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全程参与梳理、审核及审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二)狠抓工作

10、落实。 各部门(单位)要立足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加大对本系统的工作部署和业务指导力度。 在填报时,内容要明确、具体,特别是在设定依据中,要完整、准确地提供相应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和内容。 凡填报不规范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报。 填报完成后,要经部门(单位)法制机构审查、集体研究确定后,以正式文件(附电子版)上报。 涉密事项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强化协调配合。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保证专项行动按既定步骤有序推进。 对专项行动期间及今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政策理解和执行上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会商解决。 (四)

11、加强动态管理。 对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7-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县政府相关改革要求、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机构职能调整等变化,及时修改完善,经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审查后,按程序调整实施。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微博、微信平台,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减证便民的政策和精神,有效提高减证便民新政策、新举措的知悉度,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王鑫联系电话(传真)0357-7723852邮箱lfdnbb163.附件1.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理汇总表2.年检事项清理汇总表3.政府指定培训清理汇总表大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x年6月26日。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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