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鉴定申请(2020年7月整理).pdf

上传人:摩西的****12 文档编号:141867915 上传时间:2020-08-13 格式:PDF 页数:2 大小:103.5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量鉴定申请(2020年7月整理).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工程量鉴定申请(2020年7月整理).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程量鉴定申请(2020年7月整理).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量鉴定申请(2020年7月整理).pdf(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学 海 无 涯 1 工程量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范建飞,男,1986 年 3 月 5 日出生,汉族,系劳务 承包人,现住大同市天镇县。 被申请人:大同市建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大同市御河东路 8 号楼号商。 铺,法定代表人:贺建平, 申请事项 一、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当中 “景阳小区”项目工程实际工程量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13 年 8 月 11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 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负责对被告承建的大同市景阳家园建设 项目当中的 3#主楼、2#楼商铺施工图设计水、电安装工程进 行施工。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包工方式,以每平米 35 元的 价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款。2015 年 4 月底,原 告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程。现因申请人实际施工工程量的 相关证据在被申请人处保管,导致本案无法确定申请人实际 完成的工程量。为查明本案事实,便于本案的申请审理,申 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 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负责施工的灵丘县“景阳家园 ” 项目工程进行工程量鉴定。 学 海 无 涯 2 此 致 山西省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