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企业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纺织企业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纺织企业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1.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1.1事故报告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5未及时报告的,不得分;未有效保护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不得分;有瞒报、谎报、破坏现场的任何行为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20分。1.2事故调查和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组或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10无调查报告的,不得分;调查报告内容不全的,每处扣2分;相关的文件资料未整理归档的,每次扣2分;处理措施未落实的,扣5分。 定期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3未统计分析的,不得分;统计分析不完整的,扣1分。1.3事故案例教育对员工进行有关事故案例的教育。2未进行教育的,不得分;有关人员对原因和防范措施不清楚的,每人次扣1分。小计20得分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