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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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是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升,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发挥。1选题原则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学术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题目大小适中,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应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尽可能选择与社会发展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鼓励选择同国家的建设与发展密切相关的现实问

2、题,鼓励解决实际问题。选题范围既要与课程实践、社会实践的内容相关联,又要避免重复。本、专科的选题在深度和广度上要有所区别,选题难度、大小适中,以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可完成为宜。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初步选题后,由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教学点加盖公章后,报分校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分校教学管理部门审定、存档(见附录1),并报省电大相关教学部备案。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再作变动。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的,须报省电大审批。2要求凡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为各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毕业论文(设计

3、)的任务量要适中,中等水平的学生完成的时间一般每学分不少于1周。毕业论文(设计)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结构完整、谨严,语言通顺。毕业论文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文体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论文提出。选题确定后,学生需撰写开题报告(见附录2)。开题报告主要包括研究重点

4、、研究计划或研究路线、写作提纲、参考文献(专著、教材、论文10份以上)。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定同意后方可开题。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专业所需的图纸、测试数据以及计算机程序清单、软盘等相关材料。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资料(或著作、期刊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毕业论文(设计)字数本科一般不少于5000字,不超过10000字;专科一般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8000字。毕业论文(设计)要统一格式,统一封面(见附录3),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打印及装订。装订

5、顺序为:封面、中文内容摘要与关键词、英文内容摘要与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开题报告、评审表(见附录4)、封底。省校统一印刷封面、封底和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开题报告格式由分校和教学点下载打印。毕业论文(设计)结构格式标准见附录5。3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条件:(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教学情况。(2)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3)专科毕业作业指导教师条件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各试点教学点应将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名单报电大分校初审,经省电大复审后确定(见附录6)。指导教师职责:(1)

6、根据毕业作业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2)指导学生正确选题,指导、审定开题报告,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指导。(3) 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4)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分阶段指导,原则上本科不少于4次,专科不少于3次,总计时间本科不少于8小时,专科不少于6小时,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指导过程记录由指导教师填写,学生、教师同时签字(见附录4)。凡指导不到位,未认真填写指导记录表,指导过程考核不合格者酌情扣减工作量时数或酬金。经初审、终审发现论文属抄袭者,取消指导教师全部工作量和酬金,并在全省

7、电大系统予以通报批评。(5)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写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6)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见附录4)。(7)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责任承诺书上签名(见附录4)。指导教师工作量: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30人;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每人不超过20人。4毕业论文(设计)答辩(1)答辩资格分校对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的形成性考核,凡写作态度不认真,未按要求填写指导过程和写作过程考核表(见

8、附录4)或过程考核和初审、复审不合格的学员不接受答辩。(2)答辩安排 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均应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专科毕业生是否参加答辩由各分校提出意见报省电大批准、备案。(3)答辩的组织A根据中央电大的有关要求,各分校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省电大审核电大分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成员名单。B组织答辩的电大分校要制订答辩工作计划,填报答辩申报表(见附录7),报省电大审批后确定与实施。C中央电大对毕业答辩过程的组织与实施进行检查。(4)答辩委员会A人数须为5人及以上单数,由具有相应专业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家组成。成员需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

9、家不少于1名。B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当地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5)答辩小组A人数须为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小组成员结构:答辩主持人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答辩教师1名及1名以上单数组成,秘书1名(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汇总答辩题目及答辩评语、成绩)。有条件的分校应注意加强答辩小组的人员构成。B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不得担当该答辩组成员。C各分校具有答辩主持人资格的教师不能担任本校答辩小组主持人。答辩小组主持人由教学指导中心按中央电大要求统一安排、指定。

10、D主要职责: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生评定答辩成绩(毕业实践)成绩。(5)答辩教师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和研究工作经验。答辩教师应提前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撰写的毕业论文(设计),依此提出问题并填写由省电大统一印制的答辩提问片,对学生答辩情况进行现场点评。(6)答辩程序A答辩教师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分校答辩委员会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提前送到相应答辩教师手中审阅。B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抽取方案。C答辩人用1015分钟介绍毕业实践选题理由、研究思路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成果(或结论)

11、。D答辩教师审查判断毕业论文(设计)的真实性,在答辩人的研究范围内,当场提出35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每个答辩小组的答辩人数应控制在30人/天以内。E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并给出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记入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见附录4)。5成绩评定(1)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文字材料撰写后,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初评成绩评定标准(见附录8)给出初评成绩。(2)分校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初审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指导过程和质量进行全面审核,作出客观评价。凡未填写教师指导记录表和学生写作过程考核表,没有开题报告

12、的,一律不接受初审、不允许参加答辩。 (3)省电大成立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复审小组,在分校初审基础上按要求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复审中从真实性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两个方面设计答辩提问。复审明显不合格者取消答辩资格。(4)答辩主持人要组织答辩教师对学生答辩过程进行评议,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判标准,并参照初审、复审情况(见附录9)给出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5)凡文字材料未达到基本要求、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6)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者,可根据所在试点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6抽查评议与成绩验收(1)省电大根据本省实际,以专业为单位按适当比例组织对反映学生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和影响学生成绩的毕业实践各环节工作进行抽查评议,并写出分析报告。(2)中央电大对毕业论文(设计)验收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7其他 分校可参照省电大标准支付答辩教师酬金,对答辩教师的接待应本着节俭、适度的原则,严禁答辩教师接受学生的馈赠与接待。对违反以上要求的人员将根据湖南电大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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