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民政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自检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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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年度民政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自检自查报告18 年度民政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自检自查报告根据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18年度乡(镇)和县直单位综合考核方案 的通知(办字 201 2 1 1 0 号)要求,县民政局严格对照县直有关 单位综合考核的有关依据,对 18 年度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开展自检 自查。经自查,年初既定目标任务完成率达 100,自评总分为 111.5 分,其中:自评基础分 1 00分,加分 11.5 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 告如下:一、重点目标。(共 4项,考核分值 25分,加分 2.5 分,自 评分 27.5

2、 分)(一)年内发放各类民政资金总额达 1.4 亿元。(考核分值14 分,加分 0.5 分,自评分 14.5 分)18 年,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 务”的核心职能, 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上办实事, 全县民政资金 总支出达 16215.93 万元,超计划完成 15.8,其中:救灾支出 648.4 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3246.1 万元,城市医疗救助支出 68.3 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4487.5 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547.5 万元,其他农村社会救济支出 312.7 万元,农村医疗救助支出 1167 万元,抚恤事业费支出 1438.7 万元,社会福利费

3、 545.2 万元,失地 少地基本生活保障 2033.62 万元,行政支出 606.81 万元。(二)新增城乡低保指标 534 名。(考核分值 5 分,加分 2 分,自评分 7 分)18 年,全县新增农村低保对象 3000名,超县政府确定目标 任务 2466名,完成年计划的 561.8 ,增 462。(三)完成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可研编制。 (考核分值 4 分,自评分 4 分)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 2640 万元,项目建设地 点确定在中安镇外山口村大窑上村铁路东侧一带, 经过积极争取, 多 方协调,县规委会已调规项目建设用地 95 亩,已完成项目建设可研 编制工作。(四)完成县火化

4、厂建设项目规划选址。 (考核分值 2 分, 自评分 2 分)从 18 年开始,县民政局先后 7次对县殡仪馆进行踏勘选址, 并向县人民政府作了专题报告, 召开专题听证会 1 次,但由于该项目 比较特殊,群众思想认识参差不齐,带有抵触情绪,都未通过,项目 建设地点难以落实。 18 年 5 月 9 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县 殡仪馆、火化厂分开建设, 殡仪馆由中安镇太和社区建设和管理,县 民政局作指导,选址在原小洞天餐馆后面,计划总投资 317 万元,县 政府补助 80 万元。10 月 25 日县发改局以(富发改社会 201153 号)文件下达投资计划,现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结束,计划 18 年

5、2 月竣工投入使用。XX县火化厂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600万元,根据 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质询会的要求, 18 年 8 月 3 日,县委常委、 副县长刘本芳同志又带队深入后所镇、 中安镇进行勘踏选址, 选址地 点拟定为中安镇迤山口村委会滑石板村老深沟处,距富法路 1 公里, 距县城 7公里,地处中安镇和后所镇交界处, 项目建设选址方案已报 县人民政府审定。二、职能目标。(共 7 项,考核分值 25 分,加分 3 分,自评 分 28 分)(一)争取成立XX县减灾委员会,组建一支县、乡、村三 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 灾群众基本生活。 按要求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6、活动, 发放“三小应 急工程”小应急包 6 万个,努力提高群众减灾意识。争取省、市救灾 资金支持,保证救灾物资及时到位和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确保灾民吃、 穿、住不出问题, 切实维护灾区稳定。(考核分值 4 分,自评分 4 分) 县减灾工作委员会组建方案已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建立县、 乡、村三级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 176人,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统计业务 培训 1 次,努力提高全县灾害预警预报反应速度和灾害管理工作水平, 确保灾害发生后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灾情。 修订和完善县、 乡两级自然 灾害紧急救助预案, 指导做好村级预案编制工作, 形成了“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运转高效”的预案体系。以“防灾减灾日”为

7、契机,广泛 有效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集中宣传活动由县民政局牵头, 工信、 住建、国土、公安、消防、煤炭等 16 家单位配合参与,在金城广场 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 宣传活动周期间,粘贴悬挂宣传标语 190 余条, 现场接受咨询 2000 余人(次)、放置展版 50 余块,发放防灾减灾传 单 30000 份、各种防灾应急手册 6000 余册、防灾减灾读本 2000 册、 印有防灾减灾宣传信息围裙 50个,宣传画 850张,专题黑板报 1 期, 举办防灾减灾宣传讲座 216 场(次),开展小型应急演练 16场(次), 全民减灾救灾意识得到增强。 18 年,全县先后遭遇旱灾、洪涝和风 雹等自然灾

8、害,累计受灾 54.25 万人(次)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488.57 万元。县民政局切实履行职能,重点解决受灾特困群众生 活,使灾民和困难群众的衣、食、住得到了充分保障。累计向全县 11个乡(镇)发放衣服 11336套、棉被 11652床、毛毯 5 床、帐篷 22顶、大米 927420公斤, 40956户 11.2 万人得到衣被、口粮救助。 下拨各类救灾专项资金 515.488 万元,救助灾民 1517户 6785人;其 中: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 59.288 万元,修缮(重建) 436 间民房。(二)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经济增长相适应 的收入增长机制、 物价上涨和低

9、收入群体价格补贴挂钩联动机制, 认 真抓好失地少地农民生活保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受 灾群众、城乡孤儿、特困群众等民政管理对象的救助、抚恤、补助发 放工作,使各类特殊人群的基本保障真正得以实现。 ( 考核分值 4 分, 自评分 4 分)顺利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工作, 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提高补助 标准 32元和 12元。截至 18年 12月,全县有城市低保对象 37059户72822 人,发放保障金及各类补助金 9457.9 万元,充分发挥低保制 度的“兜底”保障作用。全县纳入供养的五保对象1865 人,集中供养率达18%,分散、集中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 144元/月和590元 /月,全年

10、发放供养资金 428.2万元。资助“参合参保” 52316人, 支付救助资金 266.35 万元;救助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患者 8611 人,发 放救助资金 1263万元,其中:“一站式”医疗救助 3214人,发放救 助资金 121 万元,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看病难、看病贵的实际困难。救助城乡贫困居民 3399 户(次) 9880 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327 万元,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众因灾、 因病等原因出现的突出困难。发放失地少地农民 11195户 28319人生活补助金 2033.6 万元。发放 257名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生活补助 46.24 万元。发放 310名小乡 干部、原村公所(办

11、事处)干部生活补助金 65 万元。救助生活无着 落流浪乞讨人员 167人(次),护送返乡 18 人(次),其中救助未成 年人 4 人,支出救助金 25.35 万元。(三)全面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 努力完成省、市下达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考核分值 3 分,加 分 3 分,自评分 6 分)发放优抚对象 4071 人抚恤补助款 1408 万元,切实维护优抚 对象的合法权益。兑现 493 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174.75 万元,兑现 率为 100%。圆满完成 1 8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18年共接收 18 年冬 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 1 99人,其中:符合安置要求条件的

12、 45 人, 实现岗位安置 27人, 18 名退役士兵选择了自谋职业,兑现自谋职业 补偿金 126.6 万元,由于安置工作措施力度大,成效显著,被云南省 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表彰为“ 18 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 置工作先进单位”。(四)健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 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为载体, 强化村规民约、 社区公约等社会规范建 设,加快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完成第四届社区换届工作;逐步推进农 村社区建设试验全覆盖, 形成“以点带面”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 (考 核分值 3 分,自评分 3 分)完成了太和、东门、清溪、外山口、王家屯、后矿和富矿 7 个社区居委会第四届换届选

13、举,参选率达 96以上,社区民主自治 水平明显提高。大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村(社)服务 能力。按照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和构建区域化党建“三 有一化”格局,争取上级资金补助 270 万元,完成了迤后所、太和、 后矿、外山口 4 个社区办公用房新建和黄泥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改扩 建工作;完成了哈播、乐乌等 2 个村级服务站建设,将五乐社区申报 纳入 18 年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并启动实施。通过建设一批项目,进一 步健全完善了村(社)办公服务体系,结束了全县村(社区)无办公 用房和办公用房不达标的历史,村级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五)加强民间组织监督管理,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 分发

14、挥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继续规范和完善民政 业务,加大各项工作的督查力度,重点对救灾物资、各类救助资金的 发放进行督查,确保民政资金的安全运行。 (考核分值 3 分,自评分3 分)始终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 截至 18年 12月, 全县有社会团体 72 个、民办非企业 70个,其中:依法新批准社会团 体 12 个,新登记民办非企业 58 个,县民政局充分发挥业务主管单位 的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服务社会功能明显增 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款物清查力度, 为配合全国社保资金审计工 作,在全县开展了“死人吃低保、 有房有车吃低保”为主要内容的城 乡低保

15、专项清理工作, 重点对城乡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享受条件、 是否 执行“三榜”公示以及低保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做到了逐乡、 逐 村不漏查,通过清理退出城市低保对象 1436 人,退出农村低保 735 人,并及时补充了一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不走过场,切实维护了低 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六)做好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年检工作,切实维护残 疾职工和福利企业的合法权益; 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 复“重生行动”。 做好艾滋病孤儿童救助工作; 加强对电脑福利彩票 销售站点的监督、管理、服务力度,优化站点布局,提高福利彩票发 行量,完成市民政局下达销售任务 5940 万元。(考核分值 5 分,自评 分

16、 5 分)认真贯彻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 ,规范福利企业资格认 定和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用工行为,积极配合和组织完成了全县 24 家福利企业年检年审工作,累计安置残疾人就业 2 万余人(次),确 保了残疾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落实到位, 切实保障和维护了残疾职工 的合法权益。 落实好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放 216 名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费 145.15 万元,发放 505 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基本生活补助费(按五保供养标准) 87.26 万元;发放艾滋病致孤儿 童及感染艾滋病儿童生活补助 0.54 万元;实施残疾孤儿康复“重生 行动” 56 例,使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和残疾孤儿得到及时的手术康复 治疗。圆满完成福利彩票销售任务,实现销量稳步增长。积极开展以 救灾、济困、助医、助学为重点的慈善救助活动,接收抗旱救灾意向 捐赠资金150万元、彝良“ 9 7”地震捐赠款物63万元,救助灾民 2210 户 10860 人;救助贫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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