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纳米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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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 : 纳 米 材 料 生 产 项 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 年 6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公路、 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 医院、 保护文物、 风景名胜区、 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

2、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名称纳米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鲁伟联系人鲁伟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市大辛店镇驻地联系电话0535-3549888传真0535-3549899邮政编码265612建设地点蓬莱市大辛店镇驻地蓬莱星火化工有

3、限公司内 15 号车间立项审批部门蓬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文号2020-370684 -26-03- 047343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746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 246.43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0.29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20 年 12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属于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法人代表为鲁伟,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公司经营范围: 设计、制造、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4、、烘炉风机风扇设备、气体与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化工生产专用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高压容器(仅限单层)、第三类低中压容器;机械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 246.43 万元建设纳米材料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蓬莱市大辛店镇驻地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内 15 号车间。项目总占地面积 746 平方米租用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主要进行车间内部改造、设备安装。项目包括生产车间和仓库,购置高速混合机、气流粉碎机、空压机、真空包装机等 9 台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纳米水滑石 500 吨、纳米碳黑 200 吨、

5、纳米多晶硅 100 吨纳米氧化锌 50 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 44 号)及其 2018 修建设项目基本情况、,、57改单(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中“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6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中“单纯混合或分装的”的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随即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

6、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工程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纳米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项目合理性分析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为纳米水滑石、纳米多晶硅、纳米氧化锌和纳米碳黑,产品和所使用的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 属于国家允许发展的项目。按照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本项目不属于优先发展产业、限制发展产业, 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产业,属于允许建

7、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2、与环发201277 号文及环发201298 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文) 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

8、本项目为纳米材料生产项目,不存在较大风险,项目区内无重大危险源。本次环评拟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 1。表 1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五条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为纳米材料生产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

9、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七条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 可 分类 管 理名 录(2019年版),企业属于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符合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

10、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企业不涉及上

11、述行为符合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 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蓬莱市大辛店镇驻地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内15号车间,位于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内, 属于工业用地。蓬莱市大辛店镇符合聚区。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

12、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评审,批复文号烟环审201356号。第四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符合第四十九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

13、,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4、与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符合性分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 年 8 月 28 日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50 号),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表 2。表 2本项目与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

14、理暂行规定本工程是否符合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化工,包括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 25 大类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其中 2524 煤制品制造、2530 核燃料加工、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除外),26 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71 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除外)和 291 中类橡胶制品业。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符合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投资项目,是指企业实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符合第二章 投资原则第五条 先进性原则。化工投资项目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鼓励类项目,严格控制限制类项目,严格禁止淘汰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 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第六条 安全环保原则。化工投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确保投资项目中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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