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姜、苹果、葡萄等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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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大姜、苹果、葡萄等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莱州市君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0 年 04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

2、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项目名称大姜、苹果、葡萄等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建设单位莱州市君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万军平联系人万军平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平里店镇平里店村联系电话13805451383传真-邮政编码261400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平里店镇平里店村北 230 米(车间距离莱州市第六中学

3、 135 米)立项审批部门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平台批准文号2020-370683-15-03-030839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1529 茶饮料及其他饮料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40667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5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4评价经费(万元)预计投产日期2020 年 08 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建设由来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三五”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借此发展机会,莱州市君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平里店镇平里店村北230 米,投资 5100 万元建设大姜、苹果、葡萄等农产品深加

4、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61 亩(约40667 平方米),新建车间 13100 平方米,新上农产品深加工生产线 2 条,对当地农产品进行储存、榨汁后制作饮料,项目达产后,年生产果汁饮料 260 吨,项目预计 2020 年 08 月建成投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四、酒、饮料制造业”中 18、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 料制造”中的 “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莱州市君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随即委托我单位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工程有关环境

5、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大姜、苹果、葡萄等农产品深加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修订,2015.01.01 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实施);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2017.10.0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09.01);5、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4.28);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6、员会第 29 号令);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11、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20-370683-15-03-030839)。三、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规定, 莱州市君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姜、苹果、葡萄等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限制类、淘汰类、鼓励类产

7、品,属于允许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所选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 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按照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产业、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产业,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规划。2、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1。9表 1-1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

8、号文符合性一览表(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 线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 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平里店镇平里店村北 230 米,不在“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中所划定的范围内。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符合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

9、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报批环评文件,对企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求和建议,项目建成后,符合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排放控制要求。总体目标要求。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 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10、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项目资源利用合理,未触及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二)“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综上所

11、述,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项目不属于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工艺范围,符合环环评2016150 号文要求。3、与环发201277 号文和环发201298 号文符合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文) 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

12、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项目建设符合环发201277 号文和环发201298 号文相关要求。4、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登记表,莱州市涉及 5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是:烟台莱州大基山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区;烟台莱州坎上/ 袍猱/赵家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烟台莱州、招远北部沿海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

13、区;烟台莱州西部沿海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烟台莱州湾金仓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区中心经度 120.028553, 纬度 37.295504 ,不在莱州市 5 处生态保护区红线区内,符合规划要求,见附图 4。5、项目建设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符合性分析表 1-2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符合性分析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规定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平板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重点区域城市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

14、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推动转型升级。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化工园区, 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本项目为大姜、苹果、葡萄等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不属于需要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的企业符合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 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 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 不得采用公路运输。本项目为大姜、苹果、葡萄等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不属于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符合6、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平里店镇平里店村北 230 米(生茶车间距离莱州市第六中学 135 米),厂区西侧为村路,南侧和北侧均为厂房,东侧为空地,项目所在区域用地性质工业用地,莱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20)中未对项目所在地进行规划, 本项目用地不违背莱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区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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