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课件】-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课件-通信线路(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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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专业:通信线路,CONTENT,通信工程防雷接地及强电防护,通信网络及设施安全,目录,第1页,通信工程防火及抗震,通信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和安全生产,设施安全间距,第 2 页,第二章 通信网络及设施安全 第五节 设施安全间距 第三条 通信管道与通道应避免与燃气管道、高压电力电缆在道路同侧建设,不可避免时,通信管道、通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3 03,设施安全间距,设施安全间距,注: 1.主干排水管后铺设时,其施工沟边与管道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 5m。 2.当管道在排水管下部穿越时,交叉净距不宜小于0.4m,通信管道应作包封处理。包封长度自排

2、水管道两侧各长2m。 3.在交越处2m范围内,燃气管不应作接合装置和附属设备;如上述情况不能避免时,通信管道应作包封处理。 4.如电力电缆加保护管时,交叉净距可减至0.15m。 -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一2006 3 0 3,管道施工开挖时,遇到地下已有其他管线平行或垂直距离接近时,应按设计规范的规定核对其相互间的最小净距是否符合标准。如发现不符合标准或危及其他设施安全时,应向建设单位反映,在未取得建设单位和产权单位同意时,不得继续施工。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一2006 4 1 2,设施安全间距,第 5 页,第四条 直埋光(电)缆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

3、最小净距应符合表6 2 14 的要求。,设施安全间距,第 6 页,注:1 直埋光缆采用钢管保护时,与水管、燃气管、输油管交越时的净距可降低为0.15m。 2,对于杆路拉线孤立大树和高耸建筑,还应考虑防雷要求。 3大树指直径300mm及以上的树木。 4穿越埋深与光缆相近的各种地下管线时,光缆宜在管线下方通过。 5隔距达不到上表要求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一2010 6 2 14,设施安全间距,第 7 页,硅芯塑料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或建筑物间的隔距应符合表62 14条的规定。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一2010 6 7 3 埋式电缆与其他地下设施间

4、的净距不应小于表6 2 14。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一2010 7 2 4 第五条 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接近或交越时,其间隔距离应符合下述规定。 1 杆路与其它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6 4 8-1 表6 4 8一1杆路与其它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表,注:在地域狭窄地段,拟建架空光缆与已有架空线路平行敷设时,若间距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可以杆路共享或改用其他方式敷设光缆线路,并满足隔距要求。,设施安全间距,第 8 页,2 架空光(电)缆在各种情况下架设的高度,应不低于表6 4 8 -2: 表6.4.8一2架空光(电)缆架设高度表,设施安全间距,第 9 页,3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它

5、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应不小于表6 4 8 -3:,设施安全间距,第 10 页,设施安全间距,第 11 页,架空电缆线路与其他设施接近或交越时,其间隔距离应符合表6 4 8-1、表6 4 8-2和表6 4 8 -3。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一2010 7 4 12 架空通信线路建筑物的最小垂直净距、架空通信线路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架空通信线路与其他设施的空距与隔距见附录c要求。 -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一2010 5 8 3 杆路与电力线交越应符合下列要求:杆路与35kV以上电力线应垂直交越,不能垂直交越时,其最小交越角度不得小于45。 光(电)缆应

6、在电力线下方通过,光(电)缆的第一层吊线与电力杆最下层电力线的间距应符合附录B表B.3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 - 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程设计规范YD 5148一2007 2 1 4,设施安全间距,第 12 页,第六条 光(电)缆线路与强电线路平行、交越或与地下电气设备平行、交越时,其间隔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一2010 7 6 1 2 跨越街坊、院内通路等应采用钢绞线吊挂,其缆线最低点距地面必须符合表7 7 4-1 表7 7 4一1 墙壁光缆跨越街坊、院内通路线缆最低点距地面距离,注:铁路不包含高铁。,设施安全间距,第 1

7、3 页,3.墙壁光缆与其他管线的最小间距必须符合表7 7 4-2 表7 7 4一2墻壁光缆与其他管线的最小间距表,- 宽带光纤接入工程设计规范YD 5206一2014 7 7 4,- 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 5018一2005 6 0 5,第八条 所选择的海底光缆线路路由与其它海缆路由平行时,两条平行海缆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二海里(3.704km),与其它设施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 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 5018一2005 6 0 5,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第 14 页,第二章 通信网络及设施安全 第六节 通信线路安全埋深 第一条通信管道的埋设深度(管顶至路面

8、)不应低于表6 0 1的要求。 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钢管保护。 表6.0.1 路面至管顶的最小深度表,-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一2006 6 0 1,第二条 进入人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人孔基础顶部不应小于0.4m,管道顶部距人孔上覆底部不应小于0.3m。 -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一2006 6 0 2,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第 15 页,第三条 当遇到下列情况时,通信管道埋设应作相应的调整或进行特殊设计: 城市规划对今后道路扩建、改建后路面高程有变动时。 与其他地下管线交越时的间距不符合表3 03的规定时。 地下水位高度与冻土层深度对管道有

9、影响时。 -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一2006 6 0 3,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第 16 页,第四条 光缆埋深应符合表6 2 2,-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一2010 6 2 2,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第 17 页,直埋光(电)缆埋深标准应符合表4 1 6要求。,-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一2010 4 1 6,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第 18 页,第五条 硅芯塑料管道,埋深应根据铺设地段的土质和环境条件等因素按表6.7.2分段确定,且应符合表特殊困难地点可根据铺设硅芯塑料管道要求,提出方案,呈主管部门审定。 表6.7. 2 硅芯塑料管道埋深要求,注:1 人工开

10、槽的石质沟和公(铁)路石质边沟的埋深可减为0 .4m,并采用水泥砂浆封沟。硬路肩可减为0.6m。 2.管道沟沟底通常应大于管群排列宽度每侧100mm。 3.在高速公路隔离带或路肩开挖管道沟,硅芯塑料管道的埋深及管群排列宽度,应考虑到路方安装防撞栏杆立柱时对塑料管的影响。,-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一2010 6 7 3,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第 19 页,硅芯管道埋深应符合表4.1.5的要求。,-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2010 4.1.5,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第 20 页,第六条 水底光(电)缆埋深标准应符合表4.1.7要求。 表4.1.7 水底光电)缆埋深要求,- 通信

11、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 2010 4 1 7,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第 21 页,第七条 电杆洞深应符合表4.1.2规定,洞深允许偏差不大于50mm。,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第 22 页,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第 23 页,-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一2010 4 1 2,通信线路安全埋深,第 24 页,第八条 各种拉线地锚坑深应符合表4.1.3的规定,允许偏差应小于50mm。,-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5121一2010 4 1.3,通信线路安全的其它规定,第 25 页,第二章 通信网络及设施安全 第七节 通信线路安全的其它规定 第一条 海底光缆登陆点处必须设置明显的海缆登陆标志。 -

12、 海底光缆数字传输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 5018-2005 7 0 4 第二条 应避免在已有规划而尚未成型,或虽已成型但土壤未沉实的道路上,以及流砂、翻浆地带修建管道与通道。 -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2006 3 0 1 5 通信管道施工中,遇到不稳定土壤或有腐蚀性的土壤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提出,待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意见后方可施工。 -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一2006 4 1. 1 第三条 新建杆路应首选水泥电杆,木杆或撑杆应采用注油杆或根部经防腐处理的木杆。 - 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程设计规范5148-2007 3 3 1 第四条电杆规格必须考

13、虑设计安全系数K,水泥杆K2 0,注油木杆K 2 2。 - 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程设计规范5148一2007 3 3 2,通信线路安全的其它规定,第 26 页,第五条 在人行道上应尽量避免使用拉线。如需要安装拉线,拉线及地锚位于人行道或人车经常通行的地点,应在离地面高2.0m以下的部位用塑料管或毛竹筒包封,在塑料管或毛竹筒外面并用红白相间色作告警标志。 - 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程设计规范5148一2007 3 4 2第5点 第六条 挖掘沟(坑)施工时,如发现有埋藏物,特别是文物、古墓等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施工单位严禁在该地段内继

14、续施工。 -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一2010 4 1 1 挖掘沟(坑)如发现埋藏物,特别是文物、古墓等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负责保护现场,与有关部门联系,在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施工单位等严禁在该地段内继续工作。 -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一2006 4 1.3 第七条 应保证光缆和河堤的安全,并严格符合相关堤防管理部门的技术要求。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一2010 6 5 12第1点,CONTENT,通信工程防雷接地及强电防护,通信网络及设施安全,目录,第27页,通信工程防火及抗震,通信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和安全生产,通信工程防火及抗震,第 28 页

15、,第四章 通信工程防火 第二节 孔洞封堵、机房墙体、地面和顶棚装修 光缆穿越楼板、墙体的孔洞敷设后,必须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空洞封堵严密。 - 宽带光纤接入工程验收规范YD 5207一2011 6 6 11 第五章 通信工程抗震 第二节 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要求 抗震烈度为6烈度及6烈度以上的机房,铁架安装必须采取抗震加固措施。铁架和机架加固方式应符合YD 5059电信设备安装抗震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要求。 - 宽带光纤接入工程设计规范YD 5206一2014 9 3 3,CONTENT,通信工程防雷接地及强电防护,通信网络及设施安全,目录,第29页,通信工程防火及抗震,通信工程建设相关专业和安全生产,

16、通信工程防雷接地及强电防护,第 30 页,第六章 通信工程防雷接地及强电防护 第四节 通信线路工程的防雷与接地 第一条 监测站设备必须采取接地措施,并符合YD 5098一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 光缆线路自动监测系统工程设计规范YD/T 5066一2005 9 2 6 第二条 年平均雷暴日数大于20的地区及有雷击历史的地段,光(电)缆线路应采取防雷保护措施。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一2010 8 3 1 第三条 光(电)缆内的金属构件,在局(站)内或交接箱处线路终端时必须做防雷接地。 - 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YD 5102一2010 8 3 5 第四条 光(电)缆线路进入交接设备时,可与交接设备共用一条地线,其接地电阻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 5121一2010 7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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