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物理功的数值与研究对象模型的选择 学法指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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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中物理功的数值与研究对象模型的选择 有的物理现象中的某个物体,既可以用位于质心的一个质点来代表,又可以用一个普通质点组来代表,还可以用一个刚体来代表.作用在这个物体上的力的功,有时与模型的选择有关.例如,人在水平地面上加速行走,设质心的轨迹基本上是平行于水平地面的直线,根据质心运动定理,地面对双脚的两个沿水平方向的作用力的矢量和是向前的.一方面,可以用一个普通质点组代表人,其中代表人的鞋底的一些质点,在跟地面接触,受地面施加的作用力的时候,总是静止的,因此地面对代表鞋底的一些质点的水平作用力不做功,地面对人不做功.另一方面,也可以用位于人的质心的一个质点代表人,地面对人的功,应等于向前的作用

2、力的大小,与人的质心位移的大小的乘积,是正功.也许有人只承认前一种处理,第一个理由是,按前一种考虑,地面对人的功为零,这跟地面没有能量转移到人,是相合的;第二个理由是,用质点组代表人要比用单个质点代表人,更切合一些.但我们坚持认为,后一种处理也是有意义的,也是合理的:第一,如果一定要使功总是度量能量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的数量,那么“计算功可以以地面为参照物,也可以采用相对地面运动的参照物”这个观点也要否定;第二,用单个质点代表人,进而应用单个质点遵循的各个动力学定律,有时会带来方便(下面的例题有较强的说服力).同时承认这种例子中两种算法的合理性,不会增加混乱,而会使功概念和动能定理,机械能定理应用起来更灵活.题目 某消防队员从一平台上跳下,下落2m后双脚触地,接着他用双腿弯曲的方法缓冲,使自身重心又下降了0.5m.在着地过程中地面对他双脚的平均作用力估计为 (A)自身所受重力的2倍 (B)自身所受重力的5倍 (C)自身所受重力的8倍 (D)自身所受重力的10倍(1996年高考上海卷试题)解:用位于消防队员质心(重合于重心)的质点,代表消防队员.重力的功为 W1G(2.5)地面对消防队员向上的作用力的功为 W2-F0.5)其中F表示平均作用力大小.整个过程,动能的变化为零,根据动能定理,有:G2.5+(-F0.5)0所以F5G.选项(B)正确.2用心 爱心 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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