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管理}营改增政策解析与应对策略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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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政策解析与应对策略 徐 贺 2013年7月,目录,1,“营改增”改革背景的介绍,2,“营改增”基本税收政策解析,2,3,“营改增”后申报表介绍,4,“营改增”企业的应对策略,中国现行的货物和劳务税体系,特殊货物,改革的进程,改革的背景及原因,改革的进程,改革的背景及原因,改革的进程(官方提法的微妙变化),改革的背景及原因,改革的进程,改革的背景及原因,重复征税问题严重,增值税链条断裂,不利于社会化分工 的专业协作 全额征收重复征税,尤其是新兴的生产服务业,对于比较突出的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差额征税方式解决。 增值税纳税人购入的服务所承担的营业税不能抵扣,尤其是购入的生产服务,存在多次的

2、重复征税问题。 营业税纳税人购入的产品所承担的增值税不能抵扣。 营业税纳税人购入的服务所承担的营业税不能得到抵扣。 税务公关能力强的企业的做法:,改革的背景及原因,增值税的优势 举例:以前开一张100万的服务业发票,接受服务的 单位就计入相关费用科目100万,试点后,开具增值 税专用发票,价约94万,税6万,合计100万,计入 费用94万,6万可以抵减增值税。原来不能够抵扣增 值税。,改革的背景及原因,当前的货劳税格局,已经成为组在服务贸易出口发展的桎梏 我国当前的营业税征税原则 国际上对服务贸易出口货劳税征税原则,改革的背景及原因,当前的货劳税格局,已经成为组在服务贸易出口发展的桎梏 服务贸

3、易和货物贸易的发展货物和劳务税待遇天壤之别,改革的背景及原因,当前的货劳税格局,已经成为组在服务贸易出口发展的桎梏 我国当前服务贸易的发展 为了当前货劳税格局下解决特殊行业和地区税负过重问题发了一些特批文件,例如上海市、天津市、国际运输、国际通信以及服务外包业务,改革的背景及原因,货物和服务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尤其是数字业务的发展,货物销售和劳务提供的界限日益模糊。,改革的背景及原因,为什么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保留了增值税 服从政治的需要 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征管水平相适应 有利于保障地方财政税收入的稳定 防止大面积征收增值税引发的通货膨胀风险 借鉴了其他国家推行增值税的经验,改革的背景及

4、原因,总结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目的是 为了解决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 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促进服务贸易的发展,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使我国的货劳税制度与国际通行的货劳税规则接轨 增值税的发明,就其社会和经济方面的重要性 来说,可以跟发现蒸汽机和电相媲美。现存的税收 没有一种能像增值税一样如此的中性,易于管理和 提高国家收入。 国际增值税专家 Sijbren Cnossen,改革的背景及原因,2012年12个“营改增”试点省市共为企业直接减税超过400亿元,目前纳入改革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 在试点

5、纳税人中,一般纳税人为21.6万户,占21%;小规模纳税人81.2万户,占79%。从行业分布来看,交通运输业16.1万户,现代服务业86.7万户。同时,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幅度平均达40%,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营改增”试点促进服务业、制造业加快发展,减轻了中小企业的税负,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经营组织模式转变和内部管理加强。,部分地区的试点效果,上海的服务业发达 上海建设国家金融与航运中心 上海地方财政实力较强 上海的征管条件较好,为什么选择在上海首先试点,改革的大致过程 改革的目标,改革试点的基本过程和原则,部分地区部分行业试点,部分行业全

6、国试点,全部行业全国推进,增值税条例细则等,营业税条例细则等,增值税法,基本的改革框架,基本的改革框架,改革的基本原则 有形动产租赁17% 一般计税办法 运输业、建筑业11% 简易计税办法(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6% 税率 计税方式 全部收入 计税依据 服务进出口 进口征税、出口免税或 部分代收垫付 零税率 行业可差额计税,改革试点的基本过程和原则,“营改增”涉及到的政策法规,21,“营改增”涉及到的政策法规,22,交通运输业应税服务注释与原营业税税目注释对比分析,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现代服务业应税服务注释与原营业税税目注释对比分析 现代

7、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 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服务的业务活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应注意的一些具体服务 已经纳入营改增范围的 垃圾运输服务、工程监理、燃气管线

8、测绘、互联网信息传输、品牌使用费、鲜花出租、建筑施工设施出租、楼房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检测、电子商务服务、律师会计师税务师全行业 未纳入到营改增范围 一般性的停车场收费、公正业务、电梯维护、专业技能培训、招标行为、招标代理服务、电脑硬件维护、劳务公司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从事职业中介网站业务、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支付业务、国际银行卡清算组织(如银联、VISA等)向本单位提供清算服务、从事婚姻介绍、交友网站业务,应税范围的解析与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 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 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 增值税

9、,不再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含义的理解 登记注册在时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体户 居住在试点地区的纳税人 向试点地区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 试点地区的油气田企业适用新政,税率降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沪 京 苏、皖 闽、粤 津、浙、鄂 全 国 1月1日 9月1日 10月1日 11月1日 12月1日 8月1日,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 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 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0、。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 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 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划分标准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500万元(包括减免税及差额征税金 额)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 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

11、务业服务(以下简称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认定手续,由主管国税机关制作、送达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知书(附件1),告知纳税人自2013年8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本次我省认定工作中,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按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的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计算。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7月

12、31日期间试点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的计算亦应按连续不超过12个月计算方式处理。,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混业经营一般纳税人认定原则 应税货物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只要有一项超过标准,就应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两者不可累加计算 某商业批发企业兼营应税服务项目一般纳税人认定分析表,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经营情况与纳税人类型分析表 超标纳税人需填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缴纳营业税期间营业收入确认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经认定不得转回。 应申请而未申请的企业应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13、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 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 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 值税扣缴义务人。 与当前营业税制度下的管理规则一致,劳务进口的特殊性 代扣代缴增值税的构成要件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未设立机构或者虽设立机构但是未参与应税服务的提供活动 在境内提供了应税服务 首选扣缴义务人是代理人,其次是接受方 如果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按照征管法处理,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营改增前 河南 境外 代扣代缴营业税 接受境外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支付服务费100 扣缴营业税5(100*5%),支付给外方95,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服务接受方,服

14、务提供方,营改增后 北京 境外 代扣代缴增值税 接受境外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支付服务费100 扣缴增值税5.66(100*1.06*6%),支付给外方94.34,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服务接受方,服务提供方,河南国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 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具体内涵 面临的问题 目前实践的情况,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税款入库 数据传输 数据传输 数据传输 税款入库,非试点地区分支机构,试点地区分支机构,营业额*3%,所在地地税局,按照增值税的原则核算销项税和进项税额,股份公司 (位于上海),按规定计算销项税

15、 进项税缴纳增值税,所在地国税局,统一计算增值税少补多抵,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劳务的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试点地区 提供的劳务属于本次改革的范围之内 有偿提供应税服务 在境内提供应税行为,应税服务的构成要件,有偿提供应税服务 是判断应税行为是否成立的条件之一 并不适用于视同销售行为 有偿是广义的概念 实践中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与目前营业税的规则有所不同 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 单位为员工提供的服务 自我提供服务不征税 员工为单位提供的服务,应税服务的构成要件,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行为的界定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

16、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基本的确认规律是属地原则与属人原则相结合,借鉴了所得税 只要是中国企业提供服务,无论劳务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原则上是要征税,但是可能适用特殊的政策 只要是向中国企业提供服务,原则上也是要征税的 例如美国公司向北京公司提供设计服务,设计完全在美国进行,应税服务的构成要件,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对基本征税规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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