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管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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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1,导读案例,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向中东某国出口一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不着险。但在海运途中,因海湾战争,船被扣押。尔后进口商因提货不着便向我保险公司索赔。我保险公司认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不予赔偿。,2,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与作用 第二节 海洋运输货物的承包范围 第三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第四节 海伦敦保险协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第五节 陆运、空运货物与邮包运输保险 第六节 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3,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性质与作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随着贸易,特别是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它属财产保险的范畴,

2、其性质为商业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应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采取的一种经济措施。,4,第二节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一、保障的风险,承保的风险,海上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风险 损失 费用,5,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但在海运保险业务中,它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按照我国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保险人承保的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非意料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并不是泛指海上所有的意外事故,而仅指运输工具搁浅、触礁

3、、沉没、互撞、船舶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6,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提货不着、渗漏、短量、碰损、破碎、钩损、淡水雨淋、生锈、玷污、受潮受热、串味等。,特殊外来风险是指战争,种族冲突或一国的军事、政治、国际政策、法律以及行政措施等的变化。主要包括:战争、罢工、拒收以及交货不到等。,7,二、保障的损失,海上损失,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损失,8,(一)全部损失,1、实际全损 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 保险标的物的物权完全丧失已无法挽回 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原有的商业价值或用途 载货船舶失踪,无音讯已达相当一段时间,被保险人

4、在货物遭受了实际全损后,可按其保单的投保金额,获得保险人的全部损失的赔偿。,9,2、推定全损,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港的价值。 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为避免全损所需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 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所有权的费用已超过收回标的物的价值。,在推定全损的情况,被保险人获得的损失赔偿有两种情况:一是获得全损的赔偿,另一种是获得部分损失的赔偿。若想获得全损的赔偿,被保险人必须无条件地把保险货物委付给保险人。,10,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海上事故被海水浸泡

5、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 。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 。,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的区别是什么?,实际全损,推定全损,11,(二)部分损失,1、共同海损 (1)含义是指载货船舶在海洋运输途中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使航行中的船东、货主及承运人的共同安全受到威胁,为了解除共同危险,维护各方的共同利益并使航程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所直接造成的某些特殊的货物牺牲或支出的额外费用,称为共同海损。,这些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

6、可以通过共同海损的理算,由各获救受益方按获救价值比例分摊。,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分摊,12,(2)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危及船舶与货物共同安全的危险 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的合理措施 共同海损的牺牲是特殊性质的,费用损失必须是额外支付的 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的直接的、合理的后果 造成共同海损损失的共同海损措施最终必须有效果,这五个条件缺一不可,13,2、单独海损,(1)含义是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利益的部分损失。 (2)构成条件 单独海损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海上风险事故直接导致

7、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失。 单独海损由受损的货主货船方自行承担。 (3)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14,案例思考一,货物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1000箱货烧毁;300箱货由于灌水灭火受到损失;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拖船费用;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从上述各项损失性质来看,各属于什么海损?, 是单独海损, 是共同海损,15

8、,案例思考二,某货轮满载货物驶离A港口。开航后不久,由于空气湿度很大,导致老化的电线短路引起大火,将装在货舱甲的毛毯完全烧毁。船到B港口卸货时发现,装在同一货舱中的烟草和茶叶由于羊毛燃烧散发出的焦糊味道而遭受了不同程度的串味损失。其中烟草由于包装较好,串味不是非常严重,经过特殊加工处理,仍保持了烟草的特性,但是等级已大打折扣,售价下降三成。而茶叶则完全失去了其特有的芳香,无论如何不能当做茶叶了,只能按照廉价的填充物处理。(转下页),16,(接上页)后来,该船不幸又与另一艘货轮相撞,船体严重受损,货舱乙破裂,舱内进入大量海水,剧烈的震动和海水浸泡导致舱内装载的精密仪器严重受损。为了救险,船长命令

9、用亚麻临时堵住漏洞,造成大量亚麻损失。在船舶停靠在避难港进行大修时,船方就受损精密仪器的抢修整理事宜向岸上有关专家进行了咨询,发现整理恢复费用十分庞大,已经超过了货物的保险价值。为了方便修理船舶,不得不将货舱丙和货舱丁的部分纺织品货物卸下,在卸货时造成一部分货物钩损。试分析各部分损失属于什么类型和性质?,毛毯:实际全损 烟草:部分损失 茶叶:实际全损 精密仪器:推定全损 亚麻:共同海损 纺织品:共同海损,17,三、保障的费用,(一)施救费用 被保险的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与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了各种抢救或防护措施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二)救助费用

10、 被保险货物在遭受了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后,由被救方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 (三)其他费用 船舶中途遭遇海上风险,为了防止或减轻货物的损失,在中途港货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和运送货物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保险索赔成立时,对保险货物进行检验、查勘、公证、清算和拍卖受损货物等所支付的额外费用,保险人均负责赔偿,18,第三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协会货物条款,责任范围 除外责任 责任起讫 被保险人义务 索赔期限,19,一、我国海运货物保险条款,(一)责任范围,附加险,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其他专门险,海运冷藏

11、货物保险险别,海运散装桐油险,20,仓至仓条款W/W clause,保险责任的范围 指保险的承保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发货人仓库或储存地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但被保险的货物在最后到达卸载港卸离海轮后,保险责任以60天为限。 当货物在FOB、CFR、FCA、CPT术语下,由买方投W/W时,在出仓至船舶途中灭失,买卖双方均不能取得赔偿。因为保险条款规定,赔偿时被保险人(买方)应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而此时货物所有权还属于卖方。,

12、21,保险索赔时效和除外责任,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货港全部卸离海轮起算,最多不超过2年。 保险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损失 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及特性、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属于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和罢工险规定的保险自然范围和除外责任,22,案例思考,某外贸公司按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装运前已向保险公司按发票总值 110投保平安险, 6月初货物装受顺利开航。载货船舶于6月13日在海上遇到暴风雨,致使一部分货物受到水渍,损失价值2100美元。数日后,该轮又突然

13、触礁,致使该批货物又遭到部分损失,价值为8000美元。问:保险公司对该批货物的损失是否赔偿?为什么?,23,思考题,我某公司以CIF对外发盘,如以下列保险条款投保,是否妥当? (1)一切险、淡水雨淋险、受潮受热险 (2)平安险、一切险、战争险 (3)水渍险、偷窃险、战争险 (4)偷窃险、罢工险、战争险,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投保了一切险就不用再投保一般附加险,24,小思考:某公司出口某货物,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当地发生武装冲突,部分船上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的货物被毁。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2、战争险的责任起讫“仅限于水上危险”,25,第四节 伦敦保

14、险协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ICC ICC的种类 协会货物条款A类似CIC的一切险 协会货物条款B类似CIC的水渍险 协会货物条款C仅承保“重大意外事故”风险 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War Clauses(Cargo) 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Institute Strikes Clauses-Cargo 恶意损害险条款Malicious Damage Clauses ICC(A) 、ICC(B)、ICC(C)与战争险、罢工险,都可作为独立的险别投保。而恶意损害险则属于附加险别。 ICC及海运货物战争险条款对保险期限的规定同我国

15、CIC的规定大体相同,但规定更详细。,前三项可以独立投保;第四、五项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也可单独投保;第六项只能作为附加险别投保,26,一、协会货物条款(A)的主要内容,承保风险 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的一切风险的概括式规定办法,即作了“除外责任”项下所列风险,保险人不予负责外,其他风险均予负责。 从承包范围看,本条款主要承保海上风险和一般外来风险 本条款还承保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对根据运输合同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的由被保险人承担比例责任的部分,保险人也与负责。 除外责任 包括一般除外责任,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战争除外责任和罢工除外责任四个条款。 保险期限 包括运输条款、运输合同终止条

16、款和航程变更条款 保险索赔 适用保险利益条款、续运费用条款、推定全损条款、增值条款。,27,二、协会货物条款(B)的主要内容,承保风险 比ICC(A)条款责任范围小,故其采用承保“除外责任”之外列明风险的办法,即将其承保的风险一一列举出来。 除外责任 除以下两点规定以外,其余均与ICC(A)险相同: (1)ICC(A)险仅规定保险人对归因于被保险人故意的不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不负赔偿责任;而ICC(B)险还规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船长、船员等)的故意非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也不负赔偿责任。 (2)ICC(A)险规定“海盗行为”不属除外责任;而ICC(B)险则规定保险人对此项风险不负保险责任。 其他内容 关于保险期限、保险索赔、被保险人的义务以及其他内容,均与ICC(A)条款相同。,28,承保风险 承保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不负责。与平安险相比,承保风险范围显然较小。 其他内容 关于保险期限、保险索赔、被保险人的义务以及其他内容,均与ICC(B)条款相同。,三、协会货物条款(C)的主要内容,29,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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