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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第七章: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摘要:本章主要讲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普遍需要规定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条款的订立及相关的知识。 第一节 货物的检验 第二节 索赔 第三节 不可抗力 第四节 仲裁,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第一节:货物的检验 (Inspection of the Goods),一、约定商品检验的意义 买方的检验权:若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则他就放弃了检验货物的权利,也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 案例分析:我方售货给加拿大的甲商,甲商又将货物转售给英国的乙商。货抵甲国后,甲商已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仍将原货运往
2、英国,乙商收到货物后,除发现货物质量问题外,还发现有80包货物包装破损 ,货物短少严重,因而向甲商索赔,甲商又向我方提出索赔。 问:我方是否应负责赔偿?为什么?,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3,二、检验时间和地点,确定检验时间和地点,实际是确定买卖双方中的哪一方行使对货物的检验权,即确定以哪一方提供的检验证书为准。,(一)在出口国检验 1、产地(工厂)检验 2、装运港(地)检验 注:以上两种方法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不利。 (二)在进口国检验 1、目的港(地)检验,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4,2、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采取以上两种方法时,卖方须承担到货品质
3、或数量的责任,对卖方不利。 (三)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该方法兼顾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公平合理,是目前我国进出口业务中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四)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5,案例分析,我A公司与美国B公司以CIF纽约条件出口一批农产品,订约时,我A公司已知该批货物要转销加拿大。该货物到纽约后,立即转运加拿大。其后纽约的买方B凭加拿大商检机构签发的在加拿大商检机构签发的在加拿大检验的证明书,向我方提出索赔。请问:我方公司应该如何对待加拿大的检验证书?,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6,公约第38条(3)款规定:如何货物在运输 途中改运或
4、买方须再发运货物,没有合理机会加 以检验,而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或理应 知道这种改运或再发运的可能性,检验可推迟 到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再进行。,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7,三、检验、检疫机构 (一)国际上的检验检疫机构 (二)我国的检验检疫机构 1、1998年成立的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主管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三检合一),该局的职能已并入2001年成立的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AQSIQ) 2、检验检疫部门的工作职责 法定检验(Making Legal Inspection) 监督管理(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
5、on) 公证鉴定业务(Authentic Attesting Business),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CCIC)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美国粮谷检验署(FGES) 日本海事鉴定协会(NKKK) 国际羊毛局(IWS),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8,四、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1、检验证书的种类 2、检验证书的作用,检验证书的签发日期一般早于运输单据的出单日期,说明:新商检法第22条对提供检验服务的检验机构的资格,修改为统一由国家商检部门认定,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考核,许可符合条件的国内外检验机构承担委托的进出口商品
6、检验鉴定业务。,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9,五、检验依据 各国政府的法律、法规 国际公约及国际惯例 买卖合同的约定 六、检验检疫的作用,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0,出入境检验检疫程序,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程序 报检(报检单位代码) 检验检疫和鉴定 收费 签证与放行 报检单的填写,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商品目录 的商品 进口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 机构出具的证书才可入境的商品 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疫检疫的商品 申请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明或一般原 产地证明的商品 贸易商申请鉴定和委托检验的商品 进出口合同或信用证规定由检验检疫 机构或官方机构出具证明的商品 未列入目录的入境
7、货物,经收、用货 单位验收,发现品质不合格或残损、 短缺,需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索赔的商品 涉及出入境检疫检疫内容的司法和行政 机关委托的鉴定业务等,1、抽样 2、制样 3、检验检疫(商品) 4、隔离检验检疫(动植物) 5、鉴定业务 6、卫生除害处理 7、检验检疫工作时限,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1,第二节:索赔(Claim),一、各国法律对违约的不同规定 1、英国法的规定 违反要件(Breach of Condition)和违反担保(Breach of Warranty) 2、美国法的规定 重大违约(Material Breach of Contract)和轻微违约(Minor B
8、reach of Contract) 3、公约的规定(第25条) 根本性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和非根本性违约(Non-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 4、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见第六、七章),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2,二、索赔对象 (一)向买、卖方索赔 (二)向承运人索赔 (三)向保险人索赔 国际贸易业务中常见索赔事故及可能的责任分析: 案例分析1:中国某公司与欧洲某进口商签定一份皮具合同,以CIF鹿特丹成交,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用信用证支付。货到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潮湿、发霉、变色,损失价
9、值10万美元。据分析,货物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中,未将皮具湿度降到合理程度。 问:1、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价款? 2、进口商应向谁索赔? 1、信用证是单据的交易,只要单据合格,买方必须付款 2、进口商向保险公司索赔 索赔地点由保险合同决定,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3,案例分析2:某国一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商复验发现下列情况: 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有沙门氏细菌超过合
10、同标准。 2、收货人实际收到998箱,缺少2箱。 3、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缺少60公斤。 问:根据上述案情,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 第(1)种情况应向卖方索赔,因原装货物有内在缺陷。第(2)种情况应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在目的港应如数交足。第(3)种情况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属保险单责任范围以内,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数量不足,也可向卖方索赔。,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4,三、索赔条款 (一)异议和索赔条款(Discrepancy and Claim Clause) 1、索赔依据(Claim Foundation) 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 2、索赔期限(P
11、eriod of Claim) (1)约定索赔期限 (2)法定索赔期限 3、索赔的处理办法 一般只做笼统规定,公约:买方收到货物起不超过2年; 运输惯例:收货人向承运人索赔的 期限一般为1年; 保险惯例: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 赔期限为2年,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5,(二)罚金或违约金条款(Penalty Clause or Liquidated Damage Clause) 该条款的适用场合: 违约金的性质 :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 四、定金罚则 (一)定金的含义 注:定金不同于预付款 (二)约定定金条款的意义(定金罚则) (三)运用定金条款的注意事项 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
12、金和定金时,受损方只能择其一适用(合同法第116条)。,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6,第三节: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一、不可抗力的含义 (一)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 注意:市场风险、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均不能视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Be Free from Liabilities) (二)各国对不可抗力的不同称呼及说明 案例分析:有一份合同,印度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口一批黄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印度政府宣布对黄麻实行出口许可证和配额制度。A公司因无法取得出口许可证而无法向美国B公司出口黄麻,遂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除合同。问:印度公司能否主张这
13、种权利?为什么?,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无法控制,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7,二、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 (一)不可抗力的性质与范围 关于不可抗力的性质与范围,通常有以下三种规定方法: 1、概括规定 2、具体规定 3、综合规定(综合规定的方法最常用),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8,(二)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 不可抗力后果有两种:一是解除合同;二是延期履行合同。,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 的规定,遭受不可 抗力的一方可解除合同或延迟履行而不承担责任。只有在不可 抗力因素与当事人的过失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当事人才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遭受不可抗力后合同的结果主要
14、为下列: 解除合同。一般来说,如果不可抗力事故使合同的履行 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如在买卖特种粮食的交易中,该 特种粮食的产地因水灾而失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延迟履行。如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的履行,则只 能延迟履行。例如,由于不可抗力使交通受阻,可能延迟履行, 等通车后再履行。,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9,案例分析: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1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一半以上的出口家具被烧毁。我企业遂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
15、我方经多方努力,于2002年1月初交货,而美方以我方延期交货为由提出索赔。 问:(1)我方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通知和证明,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0,第四节:仲裁(Arbitration),一、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 (一)友好协商(Amicable Negotiation) (二)调解(Conciliation) (三)仲裁( Arbitration ) 1、仲裁的定义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发生争议时若通过协商不能解决,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裁决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16、仲裁的特点 (四)诉讼(Litigation),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1,二、仲裁协议的形式与作用 (一)仲裁协议的形式 仲裁条款( Arbitration Clause)或事前协议 提交仲裁的协议(Submission)或事后协议 若事前协议与事后协议不一致,以事后协议为准 两种仲裁协议的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仲裁协议的作用,核心作用是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Jurisdiction),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2,三、仲裁程序(Arbitral Proceeding) 1、仲裁申请 2、仲裁庭的组成 3、仲裁审理 4、仲裁裁决 四、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简称1958年纽约公约),我国于1987年加入该公约。,2020/8/5,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3,五、仲裁条款的规定 (一)仲裁地点 (二)仲裁机构 (三)仲裁规则 (四)仲裁裁决的效力 若败诉方不执行裁决,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但胜诉方有权向有关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