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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协支部党建工作年度计划消协支部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长治市消费者协会长治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投诉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讨论稿)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保险行业健康稳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长治市消费者协会、长治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建立消费者投诉与人民调解对接的工作机制,(以下简称:诉调对接机制),实现消费者协会和人民调解的相互衔接,经长治市长治市消费者、长治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讨论研究,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
2、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服务大局,坚持“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主题,开展新消法普法宣传,加大对保险领域的社会监督力度,督促保险行业发展、清理不符合新消法的行业规则和经营行为;加强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消费理念的引导。积极创新和实践新时期消费者投诉与人民调解机制全面对接的工作模式,形成工作上互相联系、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长治”、“法制长治”促进全市经济腾飞、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二、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保险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通过诉调对接,充分发挥长治市消费者、人
3、民调解组织各自职能优势,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从而扩大保险纠纷调处覆盖面,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降低保险消费者维权的成本。促进依法、公正、高效、妥善、快捷化解保险纠纷,为保险纠纷当事人提供更多可选择的矛盾纠纷解决渠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保险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三、工作原则1、依法公正的原则;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应当依法、公正进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执行,不得违反法律进行调解。2、高效便民的原则;保险纠纷调解工作要注重工作效率,不得以拖促调,不得久调不决。调解的次数一般不超过5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
4、0个工作日。应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灵活确定调解方式、时间、地点,尽可能方便当事人,降低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的成本。3、双方志愿的原则;保险消费投诉人到消费者协会投诉后,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方可进入调解程序。保险纠纷调解工作,必须双方当事人完全志愿,应当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强制调解。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案件不得进入调解程序。4、免收费用的原则;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市消费者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保险纠纷双方当事人收取费用。5、调解回避原则;调解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
5、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回避:6、保守秘密原则;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活动时,应当保持中立地位,人民调解员对于调解过程中获悉案件的秘密,当事人的隐私和其它不能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四、组织机构1.长治市工商局、山西省保行业协会长治办事处、长治市消费者协会联合成立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实施和督查。市、县、(区)消费者协会要设立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诉调对接工作。长治市消费者协会、长治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设立专人负责诉调对接工作,负责保险公司、保险消费者投诉当事人之间的联系、衔接、沟通、督查、统计、通报等各项有关具体事宜;负责对调解的案件造册登记、
6、分析。五、工作方法(一)长治市消费者协会在接到保险消费者投诉时应主动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向当事人说明保险纠纷化解的多元机制,在保障保险消费投诉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前提下,建议当事人先经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二)长治市消费者协会应在其办公场所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为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地开展调解提供工作便利。(三)长治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可直接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并出具委托函。长治市消费者委托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应当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商定、指定的时间内不能达成协议的,该当移交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四)长治市消费者协会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
7、进行调解的案件,调解期限为20个工作日;委托调解的重大疑难案件调解期限为30个工作日。调解期满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市保险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组批准,调解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调解期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五)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委托调解但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应当终止调解,出具调解终结书送达当事人,并在终止调解之日起七日内,向长治市消费者出具调解终结书,移送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投诉人的意愿移交人民法院判决或通过其它渠道解决。(六)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自行受理的保险纠纷案件,也可以邀请长治市工商局、长治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员参加调解,如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调解终结的案件,经双方
8、当事人同意,可以直接转县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六、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保险纠纷当事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如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可申请长治市消费者按照合同违约处理。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七、其它规定1、长治市工商局、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长治市消费者、长治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不少于二次,研究解决调解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诉调衔接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合作交流,建立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机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
9、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健全和完善。2、市、县、(区)消费者消费者协会接到保险消费者案篇二:3.15消协西北政法大学第七届3.15普法活动3月13日上午,西北政法大学第七届3.15消费者维权暨法律普及公益活动在省图书馆成功举行。西北政法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共同参与这次活动,他们有幸邀请到了西安市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及工商局双生分局房管所房产中介监管的队长出席了本次活动,进行现场解答相关问题。此次活动分为两部分:报告厅里的消费者维权知识讲座和一楼大厅的普法讲解员的倾心咨询活动。上午9点普法讲解员就在场外开始讲解工作,大厅吸引力很多的人前来咨询,他们生动耐心的法律解读得到了称赞,咨
10、询者也表示支持我们的活动。场外的咨询活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10点时分场内的知识讲座也在期待中开始,主持人介绍了参与本次活动的嘉宾之后宣布活动正式开始,首先是两位学生自编的天津快板“说说咱3.15”拉开了序幕,精彩的快板表演吸引了很多观众,赢得了大家的掌声。西安市工商局12315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董老师着重为我们介绍了网购的维权渠道;建议大家网购时谨慎选择购物平台,详细介绍了关于网购产品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适用条件和退换货的邮费问题,她以自己的网购经历来告诉我们如何在网购中维护自己的权益,确实值得网购者们借鉴。大厅内播放了电影“武林外传”中的炒房片段,影片观看结束后由西安市工商局双生分局房管所房产
11、中介监管的李建刚队长对影视中的炒房现象进行解读,并对现场观众提出有关的房屋买卖问题进行一一解答,他的解答很细致,通俗易通。最后,活动圆满结束,参与此次活动嘉宾以及工作人员合影留念。篇三:xx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xx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书为纪念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引导全体员工理性消费,共同营造安全和谐、健康文明的消费环境,维护社会和谐,推动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创新发展,根据市工商局和市消协的工作安排,经集团领导研究决定,在南昌地铁轨道交通集团范围内广泛开
12、展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现就我集团“3.15”活动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为指导,以315消法宣传为主线,以履行消法的各项规定为根本,提高员工消费意识,保障和改善全体员工的民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扎实有效地开展好315消法主题活动。二、活动名称xx年地铁轨道交通集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三、活动內容消费与节约四、活动时间、地点活动时间:xx年3月15日。活动地点:地铁轨道交通集团一楼多媒体功能室。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要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开展法律咨询、现场投诉、消费知识有奖问答、向全
13、体员工提供食品快速检测,真假商品鉴别、假冒伪劣商品展示销毁等活动。在活动现场,要制作消费维权展板,向员工传达消费知识,发布典型消费维权案例,展示消费维权成果。五、活动内容和方式(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相关维权法规、维权措施和办法。动员全体员工关心、支持、参与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二)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在企业报刊、集团官网等宣传315主题、刊登消费维权文章;三是公开表彰一批消费维权先进先进个人。六、活动流程1.企管部负责组织策划工作;2.综合部搞好场地的布置安排及联系;3.综合部负责活动的总结工作;4.文宣部部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做好展板和海报的宣传,让全体员工都能够及时了解“消费者维权
14、”的性质并积极参与其中。南昌轨道交通集团xx年2月25日篇四:xx支行xx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xx支行xx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xx年,xx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总分行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人民银行xx县支行和“优化金融生态、服务百姓民生”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县域的深入开展。一、深入调研,明晰维权思路通过组织金融机构座谈、走访县消费者协会、走访企业民众、走进镇村农户、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就目前个人金融市场发展、金融消费
15、纠纷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准确把握全县金融消费整体水平,以及金融消费者的消费理念、维权意愿和维权方法。计划在2月下旬,组织人员到江阴、宜兴等试点地区,学习其先进做法和成熟经验。在全面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金融消费争议热点、金融消费保护需求的基础上,明确“以金融消费者满意为目标,突出制度建设、突出宣传普及、突出创优环境”的总体工作思路。二、密切配合,畅通维权渠道提请xx为组长,xx为副组长,负责领导和管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全县各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员制度,加强动态反馈,实行信息共享。聘请政府相关人员、新闻记者、消协成员、消费者代表担任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特约监督
16、员,并颁发特约监督员聘书,由其对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传递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增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合力。通过建立与县消费者协会的协作机制,实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金融消费纠纷处理上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通过建立与县文明办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金融业行风评议工作;通过建立金融机构同业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金融机构行业自律,增强金融机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内生动力;通过建立与县人民法院的协作机制,积极参与金融消费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共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调研,收集金融消费纠纷典型案件,及时通报辖区金融机构,发挥警示作用。三、有序推进,落实维权责任准备在3月初,组织召开全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大会,传达学习中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