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2021年安监局最新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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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安监局最新执法依据xx年安监局最新执法依据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xx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编制要求,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行政执法计划。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机制。二、工作目标和任务促进安全生

2、产行政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和监督安全监管机关及其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行政检查职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实现“一杜绝,两控制”的总目标。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xx乡现有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数量3人。总法定工作日:366天(年工作日)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1天x3人=753天非执法工作日:36天(值班、政府中心工作)+9天(学习)+32天(培训)+12天(考核)+40天(会议)+30天(病假、事假)+45天(法定年休假)+16天(参加党群活动)=22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8天(实施行政许可)+2天(生产安

3、全事故调查和处理)+6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20天(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150天(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24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11天(开展机动执法)+20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251天。执法检查工作日计算:753天(总法定工作日)-220天(非执法工作日)-251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82天以一天检查1家(次)企业,每家次检查需要2名执法人员测算,282个执法检查工作日可以安排检查141家次企业。四、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1、烟花爆竹企业32家;2、危险

4、化学品企业1家;3、非煤矿山企业1家4、工贸企业7家;详情见:附表1。五、执法检查(一)执法检查基本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4、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5、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7、依法依规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

5、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8、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矿山企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1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12、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

6、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2、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3、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8、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承

7、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9、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10、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帐与现场一致性情况;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12、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二)执法检查频次其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的检查,每年应有1次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冶金等八大行业生产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2次,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4次。本执法计划与xx乡安监员分片包干联系制度配套,详细安排见具体文件。xx年,我乡将通过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有

8、效实施,对直接监管企业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乡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篇二:xx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xx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xx年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工作原

9、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二)属地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界定全乡执法检查对象,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责任。(三)全面履盖原则。把乡辖区所有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动车辆、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等涉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做到全履盖、不缺失。xx年安监局最新执法依据.(四)计划统筹原则。统筹全乡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方式和职责分工,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执法检查任务及分工(一)主要负责对3家露天采石场、10个烟花爆竹零售点、1家加油点、5个农药经营店、

10、乡辖区内上路客运车辆和非客运车辆等涉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1所学校和1个幼儿园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二)配合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四、执法检查内容和要求(一)执法检查内容执法检查重点内容依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事项:1、采石场:是否执证合法开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执行情况;三同时执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从业人员工商保险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安全警示牌设置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到位情况等。2、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执证合法经营;安全生产责任、管理

11、落实情况;是否销售三无产品、超量存货和非法设置储存仓库;安全警示牌设置和灭火器配备检测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3、加油点、农药经营店、民爆器材服务站:是否执证合法经营或超范围非法经营;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安全警示牌设置和灭火器配备检测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4、客运车辆和非客运车辆: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年检保险;客车是否超员,非客运车是否人货混装和非法载客;是否酒后驾车和存在其它非法违法行为等。5、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

12、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食品卫生、消防、校车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安全警示设置;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和完善等。6、其它涉安行业:按照相关法律和行业标准规定进行执法检查。(二)执法检查要求开展执法检查的时间要求:对采石场、烟花爆竹零售点、加油点每月检查一次;对农药经营店每半年检查一次;对上路机动车辆每月开展八次检查;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每季检查一次。五、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执法检查结果的处理应严格遵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切实做到以下五条:(一)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

13、,应当下达书面整改指令;(二)应当立案查处的,应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三)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及时书面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四)应当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决定关闭取缔的,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五)执法检查的相关信息应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六、工作要求(一)明确职责。乡党政一把手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执法检查工作,乡镇安监站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好对各直管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承担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同时加强对不属于直接执法检查范围企业的日常监管,并定期将执法检查情况向县安监局报告。(二)精心组织。乡安监站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职责,科学制定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协

14、调配合,逐级抓好工作落实。(三)严肃纪律。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注:篇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xx19号)要求,总局制定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xx年政

15、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人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请分别于xx年6月10日前将落实方案、11月28日前将落实情况总结报告报送人事司(宣教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xx年5月1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xx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xx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xx19号)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要求:要在全面公开省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国务院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责任单位:政法司牵头落实。(二)推进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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