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8号线金鳌寺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方案设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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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金鳌寺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方案设计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金鳌寺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方案设计招标编号:SFG2000230500AS招 标 文 件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二二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27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9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内容5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6第一章 招标公告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金鳌寺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方案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金鳌寺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方案设计,

2、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国有投资,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进行国内外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地址:重庆轨道交通18号线金鳌寺车辆段。2.2项目概述:金鳌寺车辆段占地(暂定)52公顷。该车辆段周边规划主要为区域绿化和居住用地,地块呈不规则形状,东西为长边,最长约1508米,南北向约820米;北侧靠规划中坝路,南和西被绿化及河流环绕;东侧紧邻教育用地及居住用地,地块内部高差较大,最大高差相差60米。2.3投资金额:本项目综合咨询服务费约600万元。2.4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2.4.1地块开发业态策划分析,包括对地块本体、区域环境及房地产进行研究并进行物业定位及产品建议以及经济财务测算等;2.4.2总体方案设计,含总图、效果图、分析图、设计说明等能表达设计意图的成果文件;2.4.3建筑方案设计,含各地块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各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分期开发实施方案,与周边交通设施相结合设计方案,以及其他能表达设计意图的成果文件;2.4.4 环境影响评析,包括环境影响专项分析,对车场基地设施环保要求的响应;2.4.5交通组织设计,包括人流、车流、停车设计、车站与周边结合关系、周边道路规划优化建议;2.4.6设计应考虑上盖平台以上物业开发的实施可能性,并考虑预

4、留各专业接口且须满足正线施工时序;充分满足盖下轨道功能设施和员工生活条件;2.4.7与建筑方案相适应的结构、设备、机电设计方案;2.4.8满足轨道交通停车场/轨道车站工艺要求,并提供上盖物业开发设计接口资料,用于轨道交通正线设计单位开展停车场的相关生产用房的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开展车辆段(停车场)上盖物业标准化原则的编制工作;2.4.9提供TOD上盖方案互动式仿真展示程序,包含但不限于上盖对轨道影响仿真分析(轨道车辆行驶仿真、故障恢复仿真、采光通风仿真、可能的灾害应急仿真)及上盖多方案的仿真比选。2.4.10提供整体物业开发建筑规划调整方案;2.4.11配合招标人进行市场调研、产品定位、地产开发

5、报规、报建等相关工作。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车辆基地盖板部分的结构提资工作;所有工作持续到项目调规完成。2.6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重庆市现行相关规范以及招标人在招标范围提出的各项要求;盖板相关提资及时满足车辆段结构的实施。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3.1.1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资质;3.1.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2若投标人为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则必须满足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719号)文的要求。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

6、标时,须满足如下要求:3.3.1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二家。3.3.2 联合体投标,不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每家成员单位同时具备上述3.1条资格要求,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须满足上述3.1条资格要求。3.3.3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自行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3.4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资质。3.3.5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承担过一个国内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车辆基地上盖及周边开发一体化综合开发设计业绩1个(正在履行合同和已完成合同均满足业绩要求)。3.3.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

7、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4中标单位甄选本项目与重庆轨道五号线北延伸段狮子山停车场上盖物业开发方案设计项目,先后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参与两个项目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已成为先期开标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放弃后期开标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余投标人按排名顺次递补。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及其他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7月3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lkj/)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8、。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5.2本工程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21日11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9、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西段(轨道大竹林基地) 联系人:黎老师电话:023-68002934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3-6770614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西段(轨道大竹林基地)联系人:黎老师电话:023-68002934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3-677061451.1.4项目名称重庆轨道

10、交通18号线金鳌寺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方案设计1.1.5建设地点重庆轨道18号线金鳌寺车辆段1.2.1资金来源国有投资,业主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地块开发业态策划分析,包括对地块本体、区域环境及房地产进行研究并进行物业定位及产品建议以及经济财务测算等;2.总体方案设计,含总图、效果图、分析图、设计说明等能表达设计意图的成果文件;3.建筑方案设计,含各地块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各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分期开发实施方案,与周边交通设施相结合设计方案,以及其他能表达设计意图的成果文件;4.环境影响评析,包括环境影响专项分析,对车场基

11、地设施环保要求的响应;5.交通组织设计,包括人流、车流、停车设计、车站与周边结合关系、周边道路规划优化建议;6.设计应考虑上盖平台以上物业开发的实施可能性,并考虑预留各专业接口且须满足正线施工时序;充分满足盖下轨道功能设施和员工生活条件;7.与建筑方案相适应的结构、设备、机电设计方案;8.满足轨道交通停车场/轨道车站工艺要求,并提供上盖物业开发设计接口资料,用于轨道交通正线设计单位开展停车场的相关生产用房的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开展车辆段(停车场)上盖物业标准化原则的编制工作;9.提供TOD上盖方案互动式仿真展示程序,包含但不限于上盖对轨道影响仿真分析(轨道车辆行驶仿真、故障恢复仿真、采光通风仿真

12、、可能的灾害应急仿真)及上盖多方案的仿真比选。10.提供整体物业开发建筑规划调整方案;11.配合招标人进行市场调研、产品定位、地产开发报规、报建等相关工作。1.3.2咨询服务周期合同签订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车辆基地盖板部分的结构提资工作;所有工作持续到项目调规完成。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重庆市现行相关规范以及招标人在招标范围提出的各项要求;盖板相关提资及时满足车辆段结构的实施。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企

13、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条件(如联合体投标,由相应单位提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2.1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资质;2.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勘察设计企业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和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发【2017】19号)执行。市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提供“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的信息截图,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所有勘察设计企业人员必须是已纳入“

14、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行业综合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由投标人(包含本地及外地企业)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截图复印件。4.业绩要求(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具有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车辆基地上盖及周边开发一体化综合开发设计业绩1个。正在履行的合同和已完成的合同均满足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5.财务要求(如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各年度均不亏损。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的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15、1)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2)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车辆基地上盖及周边开发一体化综合开发设计或规划或咨询策划业绩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提供业主证明资料复印件。7.专业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任一单位提供)规划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承担过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车辆基地上盖及周边开发一体化综合开发设计或规划或咨询策划业绩1个。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承担过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或车辆基地上盖及周边开发一体化综合开发设计或规划或咨询策划业绩1个。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承担过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城市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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