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行业管理}煤矿安全规程地质保障和防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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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规程2016,地质保障和防治水部分,主要名词解释,薄煤层,地下开采时厚度1.3m 以下的煤层。,中厚煤层,地下开采时厚度1.33.5m 的煤层。,厚煤层,地下开采时厚度3.5m 以上的煤层。,主要名词解释,近水平煤层,地下开采时倾角8 以下的煤层。,缓倾斜煤层,倾斜 煤层,急倾斜煤层,地下开采时倾角825 的煤层。,地下开采时倾角2545 的煤层。,地下开采时倾角45以上 的煤层。,主要名词解释,近距离煤层:煤层群层间距离较小,开采时相互有较大影响的煤层。 井巷:为进行采掘工作在煤层或岩层内所开凿的一切空硐。 水平:沿煤层走向某一标高布置运输大巷或总回风巷的水平面。 石门:与煤层走向正

2、交或斜交的岩石水平巷道。,主要名词解释,老空:采空区、老窑和已经报废的井巷的总称。 采空区:回采以后不再维护的空间。 冲击地压(岩爆):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主要名词解释,石门揭煤:石门自底(顶)板岩柱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的全部作业过程。 水淹区域:被水淹没的井巷和被水淹没的老空的总称。 冲击地压(岩爆):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及气浪等现象。,主要名词解释,水淹区域:被水淹没的井巷和被水淹没的老空的总称。

3、矿井正常涌水量:矿井开采期间,单位时间内流入矿井的水量。 矿井最大涌水量:矿井开采期间,正常情况下矿井涌水量的高峰值。主要与人为条件和降雨量有关。 安全水头值:隔水层能承受含水层的最大水头压力值。,说明,附则 第七百二十一条 条款中出现的“必须” “严禁” “应当”“可以”等说明如下: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一般用 “必须”,反面词用“严禁”;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一般用“应当”,反面词一般用“不应或不得”;表示允许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以”。,第二编 地质保障,第22-33条,共12条,与煤矿安全规程(2011)相比,全为新增内容。,第二编 地

4、质保障,第二十二条 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简称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第二编 地质保障,第二十三条 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不得进行煤矿设计。矿井建设期间,因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条件与原地质资料出入较大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勘探工作。,第二编 地质保障,第二十四条当露天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建设及生产需要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勘探工作。,定义:勘探是指查明矿藏分布情况,测定矿体的位置、形状、大小、成矿规律、岩石性质、地质构造等情况。,第二编 地质保障,

5、第二十五条 井筒设计前,必须按下列要求施工井筒检查孔: (一)立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过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不小于井筒设计深度以下30m。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当增加检查孔数量。,布置在25m范围内正确,布置在井筒范围内错误,深度规定,第二编 地质保障,(二)斜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纵向中心线不大于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不小于该孔所处斜井底板以下30m。检查孔的数量和布置应当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布置在25m范围内正确,布置在井筒范围内错误,深度规定,第二编 地质保障,(三)井筒检查孔必须全孔取芯,全孔数字测井;必须分含水层(组)进行抽水试验,分煤层采测煤层瓦斯

6、、煤层自燃、煤尘爆炸性煤样;采测钻孔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参数,查明地质构造和岩(土)层特征;详细编录钻孔完整地质剖面。,第二编 地质保障,第二十六条 新建矿井开工前必须复查井筒检查孔资料;调查核实钻孔位置及封孔质量、采空区情况,调查邻近矿井生产情况和地质资料等,将相关资料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主要井巷揭煤、过地质构造及含水层技术方案;编制主要井巷工程的预想地质图及其说明书。,第二编 地质保障,第二十七条 井筒施工期间应当验证井筒检查孔取得的各种地质资料。当发现影响施工的异常地质因素时,应当采取探测和预防措施。,第二编 地质保障,第二十八条 煤矿建设、生产阶段,必须对揭露的煤层、断层、褶皱、

7、岩浆岩体、陷落柱、含水岩层,矿井涌水量及主要出水点等进行观测及描述,综合分析,实施地质预测、预报。,第二编 地质保障,第二十九条 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 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第二编 地质保障,第三十条 基建矿井、露天煤矿移交生产前,必须编制建井(矿)地质报告,并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定。,第二编 地质保障,第三十一条 掘进和回采前,应当编制地质说明书,掌握地质构造、岩浆岩体、陷落柱、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危险区、受水威胁区、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孔等情况。,威胁的定义,1、用武力、权势胁

8、迫 例句:他们经常威胁弱者。 2、使面临危险 例句:1991年,洪水的泛滥一度威胁这座建筑物。 用武力逼迫或恫吓使人屈服。威逼胁迫。用威力使人服从。,危险的定义,危险是警告词,指某一系统、产品、或设备或操作的内部和外部的一种潜在的状态,其发生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状态,还有是一些机械类的一些危害。,第二编 地质保障,第三十二条 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报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井工开采形成的老空区威胁露天煤矿安全时,煤矿应当制定安全措施。,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29条 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

9、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导水裂缝带,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 每个矿井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提出普查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审定总工程师冲突,凤矿报告已由集团公司已审定。,第二编 地质保障,第三十三生产矿井应当每5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应当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解 释,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78条 基建矿井移交生产后,应在3年内编写生产地质报告,之后每5年修编1次。生产地质报告由煤矿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对生产地质报告修编: 1、地质构造、煤层、瓦斯

10、、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煤质等发生了较大变化; 2、煤炭资源/储量变化超过前期保有资源/储量的25%; 3、煤矿改扩建之前。,第三编 井工煤矿,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七章 防治水:共5节44条(282-325条) 煤矿安全规程(2011)第六章 防治水:共5节44条(251-294条),第三编 井工煤矿,第二百八十二条 煤矿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措施。 此条为煤矿防治水规第3条照搬过来。,一般规定,解释,防治水十六字原则科学地概括了水害防治工作的基本程序。“预测预报”是水害防治的基础,是指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11、基础上,运用先进的水害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害做出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有疑必探”是指根据水害预测预报评价结论,对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物探、化探和钻探等综合探测技术手段,查明或排除水害;,解释,“先探后掘”是指先综合探查,确定巷道掘进没有水害威胁后再掘进施工;“先治后采”是指根据查明的水害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排除水害隐患后,再安排采掘工程,如井下巷道穿越导水断层时必须预先注浆加固方可掘进施工,防止突水造成灾害。,解释,“先探后掘”是指先综合探查,确定巷道掘进没有水害威胁后再掘进施工;“先治后采”是指根据查明的水害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排除水害隐患后,再安排采掘工程,

12、如井下巷道穿越导水断层时必须预先注浆加固方可掘进施工,防止突水造成灾害。,解释,五项治理措施是水害治理的基本技术方法。“防”主要指合理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和修建各类防水闸门或防水墙等,防隔水煤(岩)柱一旦确定后,不得随意开采破坏;“堵”主要指注浆封堵具有突水威胁的含水层或导水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通道;,解释,“疏”主要指探放老空水和对承压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排”主要指完善矿井排水系统,排水管路、水泵、水仓和供电系统等必须配套;“截”主要指加强地表水(河流、水库、洪水等)的截流治理。,第三编 井工煤矿,第二百八十三条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防治水制度,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13、,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储备必要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一般规定,2011对照条款,第二百五十一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第三编 井工煤矿,第二百八十四条 煤矿应当编制本单位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3年修订一次。发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恢复生产前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

14、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一般规定,2011对照条款,第二百五十二条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进行划分,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和矿井充水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2011对照条款,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矿井应当建立水文地质观测系统,加强水文地质动态观测和水害预测分析工作。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其他矿井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及治理活动。,第三编 井

15、工煤矿,第二百八十五条 当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尚未查清时,应当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一般规定,第三编 井工煤矿,第二百八十六条 矿井应当对主要含水层进行长期水位、水质动态观测,设置矿井和各出水点涌水量观测点,建立涌水量观测成果等防治水基础台账,并开展水位动态预测分析工作。,一般规定,第三编 井工煤矿,第二百八十七条 矿井应当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并至少每半年修订1次: (一)矿井充水性图。 (二)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一般规定,第三编 井工煤矿,第二百八十八条 采掘工作面或者其他地点发现有煤层变

16、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者裂隙渗水、钻孔喷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一般规定,2011对照条款,第二百六十六条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第二节,地面防治水,第二百五十三条 煤矿企业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当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只有在确认暴雨洪水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第二百八十九条 煤矿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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