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合同}二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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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引言:,保险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为人们所公认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保险活动的准则,始终贯穿于整个保险业务,是保险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坚持和贯彻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利于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能更好地发挥和体现保险的职能、作用,保证保险业有秩序地发展,保障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保险合同基本原则,近 因 原 则,最大诚信原则,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和近因原则是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共同适用的。,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及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必须以最大的诚信全面而完整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

2、不欺骗和隐瞒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情况,严格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承诺。 二、起源 海上保险,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首先将此原则确定下来,该法第17条规定:“海上保险契约是建立在最大信守诚实的基础上成立的契约,如果任何一方不遵守最大守信诚实,他方得宣告契约无效。”,最大诚信原则适用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三、最大诚信原则对投保人的要求,1、告知 2、保证 3、及时通知,告知,投保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将与保险标的的有关事实如实向保险人陈述。,德国保险契约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要保人所知悉且对于危险承担系重要的情况,应于订立时告知保险人。”,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

3、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告知的内容,重要事实 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的情况,告知的形式:,1、无限告知 与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有关的所有重要事实都应告知。 法国、比利时 2、询问告知 针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如实告知,案例: 2003年12月,刘才夫妇以儿子刘广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两全保险及附加险”,四期保费共计4232元。该人身保险投保书上健康告知询问事项第三条为“您是否目前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毒品等”,刘才夫妇填写了“否”。,2007年4月21日,刘广高空坠楼死亡。刘才夫妇遂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不料保险公司以刘才夫妇和刘广在投保时未书面告知事项为由,做出解约、

4、退还保费2615.32元的决定。刘才夫妇不服该决定并起诉到法院。,法庭上,保险公司认可刘才夫妇投保及缴费事实,但是辨称他们在投保前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未将被保险人刘广在投保前就有吸毒史的情况作告知。从公安局调取的材料显示,刘广在2002年和2005年因吸毒分别被强制戒毒和收容劳动教养。,法院认为,投保人刘才夫妇与被保险人刘广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人身保险投保书上的亲笔签名,应视作对该投保书中载明的投保内容,告知事实确认无误。在健康询问事项中,刘才夫妇和刘广对保险公司提出书面询问,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保险公司解除双方的保险合同于法有据,遂判决对投保人刘才夫妇之诉不予支持。,违反最大诚信

5、原则的法律后果,保险法第十六条: 1、最大诚信原则的告知义务在我国保险法中占有重要地位。 2、投保人无论是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还是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都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3、由于故意与过失在性质上的不同,保险法在是否退还保费上做了区别性规定,目的在于惩戒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案例,1996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张某隐患胃癌(亲属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张某经李某推荐,与其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易人身险,办妥有关手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曾身患癌症的事实。,1997年5月,张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

6、,张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提交的有关证明时,发现张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有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张某的妻子以丈夫不知道自己患何种疾病并未违法告知义务为由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双方发生争议。,保证,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项的作为或不作为作出许诺。,明示保证:以文字或书面的形式载明于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例:投保人必须妥善保管保险车辆。 默示保证:国际惯例、或社会公认的保险规则。-例:船舶必须有适航能力。必须合法运输。,某农场与某保险公司签定了一份汽车保险合同,期限为一年。农场共有60辆汽车,一次投全保,保险费为92600元。合同规定:

7、保险方有权对农场的汽车进行安全检查。并且规定了安全检查的时间和程序。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公司多次会同交通管理部门对农场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农场拒绝检查。保险公司仅从外观发现农场的车辆保养状况普遍不好,不安全因素较多。就书面建议农场对8辆超过大修期带病行驶的8吨卡车进行停产大修,但农场不予理会。,一个月后,先后有2辆这种8吨卡车肇事,车辆损失12万元。农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调查认为,肇事的2辆车均是保险公司曾书面建议农场停产大修的车辆,农场不听建议造成了保险事故的损失,保险方对此不负赔偿责任。农场认为大修与否是农场自己决定,保险公司不应干涉其经营自主权。现在车辆全损,

8、按照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应予赔付。,分析,农场未做好对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没能使其处于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违背了其保证义务。农场错误的以为只要车辆投了全保就万事大吉,保险公司无权干涉其对车辆的修理使用。它忽略了保险合同是一种最大诚信合同,它不仅要求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准确的告知保险标的的危险状。,况,而且要求被保险在保险存续期间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以避免道德危险的发生。农场的卡车已过了大修期却不进行修理,而是继续使用,增大了发生危险的可能,也加重了保险人的责任。违背了诚信原则的行为,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及时通知,所谓及时通知,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在危险增加或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尽快使保险人知悉有关情

9、况。,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二、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人的要求,1、说明 2、弃权与禁止反言 3、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说明,保险人履行说明义务是指保险人及代理人在保险展业及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如实向投保人介绍、解释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

10、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明示或默示的形式表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可以主张的权利。,禁止反言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既然已放弃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力,尔后便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该种权力。,第十六条,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及时、准确、合理,补充知识,世界两大保险法系: 1、大陆法系 德国、法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瑞典、意大利、西班牙等 2、英美法系 英国、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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