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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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第一节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 专利权的限制,第一节 专利权人的权利,一、实施权 二、禁止权 三、转让权 四、实施许可权 五、标记权 六、质押权,一、实施权,第11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相关

2、法条】第69条,1、制造 2、使用 3、许诺销售(offering for sale) 4、销售 5、进口,09解释第12条 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使用行为; 第13条对于使用专利方法获得的原始产品,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对于将上述原始产品进一步加工、处理而获得后续产品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使用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01规定第24条 专利法第11条、第63条(新专利法为69条)所称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

3、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 【相关法条】TRIPS协议第28条,09解释第12条 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使用行为;销售该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销售行为。 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并销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销售行为,但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在该另一产品中仅具有技术功能的除外。 对于前两款规定的情形,被诉侵权人之间存在分工合作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共同侵权。,【2005】15.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

4、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二、禁止,专利权人有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 绝对权内容包括两方面:自己为、禁止他人为,三、转让,第10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

5、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相关法条】细则第14条,四、实施许可,第12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相关法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2001年12月),许可的类型 1、独占许可 2、排他许可 3、普通许可 4、分许可 5、交叉许可 6、专利池许可(patent pool) 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协议向第三方许可一项或多项他们的专利。,五、标记,第17条第2款 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

6、利标识。 【相关法条】细则第83条、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标注方式的规定(2003),【2008】67甲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申请一项汽车轮胎的实用新型的专利,2007年6月1日获得专利权,2008年5月10日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 B该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10年 C乙公司不得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技术 D乙公司经甲公司授权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侵犯该专利技术的人,六、质押,物权法第223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相关法条】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

7、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56号,2010年10月),七、出资,公司法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七、专利权人的义务,1、充分公开其发明创造的义务 第26条第3款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

8、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2、积极实施其专利的义务 第4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3、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 反垄断法第55条 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4、缴纳年费的义务 第43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4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

9、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第二节 专利权的限制,一、时间限制 二、不视为侵权 三、强制许可 四、计划许可,一、时间限制,第42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是计算专利权期限起算日期,至于专利权的生效,依照本法第39条、第40条的规定。,【2008】23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

10、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保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计算 B保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计算 C保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计算 D该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二、不视为侵权,第69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相关法条】09解释第15条,(一)权利用尽(权利穷竭) 第69条(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先用权人的使用 第69条(二)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

11、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09解释21号第15条,09解释第15条被诉侵权人以非法获得的技术或者设计主张先用权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一)已经完成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需的主要技术图纸或者工艺文件; (二)已经制造或者购买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需的主要设备或者原材料。 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原有范围,包括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的生产规模以及利用已有的生产设备或者根据已有的生产准备可以达到的生产规模。 先用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后将其已经实施或作好实施必要准备的技

12、术或设计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被诉侵权人主张该实施行为属于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技术或设计与原有企业一并转让或者承继的除外。,【2007】63甲厂将生产饮料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乙通过化验方法破解了该饮料的配方,并将该配方申请获得了专利。甲厂认为乙侵犯了其商业秘密,诉至法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侵犯了甲厂的商业秘密 B饮料配方不因甲厂的使用行为丧失新颖性 C乙可以就该饮料的配方申请专利,但应当给甲厂相应的补偿 D甲厂有权在原有规模内继续生产该饮料,(三)临时过境 第69条(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

13、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 第69条(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医药审批的使用(Bolar例外) 第69条(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三、强制许可,(一)概述 1、概念 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3、适用范围,(二)情形,1、依申请给予的强制许可 第4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

14、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相关法条】细则第73条第1款,2、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 第49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3、公共健康目的的强制许可 第50条 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相关法条】

15、细则第73条第2款,4、依存专利的强制许可 第51条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2003】40.甲拥有一节能热水器的发明专利权,乙对此加以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取得新的专利权,但是专利之实施有赖于甲的专利之实施,双方又未能达成实施许可协议。在此情形下,下述哪

16、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可以申请实施乙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B.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C.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给付甲使用费 D.任何一方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即享有独占的实施权,5、半导体技术的强制许可 第52条 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三)效力,1、权利范围 第56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2、有偿 第57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3、应用范围 第53条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第五十条规定给予的强制许可外,强制许可的实施应当主要为了供应国内市场。,4、强制许可的终止,第55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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