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侵权责任法概述杨立新版本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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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行为法,Law of Torts,主讲:杨波,参考教材:杨立新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 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五章 产品责任 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 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 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第一章一般规定,本章要点:侵权责任法的基本问题,包括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发展和立法目的、侵权行为一般条款、侵权请求权、法规竞合与侵权请求权的优先保障权、以及侵权特别法的效力等。,第一节 我国侵权责任法概述,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概念与

2、特征 侵权责任法也称为“侵权法”、“侵权行为法”,是调整有关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行为(自己的加害行为和准侵权行为)而产生的相关侵权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征:调整对象侵权责任关系 渊源 相关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律地位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思考:法的名称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二、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发展 民法通则确立侵权责任 理论研究的准备 司法实践的准备 立法实践的准备 09年12.26第11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侵权责任法,10年7.1起实施 思考:其处于何一法律位阶?,三、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 第1条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

3、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思考:法的作用/功能有哪些?,第二节 侵权行为一般条款,一、一般条款的两种不同理解 第一种理解: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全部侵权行为,即大的一般条款; 第二种理解:侵权行为一般条款=一般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全部侵权行为,即小的一般条款 。 杨立新观点:我国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采取的是大小搭配的模式,第2条为大的一般条款,第6条第1款为小的一般条款。,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

4、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6条第1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行为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一般条款(第2条)的真实含义,一是强调“侵权责任”,而非“赔偿责任”。 思考:责任方式有哪些?为何不规定“损害”这一要件? 二是确定了侵权法保护的范围。 思考:规定凡是“侵害民事权益”,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样规定有何弊端? 三是侵权责任法第2条与第6、7条相对应,第6条第2款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7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不同观点

5、:何为一般条款?第2条能否作为一般条款?请求权基础是什么?,三、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范围,第一,包括权利和利益; 第二,不限于列举的权利;(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有无问题?) 第三,民事利益应为合法利益。,第三节 侵权请求权,一、侵权请求权的概念 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权利。 思考:被侵权人是否等同于赔偿权利人?侵权人是否等同于赔偿义务人? 二、侵权请求权与举证责任,三、侵权请求权的竞合与聚合,(一)侵权请求权的竞合 是民事责任竞合的一种,是指一个行为产生包括侵权请求权在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请求权的现象。 处理竞合有三种基本的法律对策,即禁止竞合、允许竞合和限制竞合。,合同法第12

6、2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二)侵权请求权的聚合,侵权请求权的聚合是指侵权人实施的一个行为依照法律产生多项侵权请求权,行为人应承担多项侵权责任的情形。在聚合情况下,权利人可合并行使上述权利。,四、法规竞合与侵权请求权的优先权保障,(一)法规竞合 第4条1款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请求权的优先权保障 第4条第2款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第四节 侵权特别法的效力,一、侵权法与侵权特别法 广义的侵权法包括侵权普通法与侵权特别法,狭义的侵权法专指侵权普通法,即国家关于侵权行为集中的、专门的立法。在我国指侵权责任法。 侵权特别法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具体内容、法律效力、适用程序不同于侵权普通法,二、侵权特别法的基本内容,1.部分修改了侵权普通法的内容 如2000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63条关于不可抗力免责的规定 2.在侵权普通法指导下增加新的原则性规定 如邮政法49条第3款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3.创设新的原则性规定 4.丰富及固定了侵权普通法的内容,三、侵权特别法的适用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思考: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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