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预算编制}工程概预算与技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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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工程概预算与技术经济,东华大学 环境学院,第七章 其他工程和费用,既前述综合概预算和总概预算中提到的第二部分费用、未预见费及回收金额等。,7.1 建设场地准备费,7.1.1 内容 包括土地征购及租用费,造田还田费,建设场地原有各种建筑、构筑物拆迁补偿费、农田青苗补偿费、居民迁移费、场地疏干费及“三通一平”。,7.1 建设场地准备费,7.1.2 计算方法 土地征用费 国家城镇土地或公有山地、荒地,可无偿征用。 按当地的土地等级类别、农作物产品、产量的不同标准由甲方同当地村或乡协商土地价格,并经主管区、县批准后执行。 编制概算时可按2-4年亩产总产值计列。,7.1 建设场地准备费,2.

2、土地借用费 系指建设过程中临时设施或施工场地占用土地。 计算方法:一般按当地生产队前三年每亩土地平均年产量净收入计算,下列数据仅供参考: 棉粮田 元/亩,另加肥料、翻松人工等补偿 元/亩。 蔬菜田 元/亩,另加肥料、翻松人工等补偿 元/亩。,7.1 建设场地准备费,3. 青苗补偿费 棉粮作物:三麦 元/亩,水稻 元/亩,棉花 元/亩。 蔬菜:粗品种(青菜、卷心菜、芹菜、萝卜等) 元/亩,细品种(葱、蒜、荠菜、花菜、刀豆等) 元/亩。 药材:萱麻经济作物 元/亩。 4. 砍伐树木,挖掘树根及移植工作费 按价赔偿。 5. 旧有房屋、构筑物拆除费 指在建设场地上有碍施工的整体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费用

3、,包括拆除费、清理费、厂内外运输费等。 旧有房屋及建筑物拆除费(见附表一),7.1 建设场地准备费,附表一:房屋及建筑物的拆除费,7.1 建设场地准备费,6. 拆迁房屋补偿费 指在建设场地的房屋、棚屋等,由于建设和施工影响而受到损失或失去使用价值,应付给对方的赔偿费,或在其他处代为另建房屋等所需费用。 7. 居民迁移费 按设计规定和进行施工需要,拟将建设场地上的居民迁移到其他方面支出的费用,编制概算时按当地有关规定计算。,7.1 建设场地准备费,8. 场地平整费 指根据建设项目设计的厂区平面布置,需要进行挖填土方,平整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又称竖向布置费)。此项费用可根据设计工程量,按概预算定额土

4、石方工程中相应的项目单价和间接费计算,列入概算内。 注:在一个工程项目内施工的全部挖、填、运土石方的工程量超过工程所在地区规定量者,即谓之大型土石方工程。各地区另有规定,一般以2000m3为界。,7.2 建设单位管理费,7.2.1 内容 新建企业单独设置的基本建设管理机构为进行筹建, 建设和交工验收前的生产准备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 7.2.2 计算方法 根据基本建设管理人员的人数,建设期限及费用指标 计算,费用指标各省市存相关规定。 2. 根据总概预算第一部分费用总值的百分比计算。 (见附表三),7.2 建设单位管理费,附表三:建设单位管理费取费标准指标(新建项目),7.2 建设单位管理费,

5、注: 1. 改、扩建项目的取费标准,原则上应低于新建项目,由于原有的工程项目新建与改、扩建不易划分,应根据工程实践按难易程度确定取费标准。 2. 费率的选择按工程繁简程度而定,简单的取下限,复杂的取上限,一般道路及管线工程取下限,厂站、桥梁工程取上限。,7.3 生产人员培训费及提前进厂费,7.3.1 内容 系指新企业或新增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扩建企业自行培训或委托其他厂矿培训技术人员、工人、管理人员所支出费用,以及生产单位为参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以熟悉工艺流程、设备性能等需要提前进厂人员的费用。 包括:培训人员及提前进厂人员工资、工资附加费、差旅交通费、实习费、劳保费等。,7.3 生产人员培训

6、费及提前进厂费,7.3.2 计算方法 根据初步设计规定的提前进厂的人数、时间和培训的人数、期限按规定的费用指标计算。计算方法: 指标法 进厂期间费用=人数*进厂期(月)*费用指标(元/人/月) 培训期间费用=培训人数*培训期(月)*费用指标(元/人/月)+差旅费(元) 2. 根据总概预算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值的百分比计算。一 般占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以内。 3. 按照工程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计算。,7.4 生产工具及家具购置费,7.4.1 内容 指新企业的生产操作工人、机电、仪表修理工人、分析工人等,在投产时所需配备的各种生产工具、器具、家具及试验仪器的购置费用。包括价值在200元以下的工

7、器具。 7.4.2 计算方法 1. 根据设计生产工人总人数按费用指标计算。费用指标元/人。 2. 按设备总值的百分比计算,一般为设备总值的1.5-2%。,7.5 办公及生活用具购置费,7.5.1 内容 系指保证新建项目正常生产和管理所必需购置的行政和生活家具等费用。 7.5.2 计算方法 按设计定员和有关省市建委的规定计算。 费用=设计定员(人)*费用指标(元/人),7.6 科学研究试验费,7.6.1 内容 系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基础资料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所需费用。 7.6.2 计算方法 按照设计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具体计算。,7.7 联合试车费,7.6.1 内容 系指新建企业或建

8、设项目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交工验收前,按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项目的全负荷联合试运转发生的费用和收入。 费用内容包括:试车所需原材料、燃料、油料、动力的消耗费用,机械使用费用等和施工单位参加联合试车人员的工资等。,7.7 联合试车费,7.6.2 计算方法 以给水工程为例 动力费用=设计日产量(m3/d)*试车时间(d)*设计动力消耗量(kwh/m3)*电费单价(元/kwh) 辅助材料=设备价值*0.2% 检修费用=设备价值*(1-1.5%) 施工单位试车人员费=人数*工资标准(元/人) 收入部分=设计日产量(m3/d)*试车时间(d)*水费单价(元/m3) 试车费=+-,7

9、.8 施工机械调遣费,7.8.1 内容 系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由原驻地调往另一个地区承担工程任务而发生的一次性搬迁费用。 包括: 工资:调遣期间职工工资。 差旅杂费:职工和随职工转移的家属旅费,行李费及按规定支出的各种津贴费。 施工机械设备、工具、家具和周转性材料的运杂费。,7.8 施工机械调遣费,7.8.2 计算方法 根据实际调遣的职工、家属及设备数量分别计算 职工转移费=转移人数*(月平均工资+差旅杂费)。 随职工转移的家属旅费等=转移职工人数*差旅费。 设备工具、家具转运费=总重(t)*单位运价(元/t)+包装和搬运费。 2. 按总概预算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总值的0.51%计算

10、。,7.9 远征工程费,7.9.1 内容 系指施工单位派出施工力量到远离驻地25km以外承担工程费用所需增加的费用。 7.9.2 计算方法 按工程所在地区有关远征工程增加费率规定计算。,7.10 建设场地完工后清理费,7.10.1 内容 系指建设工程完工后清理建筑物以外的建筑垃圾,并运到规定地点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建筑物2米以内的垃圾清除工作及2米以外因施工造成障碍物的现场清理费)。 7.10.2 计算方法 计算指标 工业建筑:0.014t垃圾/m2房屋 民用建筑:0.019t垃圾/m2房屋 注:改扩建工程大量拆除旧房屋的垃圾,按实际情况统计。 2. 取费标准 元/t垃圾。 由环卫部门统一制定

11、。,7.11 临时设施费,7.11.1 内容 系指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需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费用。 7.11.2 计算方法 根据总概预算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中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总值,乘以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计算。 即:临时设施费=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总值* %,7.12 勘察设计费,7.12.1 内容 系指建设单位委托外单位进行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探和工程设计,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7.12.2 计算方法 设计费 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7.12 勘察设计费,附表五:给水排水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 勘察费 根据国家计委颁发的工程勘察取费标准计算

12、 凡在初设阶勘察工作已结束,按实计算。 在初设阶段勘察费难以实计,可估算。 工程投资3000万元,按设计费10%计算。,7.12 勘察设计费,7.13 流动施工津贴费,7.14.1 内容 系指施工企业离开基地到远郊区、山区、偏僻地区施工时发给职工的施工津贴。 7.14.2 计算方法 施工津贴费=(工程直接费+间接费)*费用定额,7.14 供电贴费,7.14.1 内容 系指用户申请用电时,应承担的由供电部门统一规划、并负责建设的110v以下各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的建设扩充、改建费用的总称。 范围: 贴费按用户的受电电压分380/220v、10kv、35(66)kv三种标准。 如用户单独(或共同)自

13、建本级供电工程者,可免交本级电压贴费,但仍应交上一级电压贴费。 居民用户电度表通过电流超过5A者,应按全容量交纳贴费。,7.14 供电贴费,7.14.2 供电贴费的计算 计算原则 380/220v用户,按照其用电设备装接容量(kw)计,10kv 及以上电压用户,按其变电压容量(KVA)及未接入该受电 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kw)之和计。 2. 计算方法 生产用电贴费=工程项目设计用电容量*贴费标准 施工用电贴费=施工用电容量*贴费标准*(1-退还系数) 临时用电退还系数见附表,7.14 供电贴费,附表:临时用电退还系数,7.15 预备费,7.15.1 内容 又叫未预见工程费,系指在初步设计中

14、所不能预见的工程费用。 7.15.2 计算方法 按总概预算第一部分、第二部分费用合计的%计算。 即(第一部分工程费用+第二部分工程费用)*预备费率(%) 预备费率:一般采用5-8%,修正概算3-6%,7.16 银行贷款利息,7.17.1 内容 系指基本建设所需资金采用银行贷款办法支付银行的贷款利息。 7.17.2 计算方法 按照贷款的性质、金额、期限和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计算。 将来值=现在值*(1+利率)n,7.17 回收金额,7.17.1 内容 “回收金额”即拆除旧有房屋、构筑物和临时房屋的残余价值和试车产品的销售收入抵销试车费后的盈余部分。应列入总概算的预备费之后。 7.17.2 临时房屋

15、及构筑物回收金额计算方法 需要拆除 公式:回收金额=余值 - 拆除费 余值=原价*(1- 年折旧率*使用年限) 式中: 原价应根据概预算所确定价值; 年折旧率=1/房屋的寿命(年); 使用年限为施工年限。 2. 不需要拆除 公式:回收金额=原价,7.17 回收金额,7.17.3 旧有房屋、金属结构及设备拆除后的回收金额计算 房屋、室内外卫生工程及工业管道 拆除费=原值1%(包括施工管理费、清理费) 残值=原值的10%(即材料回收) 2. 拆卸后不能使用的金属结构 拆卸费=扣除安装材料费后的新结构安装费的50% 残值=按废钢铁估算 回收金额=残值 - 拆卸费,7.17 回收金额,3. 拆卸后能使

16、用的金属结构 拆卸费=扣除安装材料费后新结构安装费的75% 余值=新金属结构价值的50% 回收金额=余值-拆卸费 4. 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输电线路 拆卸费=扣除安装材料费后设备安装费的50% 余值应视具体情况由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回收金额=余值-拆卸费,7.17 回收金额,7.17.4 临时供水、供气、氧气及乙炔管路的回收金额计算 回收金额=管路原值 拆除费 拆除费=(建设总费用 - 材料费)*40%,7.17 回收金额,7.17.5 试车产品销售收入抵销试车费的回收金额 计算方法:以供水工程为例 收入部分=设计日产量(m3/d)*试车时间(d)*水费销售单价(元/m3) 动力费用=设计日产量(m3/d)*试车时间(d)*设计动力消耗量(kwh/m3)*电费单价(元/kwh) 辅助材料=设备价值*0.2% 检修费用=设备价值*(1-1.5%) 施工单位试车人员费=人数*工资标准(元/人) 回收金额=-(+),2011,Thank You !,本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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