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行政执法文书》2020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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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行政执法文书2020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244)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1代理词的核心内容是( )。A适用法律 B代理结论C代理意见 D事实证据 2办案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对作为证据的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采取扣押保全措施而制作并使用的文书是( )。A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B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C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D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3在情况紧急必须保全涉案证据时,办案人员报请有关负责人批准采取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措施而制作并使用的法律文书是( )。丸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B扣押物品、文件清单C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审批表 D抽样取证证据清单 4下列

2、文书中不属于调查取证文书的一项是( )。A现场检查笔录 B听证笔录C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D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5举行听证通知书适用的人员是( )。A调查人 B申请人C代理人 D鉴定人 6行政机关按照一般行政处罚程序,对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人处以相关行政处罚而制作并使用的文书是( )。A行政处罚审批表 B行政处罚告知笔录C行政处罚决定书 D当场处罚决定书二、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4分,共12分) 7什么是立案登记表? 答:立案登记表,是指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到群众电话、信函、来人检举、控告违法行为时,制作的记录案件情况的书面文书。 8简述听证法律文书的种类。 答:(1)通知

3、类文书; (2)笔录类文书; (3)报告类文书。 9简述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的概念。 答:行政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是指案件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对调查经过进行总结,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并提出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请领导审批时制作和使用的文书。三、写作主题(50分)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行政执法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一审行政判决书。20年5月1日下午,孙国民和李武两家因宅基纠纷引起打架,在撕打过程中,李武被孙国民用砖头砸伤头部。20年5月4日经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李武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20年8月18日,经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司法鉴定,李武系双相情感障

4、碍,伤害事件为加重因素。20年9月9日,县公安局作出公()决字(20)第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孙国民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元人民币的处罚。20年9月10日,孙国民被行政拘留。 20年10月26日,孙国民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于20年12月20日作出公复决字(20)第51号公安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复议决定如下:一、撤销县公安局对孙国民作出的公()决字(20)第31号行政处罚决定;二、责令县公安局在本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0年8月4日,县公安局重新作出公()决字(20)第3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孙国民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元

5、人民币的处罚。后孙国民仍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孙国民、李武送达了起诉状、答辩状副本等法律文书。依法由审判员田丽、王瑜、张昭组成合议庭,何冰担任书记员,于20X年12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孙国民、李武、县公安局局长何宇均到庭参加了诉讼。孙国民称,自己和李武两家因宅基发生纠纷,20年5月1日早上和上午,李武和其母王存等人多次到自己家建房处吵骂,下午2点多,她们再次到我处骂我孙女,我儿媳孙素丽与 其讲理,她们就开始撕打,李武拿一把尖刀朝孙素丽的面部刺去,我上前把刀夺过来,但脸部被 划伤。此时王存右手捡起一块砖砸向孙素丽,孙素丽躲过,砖头落在李武的头部。

6、县公安 局不顾事实,认定孙国民砸伤李武,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决定。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错误,显失公平,请求依法撤销县公安局作出的公()决字(20)第3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县公安局称,20年5月1日下午15时,孙国民和李武两家因宅基发生纠纷引起 打架,李武头部被孙国民用砖头砸伤。20年5月4日,李武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20年8月18日,经省精神病医院鉴定为双相精感障碍,伤害事件为加重因素。我局对孙国民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请求依法予以维持。李武称,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有效,应当依法维持。 X县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孙国民与李武两家因宅基纠纷引起打架,

7、李武头部被孙国民致伤,构成轻微伤。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孙国民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300元人民币的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孙国民诉称县公安局对孙国民行政处罚认定事实错误,显失公平公正,请求撤销县公安局作出的公()决字(20)第3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县公安局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本院不予支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作出判决如下:确认县公安局于20年8月4日作出的公()决字(20)第3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合法。案件受理费50元,由孙国民负担。行政判决书的编号是:(20)行初字

8、第号。 当事人提交证据情况: 孙国民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1)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复字(20)第51号;(2)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决字(20)第304号,证明县公安局在对孙国民的处罚中不严肃,明显偏袒李武。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1)询问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笔录8份;(2)证人证言计7份;(3)诊断证明及鉴定结论计3份。李武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材料有:照片3张,证明第三人伤情。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孙国民,男,1968年1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何宇,局长。李武,女,1990年5月19日出生,汉族,学生。答:(1)首部(共10分) 标题。分两行居中书写。应当

9、写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案号。写为:“(20)行初字第号”。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应当写为: 原告孙国民,男,1968年1月3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告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何宇,局长。 第三人李武,女,1990年5月19日出生,汉族,学生。 案件来源、案件组织、审判方式和审判经过。 (2)正文(共36分) 事实。由“原告诉称”、“被告辩称”、“第三人述称”、“经审理查明”引出当事人的事实以及法院经审查认定的事实部分的叙写。表述须与案情相符,完整准确即可得分。 理由。应由“本院认为”引出。说理充分,引用法条正确即可得分。 判决结果。依照前文的事实、理由得出判决结果。 (3)尾部

10、诉讼费用的负担,上诉的权利、方法、期限等。 合议庭成员署名,判决日期和院印,书记员署名。四、写作辅题(20分) 1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行政执法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贾琳,男,36岁,汉族,县村村民,住县村。20年月日,贾琳雇佣民工越界采伐国有林场杉木15株,折合立木蓄积1.7立方木,并将所伐林木以当地的市场价卖给了张望的加工厂,销售得款4000元。 林业局认为,贾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条的规定,即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贾琳违反法律规定采伐树木,林业局决定依法对贾琳进行行政处罚,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补种杉木15株;(2)

11、没收木材销售得款4000元;(3)处罚林木价值7倍28000元的罚款。 针对上述处罚,20年月日,林业局依法制作了林罚先告字(20)第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向贾琳告知处罚决定,同时,告知贾琳在月日前向林业局进行陈述和辩解,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辩解。林业局的地址:县路号,联系人:黎平、朱红。 答:(1)首部(共4分) 标题。分两行书写,分别写为:“林业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文书编号:应当写为:“林罚先告字(20X)第号”。 被告知人的基本情况。直接书写该人姓名“贾琳”。 (2)正文(共13分) 被告知人的违法行为情况。 拟决定处罚的具体形式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被告知人的权利。 (3)尾部(共3分) 文书制作机关及印章。 文书的制作日期。 行政机关的地址和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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