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的处理

上传人:xg****9 文档编号:140284709 上传时间:2020-07-2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整理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的处理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整理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的处理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整理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的处理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整理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的处理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整理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的处理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整理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的处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整理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的处理(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的处理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的处理 摘要:社会发展新时期,村民自治制度的实行日渐深化,伴随着新农村建设及其经济的发展,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这两个关键组织在农村地区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日渐凸显。村民自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矛盾解决也就尤其重要。本文基于当前村民自治下的村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现状,探讨2者关系存在磨擦的缘由,并结合实践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相干管理者1共有价值的参考。 关键词:村民自治 村党支部 村委会 关系 前言 村是农村组织权威的最基本的,是最不可缺少的农村政治实体,是国家与社会的结合,是国家政治制度建设的基础

2、,有效的乡村治理是国家繁华兴盛的基石。通过不懈的努力奋斗,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在基层建设中获得了丰富成果,村委会选举制度得到了全国性的推行. 村民独立治理不但提高了农村基层民主的水平,还令农村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得到了质的奔腾,农村得到了很大的改良,村民自治的10分成功,将增进村民自治制度的建设。 中国政治民主建设遭到完善,将为乡镇乃至更广泛的自治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支持。因而可知,虽然村民自治制度建设获得了显著成绩,但在选举、监督和决策进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农村里仍旧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矛盾与问题,村委会与党支部之间的矛盾也渐渐暴露出来。如何消除村民自治进程中村委会与党支部之间的矛盾,是我们将要面

3、对的问题。 1 村民自治下的村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现状 近10年,我国村民自治取得了出色的进步,村民自治得到了显著加强。但另外也存在1些新出现的情况与问题。特别是村支部与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会)的关系已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村民自治实行后,农村权利格局产生了变化,使得农村关系的产生调剂,人民利益存在冲突。 在当前村两委之间的矛盾中,最主要的问题在于权利。根据村两委权利的需要和应用,村两委之间的关系基本被分为调和型、村委会集中型、村委会集中型和村两委对干部型。 1.1调和型 这是村两委的理想模式。党的支部和村委会有1致的目标,分工明确,共同进步。他们不但令农村接受党的领导,而且保障了村民能在遵照宪法

4、和法律进行自治活动中,具有民主权利。这也是我国实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加快农村民主化进程所需要的。在这些村落中,村支部主要负责方向性、整体性和重要问题。村委会主要具有事务管理、职能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职能。虽然他们是制约和被制约的关系,可是他们可以相互帮助,常常交换和讨论。 1.2村支部集权型 这是村两委之间的典型关系。这类关系最主要的特点是党组织村务工作,村委会的自治功能遭到削弱。村党支部承当村委会的相干工作,使村委会犹如虚设,独立活动的空间10分狭窄。村民很难使村委会及其相干组织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参与村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个别村支书乃至为了1己私利,加盖村委会公章,支书“

5、1笔”审批各项开支。民主思想对他们来讲还不够深入。他们不讨论问题,自己做决定。这必将会引发村两委之间的紧张关系。 1.3村委会集权型 这个种别大致上能够归类为于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换届后产生的1种新情势。1些被选出最新当任的村长是村庄中的10分有能力的人,他们受教育程度高,具有非常强的办事技能,对最新产生的事件具有较强的接受处理能力,而且他们的决断常常能够对村民产生较强的影响能力,而党的支部差不多处于1种较弱的地位。 1.4两委对干型 此种类型常常是之前两种类型与时间和空间的融会。假设第1次情况在碰到强有权势的村支书,或第2种类型再碰见强有能力的党委干部时,对干型就从二者的关系中就产生了。此种情

6、形下,村干部和村委干部份别由两组人员控制,村干部看中领导核心作用,村委支部看中村民自我治力的能力,两个派别之间互排挤,并且两个派别都希望把控权利。 2 村两委关系磨擦的缘由 2.1认识上的模糊 我们目前依然在村支部和村委会的权利和职业技能方面有1些模糊且不正确的想法。首先对村支部来讲,面对村民自治的情形难免会有挫败感,这是正常现象。在他们看来由于党支部是党领导的核心,就需要负责全部村庄所有的事务,耽忧自我的权利遭到减弱,不断地只强调党支部核心领导权利,乃至指责村委会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其次,1些村民和村委会干部认为,现在村民是自治的,党村委员会的用处较小。最后,1些农村基层的领导干部对村民自

7、治的能力持有质疑。从中央到地方,中央和农民对村民自治的态度是积极的,而地方特别是县及其以下干部的态度则多是守旧的。 2.2制度规定不明确 当前关于农村基层组织管理工作的1些些规范是很原则性的,不具体、没有可操作性。对2者的联系,领导村民的关键地位是村支部,带领着村委会不断鼓励和确保村民发展自治政策。这里是核心角色,怎样展现重要作用,具体怎样带领,和所说的鼓励和确保,怎样支持和保证,怎样组织村民在自治的领导下依法等等其实不明确。这使得主体知识是任意的,为人们的意见留出了机构灵活性。 2.3两委干部素质不高 从整体上看,直接选举后村委会、部门的全素质有了较大提升,但农村现代化建设与村民自治准则之间

8、还存在较大差别。 1个是党支部。党支部发挥带领关键作用的核心是得到广大村民的支持和鼓励,具有威望和号令人员的能力。随着村民自治的渐渐发展,舆论基层和党支部的领导权威正在遭到质疑。造成这1现象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之1的因素就是党支部本身的情况和工作上的风格。从党支部自我情况来讲,民众的反应,党干部和党员队伍具有年纪老化、素质低化、思想僵化、风格腐败问题。 另外一方面,是村民委员会的因素。新当选的村委会干部缺少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工作职能。他常常不依照法律法规实行职责,只根据自己的主观了解工作,或故意为自己和亲朋好友谋取好处,致使村里的正常工作不能如期展开展。他们也不了解这些村委会之间的联系。 3 调和

9、乡村关系和两委关系对策 3.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由于认识上的缘由村支部和村委会常常产生很多矛盾。如果需要村两委的矛盾不断地得到解决和改良,必须从认识上解决问题,去除认识理解上的片面缺点。第1要从民众观念动身思考问题,从“为人民当家作主”向“由人民当家作主”改变。我们绝对不能不相信农民有自我管理的能力,而是必须全心全意地依赖他们。在新时期,这是“从大众中来,到大众中去”的民众线路的体现。其次,要有负责的概念,谢绝“官方标准”的想法。为人民服务的目的应当是我们内心最重要的目标,不要想谁说谁就具有终究决定权,与权威兜售个人收益,矛盾可以通过加强沟通的方式消除。 3.2权限分工明确并制度化 事实表明

10、证,关于农村事务的实践中,我国的农村党支部存在着10分突出的缺点。要明确各村委会之间各自的劳动分工,让他们不断向着制度化发展。我们需要改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法和其他相干的法律法规,明确地将两个委员会的职能和权利具体化,并使其具有操作性和导向。更敏感的暴露,例如:负责法律权利的代表的密封,人事提名任命和删除,金融签字权,文档管理,等等,应当是让特定的归属感,并对可能产生的特殊问题做出相应的规定,对违背本规定制定相应的处理规则和仲裁系统。 3.3强教育培训,提高村两委成员素质 加强对村干部职业素质和政治素质的培养具有核心作用。改变后的村委会和村党支部,新任命的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书记应当集中训练,正确的

11、理解村民自治和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而有效地避免在未来的工作不适合。同时,各方面都应作出了重大努力,加强农村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解能力和素质,相互合作,相互支援,把大众的农村建设成1个民主、和平、繁华和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 结论 村民自治背景下的工作中成绩和问题并存,在村民自治的进程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磨擦日渐增多,对我国新农村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处理好村民自治中村委会与党支部关系尤其重要,具体的可以采取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权限分工明确并制度化;强教育培训,提高村两委成员素质等进行矛盾的减缓。 参考文献 1汤正华. 村民自治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对策建议J. 才干,2018(03):

12、24445. 2王辉. 论新时期乡村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J.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4(03):559+89. 3冯雷. “党引民合”:新时期村民自治进路基于对上海市QX村的视察J. 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8(04):752. 4李晚莲,胡扬名. 农村基层治理创新须理顺3大关系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07):10105. 5肖滨,方木欢. 寻求村民自治中的“3元统1”基于广东省村民自治新情势的分析J. 政治学研究,2016(03):770+12728. 6张连香. 村民自治下的村委会与村党支部关系研究综述J. 福建党史月刊,2018(03):546. 7王俊骏. 村民自治进程中村委会面临的矛盾冲突与对策分析J. 中国集体经济,2018(16):16970. 8武光华. 村民自治中“两委”关系不调和的表现、缘由及对策J. 甘肃农业,2016(08):845. 9董红,王有强. 村民自治背景下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研究J. 理论与改革,2017(01):768. 10刘广登. 冲突和调控:村民自治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权利J. 理论与改革,2017(06):958. 11尹毅. 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现状、缘由及对策分析J. 求实,2015(S1):43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