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企业应急预案甘草店镇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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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草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草店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各村、镇属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件应急预案和榆中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甘草店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镇政府2008年 月 日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全镇辖区内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抓

2、紧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各级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主渠道的畅通。特别是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年底前完成应急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并报镇政府备案,力争在年内形成较为完善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体系。二八年十一月 日 主题词:公共安全 应急预案 通知抄送: 县政府办甘草店镇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一、总则 1、编制目的: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遵循预防为主、以人

3、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规范有序,依靠科技、措施果断的原则。 4、突发公共事件的界定和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全镇经济、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以下4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水库堤坝险情,暴雨、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体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农机和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以及相关企事

4、业单位发生的重特大伤亡事故,重特大火灾、建筑物倒塌事故,重大电力、通讯和城镇供水、供气设施事故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包括主要河流、水库以及镇内水源地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性物质丢失、泄漏、辐射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SARS、群体性流感等)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急性职业病,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口蹄疫、猪水泡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等。群体性事件包括金

5、融行业(银行、保险、证券等)突发事件,冲击党政机关或其职能部门,阻断交通、非法集会、集体静坐、请愿和游行示威等。重大刑事案件包括杀人、爆炸、放火、抢劫、走私、诈骗,攻击和破坏公共计算机网络、通讯传输系统等特别严重或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案件。涉外突发事件包括镇内发生的涉及外国人员以及港澳台同胞并造成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等。恐怖袭击事件指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镇境内实施恐怖袭击,给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我镇社会秩序及公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 5、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突发公共事件分4级,从轻到重依次为: (一)一般(级)指在一个村(居)委会行政区域

6、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较大()指在全镇行政区域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三)重大(级)指在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特别重大(级)全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特别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 6、预案适用范围:在本镇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镇外但对我镇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 二、组织

7、机构与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成立甘草店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我镇的协调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金世存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党政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及镇人武部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镇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全镇各部门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承担国家和省、市、县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

8、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办公地点在镇政府办公室,应急办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张伦仲同志兼任。 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指导有关部门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协调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预测预警系统,发布预警信息和重要新闻,建立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指导、协调各村委会、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国家、省、市、县应急领导机构和县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组织体系 (一)镇应急办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直接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各村委会成立应急工作机构,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镇下属各有关部门在镇人民政府和镇应急办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反应,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四)我镇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的责任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分别由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任务承担,一旦宣布启动本预案或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在预案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也随之生效。 (五)自然灾害由民政所、国土资源所、小城镇办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事故灾难由安委会、经委、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由卫生院、畜牧站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社会安全

10、事件由派出所、武装部、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涉及到的各有关部门要配合牵头部门处理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六)各村委会、各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并将其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制定应急预案,储备保障物资,建立健全调动社会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在预案制定、信息报送、预警预防、应急处置等方面做好衔接。 3、联动机制(一)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事发地各单位和个人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工作中要做到互相联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二)应急办及各

11、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三、信息报送 1、信息监测预测 (一)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监测手段,有计划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隐患调查,监测并掌握可能导致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种因素。 (二)镇属各有关部门和各村委会要遵循早预防、早发现、早报送、早处置的原则,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测分析。预测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时间、地点,所处的气候条件,周边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2)事件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达到的

12、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通过预测分析,若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机率较高、影响较大,镇直各有关部门和村委会要及早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同时迅速报告镇应急办。 2、信息报告 (一)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以政务值班系统为主渠道。镇应急办、各村委会、镇属各有关部门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主体。 (二)遇有紧急重大突发情况时,当地群众应当迅速向本村委会和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各单位、各部门关于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工作依照国务院办公厅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和省、市、县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办理。 (1)发生一般(级)突发公共事件,各村委会必须在接报后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镇

13、应急办,再由镇应急办在1小时内报县应急办。 (2)发生较大(级)突发公共事件,各村委会必须在接报后30分钟内将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报镇应急办,镇应急办视突发公共事件轻重程度在1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报县应急办。 (3)发生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镇应急办接到报告后,根据本预案和专项预案,在30分钟内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应急办,并报告镇党委、镇政府,同时由镇政府在1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 (4)发生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镇应急办在30分钟内提出启动本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意见,报镇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和报镇党委、镇政府,经审定后,由镇人民政府在1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和处理意

14、见上报县政府。 (四)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隐患,采取的措施,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五)信息报告分为基本情况报告和后续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报告要做到快速准确,后续情况报告要做到系统全面。 四、预警 1、发布预警信息(一)各村委会和镇直各部门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和危害程度,经报请批准后,可以发布预警信息。 (二)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等级、紧急等级和严重性,预警发布级别分为4级,从轻到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代表可能发生的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4个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 (1)发布蓝色预警,表示可能发生一般(级)突发公共事件。 (2)发布黄色预警,表示可能发生较大(级)突发公共事件。 (3)发布橙色预警,表示可能发生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 (4)发布红色预警,表示可能发生特别重大(级)突发公共事件。 (三)预警信息的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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