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简介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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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筹划,一、课程简介,课程性质 专业基础课 课程要求基础 纳税筹划须要有税收理论、税收制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知识作为基础,才能更好地统筹规划,处理好纳税筹划问题 课程使用教材 黄桦主编:纳税筹划,中央电大出版社,2011年1月,一、课程简介,课程主要内容 本课程从理论到实践,详细介绍了纳税筹划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问题 以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为研究对象,分别介绍了各个税种的基本筹划方法 重点对纳税筹划所涉及的三个方面:避税筹划、节税筹划和转嫁筹划的内容作了深入的比较分析 从纳税筹划角度进行讨论,介绍纳税筹划的基本理论问题、纳税筹划的基本方法和国际避税的防范措施,三、课程内容安排

2、,纳税筹划教学 一体化设计,第一节 纳税筹划的概念第二节 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第三节 纳税筹划的分类第四节 纳税筹划的原则与步骤第五节 纳税筹划的风险防范,第一章 纳税筹划基础,一、考核知识点,1.纳税筹划的概念 2.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3.纳税筹划的分类 4.纳税筹划的原则与步骤 5.纳税筹划的风险,二、考核要求,了解 纳税筹划的分类 纳税筹划风险分类 纳税筹划风险防范与化解 掌握 纳税筹划的特点: 不违法性、事先性、风险性 纳税筹划按节税原理分类,二、考核要求,重点掌握: 1.纳税筹划与逃税、欠税、骗税、避税等违法行为的区别 2.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 3.纳税筹划按税种分类 4.纳税筹划的原则

3、 5.纳税筹划的步骤 6.纳税筹划的概念 7.纳税筹划产生的制度性原因 8.直接节税与间接节税 9.纳税筹划的综合性,案例导入 王先生有100,000元人民币计划投资于债券市场,现有两种债券可供选择:一是年利率为5的国家债券;一是年利率为6的企业债券。王先生该如何选择呢?,分析 王先生在作投资方案选择时,如果仅从票面利率上看,企业债券利率(6)高于国家债券利率(5%),但由于两种债券的税收政策不同,必然会影响到两种债券的税后收益率。对王先生来说,税后收益率才是他的净收益率。 国家债券的税后收益率=5% 企业债券的税后收益率6(120)4.8 因此王先生应购买国家债券以获得较大的投资回报。王先生

4、的这一抉择行为就是利用了税收优惠政策而对自己的投资活动进行了合理安排,从而实现了较大的税后收益。,税收既会影响投资的税前收益率,也会影响其税后收益率。税前收益率是指在缴纳所得税之前的收益率,即税前利润与投资额的比例。,2020/7/21,14 / 57,纳税人从事的经营行为的类型不同,会被课征不同的税 纳税人的经营组织形式以及经营地点的不同也会带来所得税的差异 位于避地税国家或地区的纳税人会面临着较低的所得税税率 纳税人如何根据税收政策对自己的涉税行为进行合理的安排,以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化?,第一节 纳税筹划的概念,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或tax saving)

5、 纳税人(包括法人纳税人与自然纳税人)在法定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凭借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通过投资、筹资、经营、理财的活动的事先安排与规划,以达到减少税款缴纳或递延税款目的的一系列谋划活动。,纳税筹划的主体纳税人 法人、自然人 纳税筹划的合法性要求 纳税筹划是法律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正当权利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的一系列综合性谋划活动,一、纳税筹划的概念 概念理解,纳税筹划的基本含义之一是不违反税法,而偷税、逃税、欠税、抗税、骗税等是违反税法的。 违法行为较轻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简称征管法)给予行政处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属于涉税犯罪,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二、纳税筹划与偷税、

6、欠税、抗税、骗税、避税的区别,偷税是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应税行为)已经发生并且能够确定的情况下,采取不正当或不合法的手段以逃脱其纳税义务的行为。因此,偷税具有故意性、欺诈性、隐蔽性,使国家税收遭受严重的损失。 征管法第64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是否违法是纳税筹划与偷税之间最本质的区别,(一)偷税,案例11 某纳税人2008年度新购进一项固定资产,假如按照税法的规定既可以采用直线折旧法

7、,也可采用加速折旧法,该纳税人根据自己未来生产经营情况所作的预计是未来所适用的所得税边际税率将会上升,则纳税人选择了直线折旧法,平均每年计提折旧,以享受折旧抵税所带来的所得税节税效应。纳税人所作的折旧方法的选择而引起的应缴税款的减少则属于纳税筹划的范围。如果该纳税人将购买固定资产的费用支出作为费用性支出一次性在所得税前扣除,加大当期费用扣除的金额,则属于偷税行为。,分析: 第一,折旧方法的合理选择(纳税筹划) 纳税人根据税法的规定所作的折旧方法的选择未违反税法的规定,因此该行为属于纳税筹划范围。纳税人之所以作这种选择,是因为当边际税率上升时,费用的抵税效应会更大。 假设该项固定资产若价值0万元

8、,经济寿命年,若采取直线折旧法,则每年的折旧费用为100,000元;若采取加速折旧法,则第一年的折旧费用为150,000元,第二年的折旧费用为100,000元,第三年的折旧费用为50,000元。该纳税人预计第一、二年的所得税税率为20,第三年的所得税税率预计将上升为25,则(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采用直线折旧法将产生抵税金额 100,000220%+100,00025%=65,000(元) 采用加速折旧法将产生抵税金额 150,00020100,0002050,00025 62,500(元) 采用直线折旧法比采用加速折旧法节税金额 65,00062,5002,500(元) 因此在预

9、计边际税率会上升时,纳税人会选择费用能得到最大抵税效应的费用计算方法,以享受费用抵税的节税收益。,第二,资本性支出费用化(偷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支出作为资本性支出不得一次性在税前扣除,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把资本性支出作为费用性支出,加大了当期的费用扣除金额,属于多列支出的行为,该行为是违反税法规定的,属于偷税行为。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0763号)第11条的有关规定。,欠税是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而发生的拖欠税款的行为。 若是因主观原因造成的欠税,属故意欠税;若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欠税,属非故意欠税。

10、 前者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意多头开户,用现金进行货款结算,资金进行体外循环,并非没有钱,而是有钱不想按时缴、足额缴,甚至根本不想缴;后者是由于确实无钱或没足够的钱按期缴纳税款(原因有很多)。 纳税筹划与欠税不同,是指通过不违法的筹划手段实现少缴税款或递延缴纳税款的行为,通过实施筹划方案后,使某项涉税行为免于应税义务,或产生较小的应税义务,或推迟其应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等,而欠税是指已经发生了应税义务而未按期履行缴纳税款的行为。,(二)欠税,案例12 某洗衣机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期限为一个月),2009年6月销售洗衣机10台给某电器商店,货物已经发出,货款是在10月份电器商店销售出去后

11、才收到货款的。如果该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则其应在7月15号之前对该笔销售行为申报缴纳增值税,否则就构成欠税行为。如果该纳税人经过筹划,在得知电器商店不能及时偿付货款的情况下,把销售合同由直接收款合同改变为委托代销合同,则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则推迟到11月15号之前,该推迟缴纳税款的行为则不属于欠税的范围。,分析: 第一,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行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在本例中该洗

12、衣机厂在6月份虽未收到货款,但已发生了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所以应按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否则便构成欠税。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19条的有关规定。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33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第二,委托代销行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因此,洗衣机厂6月份发生的该笔业务则尚未形成应税义务,当10月份收

13、到电器商店的代销清单时或收到代销款项时才发生应纳义务。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33条第五款的有关规定。 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骗税是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将本来没有发生的应税(应退税)行为虚构成发生了的应税行为,将小额的应税(应退税)行为伪造成大额的应税(应退税)行为,即事先根本没有向国家缴过税或没缴过那么多税,而从国库中骗取了退税款。这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违法行为。 征管法第66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以骗取税

14、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三)骗税,避税的含义及由来 避税应是纳税人在熟知税法及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的巧妙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四)避税,从法律角度分析,避税行为分为顺法意识和逆法意识避税两种类型。 顺法意识避税活动也称积极性避税,是顺应税法的立法意图,它不会影响或削弱税法的法律地位,也不会影响或削弱税收的职能作用。 逆法意识避税活动也称消极性避税,是与税法的立法意图相违背的,甚至利用税法的漏洞所进行的规避税负的行为

15、。 避税最大的特点是它的非违法性 ,广泛应用在国际税收领域。 顺法意识的避税行为也属于纳税筹划的范围之中。,(1)非违法性。 (2)策划性。 (3)权利性。 (4)规范性。,(四)避税(续) 特征,第二节 纳税筹划产生的原因,1.税收制度因素 (各国税收制度 的不同、各国税收制度的弹性) 2.国家间税收管辖权的差别 3.自我利益驱动机制 4.货币所具有的时间价值性,1.税收制度因素,各国税收制度的不同为国际间纳税筹划提供空间 1.税种的差异 2.税基的差异 3.税率的差异 4.税收优惠上的差异,各国税收制度的弹性 -纳税人身份的可转换性 案例13 王先生、李先生和张女士三人准备成立一个从事生产

16、服装加工的企业,他们可以通过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选择而改变企业纳税人的身份,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之间进行转换。如果三人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则该企业成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如果三人选择合伙企业的形式,则该企业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税收制度因素,-计税依据金额上的可调整性 案例14 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对一栋办公楼进行改建、装修,已知该栋办公楼的原值为5000万元,董事会决定这次的维修费用预算为2500万元左右。如果把维修费用支出控制在2500万元以下,则其维修支出可以一次性计入当年费用,减少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维修费用超过2500万元,则属于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其维修支出应按照该办公楼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一次性计入费用支出与分期摊销相比可实现递延纳税的节税利益。 两种不同方法对企业计税依据确定产生不同影响.,-税率上的差异性 案例15 杨先生是一位业界颇负声誉的撰稿人,年收入预计在50万元左右。在与报社合作方式上有以下三种方式可供选择:调入报社;兼职专栏作家;自由撰稿人。三种合作方式的税负比较如下: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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