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及智能化系统作业指导书.doc

上传人:灯火****19 文档编号:138415844 上传时间:2020-07-15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弱电及智能化系统作业指导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弱电及智能化系统作业指导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弱电及智能化系统作业指导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弱电及智能化系统作业指导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弱电及智能化系统作业指导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弱电及智能化系统作业指导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弱电及智能化系统作业指导书.doc(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弱电及智能化系统作业指导书1. 适用范围2. 施工准备3. 施工环境4. 施工内容5. 质量标准6.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7. 成品保护 1.适用范围:网络和电话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安装、停车库(场)管理系统。施工内容包括线管安装、支吊架安装、桥架安装、电源及通讯线的敷设、各个通讯设备的安装、控制柜安装。2.施工准备:2.1 施工技术准备:组织图纸会审、专题讨论会,充分了解设计意图。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组织施工作业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勘察工地现场,掌握系统设计意图、功能特点,作好技术交底工作。学习有关

2、安全知识,增强质量意识。2.2 材料、设备准备:2.2.1材料、设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说明书等;进口产品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中文文本;2.2.2 检查线缆、设备的品牌、产地、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表无损伤,填写进场检验记录,并封存线缆、器件样品;2.2.3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确认设备正常。2.3 机具、仪器与人力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2.3.1 安装工具齐备、完好,电动工具应进行绝缘检查;2.3.2 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和测量工具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标

3、定;2.3.3 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3.施工环境: 3.1施工现场应具备满足正常施工所需的用水、用电等条件; 3.2施工用电应有安全保护装置,接地可靠,井应符合安全用电接地标准;4.施工内容:包括线管安装、支吊架安装、桥架安装、线缆敷设、设备安装。4.1线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1.1穿线管敷设应保持管内清洁干燥,管口应有保护措施和进行封堵处理;4.1.2 明配线管应横干竖直、排列整齐;4.1.3 明配线管应设管卡固定,管卡应安装牢固;管卡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终端、弯头中点处的150mm500mm范围内应设管卡;2)在距离盒、箱、柜等边缘的150mm500mm范围内应设管卡;3)在中间

4、直线段应均匀设置管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中表的规定;4.1.4 线管转弯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线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且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当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10倍,4.1.5 砌体内暗敷线管埋深不应小于15mm,现浇混凝土楼板内暗敷线管埋深不应小于25mm,并列敷设的线管间距不应小于25mm;4.1.6 线管与控制箱、接线箱、接线盒等连接时,应采用锁母将管口固定牢固;4.1.7 线管穿过墙壁或楼板时应加装保护套管,穿墙套管应与墙面平齐,穿楼板套管上口宜高出楼面10mm30mm,套管下口

5、应与楼面平齐;4.1.8 与设备连接的线管引出地面时,管口距地面不宜小于200mm;当从地下引入落地式箱、柜时,宜高出箱、柜内底面50mm;4.1.9 线管两端应设有标志,管内不应有阻碍,并应穿带线;4.1.10 吊顶内配管,宜使用单独的支吊架固定,支吊架不得架设在龙骨或其他管道上;4.1.11 配管通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补偿装置;4.1.12 镀锌钢管宜采用螺纹连接,镀锌钢管的连接处应采用专用接地线卡固定跨接线,跨接线截面不应小于4mm2;4.1.13 非镀锌钢管应采套管焊接,套管长度应为管径的15倍30倍;4.1.14 焊接钢管不得在焊接处弯曲,弯曲处不得有弯曲,折皱等现象,镀锌钢管

6、不得加热弯曲;4.1.15 套接紧定式钢管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管外壁镀层应完好,管口应平整、光滑、无变形;2)套接紧定式钢管连接处应采取密封措施;3)当套接紧定式钢管管径大于或等于32mm时,连接套管每端的紧定螺钉不应少于2个。4.1.16 室外线管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外埋地敷设的线管,埋深不宜小于07m,壁厚应大于等于2mm;埋设于硬质路面下时,应加钢套管,人、手孔井应有排水措施;2)进出建筑物线管应做防水坡度,坡度不宜大于15;3)同一段线管短距离不宜有S弯;4)线管进入地下建筑物,应采用防水套管,并应做密封防水处理;4.2 支吊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2.1 支吊架安装直线

7、段间距宜为15m2Om,同一直线段的支吊架间距应均匀;4.2.2 在桥架端口、分支、转弯处不大于05m内,应安装支吊架;4.2.3 支吊架应平直且无明显扭曲,焊接应牢固且无显著变形、焊缝应均匀平整,切口处应无卷边、毛刺;4.2.4 支吊架采用膨胀螺栓连接固定应紧固,且应配装弹簧垫圈;4.2.5 支吊架应做防腐处理;4.2.6 采用圆钢作为吊架时,桥架转弯处及直线段每隔30m应安装防晃支架。4.3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3.1 桥架切割和钻孔断面处,应采取防腐措施;4.3.2 桥架应平整,无扭曲变形,内壁无毛刺,各种附件应安装齐备,紧固件的螺母应在桥架外侧,桥架接口应平直、严密,盖板应齐全、

8、平整;4.3.3 桥架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设置补偿装置,保护地线和桥架内线缆应留补偿余量;4.3.4 桥架与盒、箱、柜等连接处应采用抱脚或翻边连接,并应用螺丝固定,末端应封堵;4.3.5 水平桥架底部与地面距离不宜小于22m,顶部距楼板不宜小于0. 3m,与梁的距离不宜小于005m;4.3.6 敷设在竖井内和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桥架及管路孔洞,应有防火封堵;4.3.7弯头、三通等配件,宜采用桥架生产厂家制作的成品,不宜在现场加工制作。4.4线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4.4.1 管线和槽架内穿线宜在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配线施工之前,应将线槽内的积水和杂物清除

9、干净;4.4.2 配线原则上可以采用同槽分隔方式敷设,但是弱电线路和强电线路应分线槽敷设。特别是电视信号线、网线和动力线相互之间应有良好的屏蔽和相互隔离度,以防止信号串扰和电磁干扰;4.4.3 管线槽内导线的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管槽截面积60%。敷设于垂直或水平管线槽中的导线每超过5m长度时,应在管线槽内或接线盒中加以固定,导线穿入管线槽后,在导线穿出口处直至电气设备接线端应装软护线套以保护导线防止外力的损坏;4.4.4 线缆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应受外力挤压和损伤;4.4.5 线缆布放宜留不小于015mm余量;4.4.6 从配线架引向工作区各信息端口4对对绞电缆的长度不应大于90m;4

10、.4.7 室内光缆桥架内敷设时宜在绑扎固定处加装垫套;4.4.8 线缆敷设施工时,现场应安装稳固的临时线号标签,线缆上配线架、打模块前应安装永久线号标签;4.4.9 线缆经过桥架、管线拐弯处,应保证线缆紧贴底部,且不应悬空、不受牵引力。在桥架的拐弯处应采取绑扎或其他形式固定;4.4.10 距信息点最近的一个过线盒穿线时应宜留有不小于015mm的余量;4.4.11 线缆敷设拉力及其他保护措施应符合产品厂家的施工要求;4.4.12 线缆弯曲半径宜符合下列规定:1)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4倍;2)屏蔽4对对绞电缆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8倍;3)主干对绞电缆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电缆外

11、径10倍;4)光缆弯曲半径不宜小于光缆外径10倍;4.5宽带和电话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4.5.1 光缆开盘后应检查光缆外表有无损伤,光缆封头是否良好,并应检查光缆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数据。并进行衰减及长度测试,看光纤衰减是否符合要求及有无断纤现象存在;4.5.2 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名称应统一,标志位置准确、清晰;4.5.3 插座安装:宽带和电话插座应牢靠地安装在平坦的地方,外面有盖板。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的插座,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有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有开启口,应可防尘。安装在墙体上的插座,应高出地面30cm,若地面采用活动地板时,应加上活动地

12、板内净高尺寸。固定螺钉需拧紧,不应有松动现象;4.5.4 分线盒的安装:分线盒明装在相应楼层的弱电井墙壁上,安装高度距地面为1.2米;4.6有线电视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6.1 分配网络的安装和施工:电缆敷设应横平竖直,转弯处半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电缆的接头应严格按照步骤和要求进行。放大器与分支器、分配器的安装要有统一性、稳固、美观、便于调试;4.6.2 放大器、分配器和分支器的安装:设置总放大器箱,箱内用来安装均衡器、衰减器、分配器、放大器等部件。各分支电缆通过暗装的穿线管通向每个用户终端;4.6.3 用户终端盒的安装:用户终端盒是系统向用户提供信号的装置,通过电缆与有线电视网

13、络终端设备如电视机等的有线电视输入端相连,这样用户就可享受到有线电视系统提供的电视、数据等多媒体信息。用户终端盒面分面板和底座两部分,底座为8686标准盒,一般预埋在墙内。面板接好分配电缆就可以安装在底盒上;4.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4.7.1 机架的底座应与地面固定,安装应竖直平稳,垂直偏差不得超过1; 4.7.2 几个机架并排在一起,面板应在同一平面上并与基准线平行,前后偏差不得大于3mm,两个机架中间缝隙不得大于3mm。对于相互有一定间隔而排成一列的设备,其面板前后偏差不得大于5mm;4.7.3 控制台应安放竖直,台面水平,附件完整,无损伤,螺丝紧固,台面整洁无划痕;台

14、内接插件和设备接触应可靠,安装应牢固;内部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扭曲脱落现象;4.7.4 监控室内,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地槽或墙槽时,电缆应从机架、控制台底部引入,将电缆顺着所盘方向理直,按电缆的排列次序放入槽内,拐弯处应符合电缆曲率半径要求。电缆离开机架和控制台时,应在距起弯点10mm处成捆空绑,根据电缆的数量应每隔100200mm空绑一次。2)采用架槽时,架槽宜每隔一定距离留出线口。电缆由出线口从机架上方引入,在引入机架时,应成捆绑扎。 3)采用电缆走道时,电缆应从机架上方引入,并应在每个梯铁上进行绑扎。 4)采用活动地板时,电缆在地板下可灵活布放,并应顺直无扭绞.在引入机

15、架和控制台处还应成捆绑扎。 5)在敷设的电缆两端应留适度余量,并标示明显的永久性标记。 6)引入、引出房屋的电(光)缆,在出入口处应加装防水罩,向上引入、引出的电(光)缆,在出入口处还应做滴水弯,其弯度不得小于电(光)缆的最小弯曲半径。电(光)缆沿墙上下引入、引出时应设支持物。电(光)缆应固定(绑扎)在支持物上,支持物的间隔距离不宜大于1m。 7)监控室内光缆的敷设,在电缆走道上时,光端机上的光缆宜预留10m;余缆盘成圈后应妥善放置。光缆至光端机的光纤连接器的耦合工艺,应严格按有关要求进行。 4.7.5 监视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视器可装设在固定的机架和柜上,也可装设在控制台操作柜上。当装在柜内时,应采取通风散热措施; 2)监视器的安装位置应使屏幕不受外来光直射,当有不可避免的光时,应加遮光罩遮挡; 3)监视器的外部可调节部分,应暴露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并可加保护盖。4.7.6 摄像机、云台和解码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将摄像机逐个通电进行检测和粗调,观察监视区域的覆盖范围和图像质量,在摄像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安装;2)检查云台的水平、垂直转动角度,并根据设计要求定准云台转动起点方向;3)在搬动、架设摄像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