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信用管理}农村信用社相关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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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概念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 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 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

2、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 编辑本段特点农村 农村信用社1信用合作社作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农民和农村的其他个人集资联合组成,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组织,其业务经营是在民主选举基础上由社员指定人员管理经营,并对社员负责。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和业务经营的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2、主要资金来源是合作社成员缴纳的股金、留存的公积金和吸收的存款;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其成

3、员的资金需求。起初主要发放短期生产生活贷款和消费贷款,后随着经济发展,渐渐扩宽放款渠道,现在和商业银行贷款没有区别。 3、由于业务对象是合作社成员,因此业务手续简便灵活。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编辑本段贷款办理程序信用社贷款流程 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收回 信用社贷款对象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经工商行政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

4、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信用社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要符合以下要求: 1、 潍坊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 4、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

5、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贷款抵押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上应以不动产(如房屋、土地)为主,须具有商品性,且易于变现。 5、农村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 6、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7、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8、农村借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

6、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 编辑本段历史沿革合作金融组织在我国有悠久历史,在共和国建立以前合作金融在实践中得到一定的发展。但在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个人对生产资料所有权被取消,随着公有化程度的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合作性质被淡化,并被转化成国家银行在 农村的基层机构。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种“官办”的制度安排已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变化。1984年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始推行以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为基本内容的体制改革。1996年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受人民银行代管,并开始按合作性原则运作。2003年,8个省开始进行推行改革试点,取得了阶

7、段性的成效。2004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并持续至今。 编辑本段存在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蓝图,作为一直以农村市场为主阵地的农村信用 洋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从战略的高度做好农村市场的布局,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不断巩固和扩大农村阵地,真正实现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已成为当前农村信用社的首要任务。而近年来,农村信用社虽然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却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人力资源丰富,人才资源匮乏。大多数农信社的网点都有5人以上,但在从业人员当中,第一毕业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比却很少。同时,各营业网点一线人员年龄

8、结构相对偏大,对新鲜事物的适应能力明显滞后,真正精业务、懂技术、高素质、富有开拓精神的人才屈指可数。 (二)网点资源丰富,网络资源不足。农信社作为地方金融的主力军,其网点布局往往以撒网式进行,一般每个乡镇都有一到两个网点,比较繁华的乡镇,网点数目则多达十多个。丰富的网点资源对网罗客户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由于农信社普遍存在服务手段落后、结算渠道不畅的弱点,且地区发展差异性大(如有的农信社已自主开发了卡业务,但也有的农信社仍停留在单机操作水平)等因素,规模性业务开发的网络资源极端缺乏。 (三)传统业务操作系统完善,新业务发展平台尚未建立。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农信社在传统的综合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管

9、理信息系统建设状况业务系统网络上与商业银行的差距已大为缩小。但涣散的经营机制使大规模业务开发缺乏统一的平台,各自为政的做法,往往增大了开发成本、增加了统一的难度、增大了地区的差异。 (四)人缘优势突出,优质客户资源不足。长期以来扎根农村,农信社与地方建立了深厚的人缘亲和力,培育起一支以广大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的客户群。但面对弱质产业的农业、弱势群体的农民,农信社现有客户群中,优质客户比重极低。 (五)当地信息来源丰富,同业信息共享存在壁垒。深厚的人缘、地缘优势,给农信社广泛收集地方信息提供了条件。但与同业间网络的等级差别,影响了农信社与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进而对拓展新业务的资

10、源共享、风险防范等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六)竞争压力较小,创新动力不足。由于当前农信社在农村中的“垄断”优势,使农信社的竞争压力相对较小,从而形成一种自得情绪,严重影响了竞争意识、竞争氛围的形成。 编辑本段改革方向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涉及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等全方位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共同开发。其中“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必然要求在建设的初期有大量的资金投入,而这个投入单纯依靠政府是不可能实现的。为此,国家通过行政杠杆及财税优惠等手段,干预、引导各方面的资金汇聚到农村市场。这些优惠政策包括: 取消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

11、议:农业税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税负的减轻,从另一个方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逐步增加对农村的财政投入2005年12月29日,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了“三个高于”原则: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标志着“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将不再是一句空话。 以优惠财税政策引导各方资金流入农村市场根据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各地相继对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个体经营户等出台了所得税收减免政策,并采取财政贴息、财政补贴银行贷款的方式,吸引工商企业和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同时,各地也开始

12、积极探索建立农业风险补偿机制,完善农村保险体制等,通过社会保险方式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减轻财政负担。 编辑本段改革措施面对以上情况,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和良好环境,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巩固扩大农村市场,实现地方、农信、农民“三赢”。 (一)加强与外部的协调合作 1、加强银政合作。 农信社作为地方金融机构,决定了与地方政府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但农信社与地方政府的密切关系由于历 乡农在农村信用社办理业务史的原因形成了典型的对立统一关系。首先,在对立上,由于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政府行政性指令放款给农信社造成了沉重的不良资产包袱,农信社对政府管理行为终究带有怀疑和顾虑;其次,在统一上,

13、无论是地方还是农信社,基于在农村中的共同目的和利益,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上是存在共识的。因此农信社必须切实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与沟通,理顺情绪、理顺关系,努力实现与地方政府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1)促成各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已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对支农资金投入的优惠性政策指引。农信社应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促使各项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制订,促成各项优惠政策的彻底贯彻落实,降低支农投入的运营成本,提高支农投入的风险防范系数,在获得优惠政策中实现自己的休养生息和壮大发展。 (2)争取对清收涉政不良贷款的支持。由于历史的原因,农信社不良资产中,很大一部分是涉政贷款。对这部分贷款,单纯依靠农信

14、社的力量进行清收存在着较大的难度。农信社应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从减轻农信社历史包袱、扶持地方金融发展壮大及构筑地方诚信环境的角度出发,争取地方政府对清收工作的支持,利用一切可行的方式盘活不良贷款,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3)探索与财政支农资金的合作。随着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财政投入的不断增加,农信社可探索将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捆绑式结合运行的模式,一方面缓解自身的支农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可利用自身地处农村金融市场前沿,对“三农”情况熟悉,对当地农村的信用环境、经营情况、生产状况较为了解的优势,配合地方政府更好地发挥支农资金的作用,提高支农资金的效率。同时,通过与财政资金的合作,扩大农信社的

15、影响,提升农信社的形象。 (4)及时反馈信息以引导政府调整政策方向。新农村建设是一场以农民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村金融改革。政府部门以一系列的财税优惠政策引导各方资金流向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民的增收。农信社要履行好社会人的义务,加强与政府的协调与沟通,利用自身在农村中的信息资源优势,及时收集政策落实情况的信息,反馈给政府部门,引导政府部门及时调整政策的方向,形成政策环境的良性互动发展,实现农村、农信、政府的三方共赢。 2、加强银银合作。 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农信社当前的服务水平与这些服务需求间可能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农信社应在充分发挥自身网点资源、人力资源、地方信息资源等方面优势的基础上,结合商业银行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实现在国际金融、投资理财等业务上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以合作为导因、以学习为目的,切实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增强实力,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将合作转变为自为,扩大市场占有率。 3、加强银保合作。 农村保险业是一个成长中的市场,各种保险业务正处于由无到有、由有到全的局面。其各项业务的开展,既事关农民养老、意外伤害、医疗等方面的保障,也涉及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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