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恒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改性氧化铝新材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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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陕西宝恒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改性氧化铝新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宝恒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晓川联系人武媛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大道西2号科技企业加速器14幢10000 室 联系电话17392796618传真/邮政编码710304 建设地点 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大道西2号科技企业加速器14幢10000 号(不在秦岭保护区范围内) 立项审批 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 局 项目代码2020-610161-26-03-004139 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3099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占地面

2、积587.85m2绿化面积/ 总投资 (万元) 137 其中: 环保投 资(万元) 14.8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10.8%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2020 年 7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概述 1、项目由来 改性氧化铝是催化剂载体、高通量吸附剂的重要材料,随着化工、医药以及食品行 业的不断发展,市场对于催化剂载体、高通量吸附剂等需求逐步增大。然而,改性氧化 铝的市场长期受到国外卖家的垄断,从而导致其供货周期长、产品单价高,并且随时有 断货的危险,为解决这些问题,为市场提供稳定的产品供应,陕西宝恒化工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拟投资137万元,于2019年9月租赁西安高新

3、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园发展中心2号 科技企业加速器14幢10000号已建厂房建设陕西宝恒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改性氧化铝 新材料建设项目,年产氧化铝新材料36吨,主要用做催化剂载体、高通量吸附剂、干燥 剂等。 项目于2020年2月27日取得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项目的备案确认书 (项 目代码:2020-610161-26-03-004139)。 经过现场踏勘,目前项目未进行设备安装,未投产。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以及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C3099),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4、类管理名录中“十九、非金属 矿物制品业”中的“56 石墨及其他它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其他”,因此,本项目应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为履行环保手续,陕西宝恒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委 - 2 - 托西安同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委托书见附件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项目成员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根 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陕西宝恒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改性 氧化铝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分析判定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项目

5、, 为允许类项目, 且项目所使用的设备和生产的产品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 本项目为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中的 禁止准入类项目。 本项目所在地西安市高新区不属于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因此, 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印发的通 知中规定的限制类、禁止类产业。 项目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取得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项目的备案确认书。 项目代码为:2020-610161-26-03-004139。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大道西 2 号科技企业加速器 14 幢 10000

6、 号, 陕西宝恒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号租赁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创业园发展中心已建厂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园发展中心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取得西安市环境保护 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颁发的 关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园发展中心科技 企业加速器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高新环评批复2010029 号。 根据 2009 年年初获市政府批准的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总体规划,“作 为西安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新区与户县的合作共建区,将 把草堂基地建设成为高新区总部+基地合作发展模式的重

7、要功能区域, 高新区建设世界 一流科技园区主导产业的配套服务区, 集科技产业园区及高品质人文社区为一体的综合 区域、卫星新城”。基地主旨:“科技草堂、生态新城”,在功能定位中突出与西安高新 区核心区“延伸、创新、互补”的特点,错位发展。基地规划分为:总部经济及产业研发 区、轻工业制造区、行政管理产业研发中心和生活服务配套中心四大功能区,重点发展 电子信息、精密设备、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全力打造高端人才荟萃、创新创业 - 3 - 活跃、产业集群发达、新兴业兴旺的世界一流科技园区。本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 品制造项目, 生产的改性氧化铝新材料主要用做催化剂载体、 高通量吸附剂、 干燥剂等,

8、 属于先进制造类项目,符合总体规划。本项目在总体规划中的位置图详见附图 5。 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取得西安市环 境保护局关于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本 项目与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关规划符合 性分析见下表。 表表 1建设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建设项目与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序号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本项目环保措施本项目环保措施符合性符合性 1 草堂基地规划面积 20 平方公里(经市政府批准), 分为南区和北区。南区:南起环山公路,

9、北至户县 县城规划南界向东延伸线,东起太平河,西至户县 南北七号路,规划面积 15 平方公里;北区:毗邻 沣京工业园,着重向西汉高速以南发展,规划面积 5 平方公里。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高新区 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大 道西 2 号科技企业加速器 14 幢 10000 号,属于草堂 基地南区。 符合 2 根据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的企业准入条件, 限制和禁 止引进项目行包括: 不符合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定 位、污染排放较大的行业;高水耗、高物耗、高 能耗的行业;污水含有难降解的机污染物、“三 致”污染物:污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 标准的项目;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 害物质的项目;采用落后生产

10、工艺或生产设备, 不符合国家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 本项目为其它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业,生产的改 性氧化铝新材料主要用做 催化剂载体、高通量吸附 剂、干燥剂等,属于先进 制造类项目,符合草堂科 技产业基地定位;项目规 模较小,产生的污染物主 要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 (主要成分为醋酸),不 属于污染排放较大的行 业; 本项目规模较小,年产 改性氧化铝新材料 36 吨, 主要消耗电力和水,年耗 电量为 13.15 万 kWh,耗 水量为 118.5 吨, 年排放颗 粒物 0.202kg、非甲烷总烃 0.058t/a,不属于高水耗、 高物耗、高能耗的行业; 本项目生产废水在厂区 内处理后循环

11、使用,不外 排,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 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 水管网排入西安市高新区 符合 - 4 - 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污水处 理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 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 其中非甲烷总烃中主要成 分为醋酸,不属于难处理、 有毒有害的污染物; 本项目未采用落后的生 产工艺及生产设备,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可以 达到规模经济的项目。 3生活污水系统应收集所有盥洗室和浴室的污水。 项目不设食宿,不设浴室, 项目办公生活污水厂区内 盥洗室污水收集系统收集 至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 入市政管网。 符合 4进入基地工业企业项目必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项目设备经室内放置,厂 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12、后,厂界噪声可达标。 符合 5 一般固体废弃物,考虑综合利用,不能用的送往垃 圾填埋场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 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氧化铝废包装袋收 集后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 位处置;废水处理沉淀池 沉渣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 门统一清运。 符合 6 产生的危险废物全部交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规划 区内不得设置任何处置场所。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醋 酸桶、废乳化剂桶等危险 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 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 单位处置。 符合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关法律、政策的符合性分析相关内容见表 2。 表表2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关法律、政策

13、的符合性分析)有关法律、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法律、政策法律、政策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 中华人民共和 国大气污染防 治法 (2015 年 8 月 29 日修订) 第四十五条规定:产生含挥发性 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 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 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 施减少废气排放。 本项目混合后的物料在烘箱内进行 干燥,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与烘箱 直接相连的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有 机废气吸收塔吸收后通过 1 根 26m 高排气筒排放。 符合 “十三五”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 防治工作方案 新、 改、 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 应从源头加

14、强控制, 使用低 (无) 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 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使 用醋酸溶液,醋酸纯度为 36%,其 不属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 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规定的重点控 制的挥发性有机物,对环境危害较 符合 - 5 - 小。在使用过程中采取密闭收集措 施,混合后的物料在烘箱内进行干 燥,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与烘箱直 接相连的密闭管道收集后采用有机 废气吸收塔吸收后通过1 根26m高 排气筒排放。 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 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 放量。 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 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

15、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 区。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属于重 点地区,但本项目为改性氧化铝新 材料生产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 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 企业加速器内,为符合环保要求的 园区。 符合 企业应规范内部环保管理制度, 制定 VOCs 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方 案,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 3 年 以上。 评价要求企业规范环保管理制度, 建立管理台账。 符合 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 防治技术政策 对于含低浓度 VOCs 的废气,有 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 附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 放;不易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 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 术、等离子体技术

16、或紫外光高级 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醋酸溶液纯 度为 36%,其不属于“十三五”挥 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 规定的重点控制的挥发性有机物, 对环境危害较小。本项目混合后的 物料在烘箱内进行干燥,产生的有 机废气通过与烘箱直接相连的密闭 管道收集后采用有机废气吸收塔吸 收后 1 根 26m 高排气筒排放。 符合 鼓励企业自行开展 VOCs 监测, 并及时主动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 部门报送监测结果。 企业应建立健全 VOCs 治理设施 的运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 理制度,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 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 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的稳定运 行。 已经在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中提出 针对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的监 测要求,并要求建立有机废气(非 甲烷总烃)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规 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 符合 西安市“铁腕 治霾保卫蓝 天”三年行动方 案 (20182020 年) (修订版) 实施 VOCs 专项整治方案。各市 制订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 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 机械制造等 VOCs 排放重点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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