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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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二二二二年七月48目 录第一部分 系统基本功能介绍1第二部分 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操作指南1第三部分 注册申请人(个人用户)操作指南9第四部分 注册管理中心操作指南(暂略)36第五部分 注意事项36第六部分 注册管理中心联系方式37第七部分 网上注册审核制度(暂行)38第八部分 网上审核内容、要求及不通过规范用语43第九部分 关于规范上报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有关事项的函45第一部分 系统基本功能介绍注册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功能:一、 网上申请注册与注册信息查询注册功能:根据用户不同

2、需求可进行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重新注册。查询功能:注册信息查询,公告查询及相关注册机构信息查询等。二、 在线审核信息审核功能包括:注册机构对注册申请者信息的初审,注册管理中心对已通过初审信息的终审。三、 注册管理和统计分析对登陆系统的注册用户进行用户管理,对在册注册安全工程师信息的管理、统计与分析。第二部分 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操作指南一、获取系统登陆用户、密码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注册负责人登陆本系统,需先联系注册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授权由注册管理中心统一分配用户登陆用户、密码及使用权限。二、登陆注册管理系统登陆注册管理系统首页面,输入登陆用户、密码及验证码,

3、点击登陆按钮,进入注册管理系统,如图1所示。图1注册管理系统登录界面三、修改用户密码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注册负责人可修改本机构信息审核员登陆系统的密码。(1)登陆系统点击“个人信息”按钮进入修改密码页面,即可对自己的登陆密码进行修改如图2所示。图2个人密码修改页面(2)点击功能栏中的“重设工作人员密码”即可进入操作页面如图 3,对本机构已分配用户的密码进行修改。图3重设工作人员密码页面四、注册机构人事管理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注册负责人可根据上报材料的情况对本机构信息审核员进行工作人员添加、删除及修改等操作。登陆系统后点击左侧功能栏中的“注册机构人事管理”即可进入人事管理页面

4、,如图4,点击“添加工作人员”即可进行相关操作。图4注册机构人事管理页面五、注册用户密码查询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注册负责人可查询注册用户登陆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的密码。点击首页功能栏中的“注册用户密码查询”即可进入注册用户密码查询页面,如图5。需输入要查询密码的注册用户的姓名,以及“执业证号”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其中一个,方能得到密码。图5注册用户密码查询页面六、注册信息查询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注册负责人可对通过本注册机构注册的信息进行查询。点击首页功能栏中的“注册信息查询”即可进入信息查询页面如图6,在条件框内选择或输入所查询的条件,点击查询,系统将显示本注册机构

5、所有符合条件的信息(输入条件可为单条件或多条件,本功能可为各注册机构对本机构注册信息的统计分析所用)。图6注册信息查询页面七、注册信息的审核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注册负责人可对初始、延续、变更和重新注册人员的注册申请信息进行初审。第一步 进入系统点击功能栏中的“注册信息审核”,即可看到待审核条目信息列表,如图7所示。图7待审核信息页面第二步 点击列表对应的数值,查看待审核人员列表。如图8所示。 图8待审核人员信息列表页面第三步 点击“查看详细”进入审核详细信息页面。如图9所示。图9信息审核页面选择“审批意见”,如果审批意见为“通过”可直接选择后点击“提交”,若审核不通过,则需在备注栏内

6、填写不通过的原因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填写不通过原因的用语要一致、规范。八、审核信息上报与汇总表生成按照注册制度相关规定,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应每20个工作日需按各注册种类导出保存本次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汇总表,并加盖机构公章上报注册管理中心。点击功能栏中的“上报信息汇总表”即可查询本次通过初审通过的注册人员名单。点击“导出保存”按钮可将显示的上报信息汇总表导出保存为本地excel文档,点击“上报”按钮可将此批人员上报注册管理中心,如图10。图10等待终审记录查看页面九、注册信息统计汇总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注册负责人可以查看和导出保存本注册机构的注册信息统计汇总表。登陆系统后点击

7、左侧功能栏中的“注册信息统计汇总”即可进入相关页面,如图,可查看“各批次注安师所在单位情况表”、“历年各地市注册人数汇总表”、“各批次注安师聘用单位属性表”和“历年各注册类别人数汇总表”,如图11。图11注册信息统计页面十、未通过初审记录查看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注册负责人可以查看各注册种类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登陆系统后点击左侧功能栏中的“查看未通过初审记录”即可进入“未通过初审记录查看”页面,并可根据注册人员姓名查询,如图12。图12未通过初审记录查看页面十一、未通过复审记录查看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注册负责人可查看本机构未通过复审的人员记录。点击首页面功能栏中的“查看未通

8、过复审记录”即可进入。注册机构可分别查看各注册类别未通过复审的人员名单以及未通过原因。如图13。图13未通过复审记录查看页面第三部分 注册申请人(个人用户)操作指南一、注册人员登录与密码设置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需先通过身份验证,然后设置系统登陆密码,登陆系统个人页面。1、 验证身份,设置系统登陆密码 进入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首页如图14所示,登录系统操作步骤如下:图14注册系统首页面(1)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初始注册用户,需点击首页温馨提示第一条“初始注册”链接依次进行身份验证、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筛查和密码设置,如图15、16、17。图15初始注册身份验证页面 图16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筛查页面

9、图17初始注册密码设置页面(2)对于已经获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但首次登录系统的用户,点击首页中“设置密码”链接,进入身份验证页面如图18。按照提示,用户输入验证信息后,即可进行密码设置,如图19。如果忘记了登录密码,请点击图14中的“忘记密码”即可进入密码找回,页面如图20,按照提示操作即可(此功能只限在注册信息中留存邮箱的用户),如果没有设置邮箱,用户可以联系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进行密码查询。图18已获取执业证书用户身份验证页面图19已获取执业证书用户获取密码页面 图20密码找回页面2.登陆系统注册人员进入系统首页后点击“注册申请登陆”选项卡,选择证件类型,输入证件号、密码及验

10、证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登录如图14。二、初始注册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登陆系统申请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1、登陆系统个人页面通过验证后,申请人进入个人信息页面,页面功能目录如图21。图21个人信息页面初始注册流程导航。如图22所示。图22初始注册流程导航2、选择注册渠道点击“初始注册”进入注册渠道选择页面,如图23。图23注册渠道选择页面3、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注册机构(选择后,注册信息由该注册机构进行审核)点击“下一步”,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录入页面。如下图24所示。其中带“*”的项为必填项,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至少填写一项,另外照片为非必填项,大小不得大于

11、100K,上交照片与上传系统的照片需保持一致。图24个人信息填写页面4、填写聘用单位信息正确输入个人相关信息(其中带“*”的为必填项),点击“下一步”打开聘用单位信息页面,如图25所示。图25聘用单位信息填写页面5、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单位名称及其它内容,选择单位属性代码,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经历”页面。如图26。 图26工作经历填写页面选择工作的起始、结束时间,输入工作单位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添加”,完成工作经历的添加工作。6、预览,上报和打印所有工作经历添加完成后,点击“预览”可看到将要上报给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的初始注册申请表。如图27。图27初

12、始注册申请表点击“上报”并确认上报成功后,必须按照提示导出保存初始注册申请表进行打印,如图28、29,然后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交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图28初始注册申请表上报页面 图29初始注册申请表打印页面三、延续注册注册安全工程师可在离执业证有效期满最后三个月内,申请延续注册。1、延续注册流程导航,如图30。图30延续注册流程图2、更新个人基本信息页面,如图31。图31个人基本信息更新页面3、更新聘用单位信息,如图32。 图32聘用单位信息更新页面4、填写继续教育信息,如图33。图33继续教育信息填写页面5、更新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信息录入后,点击 “添加”即可,一

13、次注册可添加多条工作经历信息。对应已添加的工作经历,可点击列表中的“起止时间”进行修改和删除,如图34。图34工作经历更新页面6、延续注册预览申请表延续注册申请表预览页面,如图35。图35延续注册申请表7、上报和打印预览信息无误,点击“上报”并确认成功后,需按照提示导出保存延续注册申请表进行打印,如图36、37。然后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交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进行初审。图36延续注册申请表预览图37延续注册申请表打印四、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执业证有效期离到期3个月以上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流程导航如图38所示。图38变更注册流程示意图上图显示

14、变更注册流程,点击“开始变更注册”,按照提示操作完成变更注册。1、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如图39。 图39个人基本信息更新页面2、变更个人注册信息,如图40。图40个人注册信息变更页面3、更新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信息录入后,点击 “添加”即可,一次注册可添加多条工作经历信息。对应已添加的工作经历,可点击列表中的“起止时间”进行修改和删除,如图41。图41工作经历更新页面4、打印预览,如图42。 图42变更注册申请表5、上报和打印预览信息无误,点击“上报”并确认成功后,需按照提示导出保存变更注册申请表进行打印,如图43、44。然后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交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进行

15、初审。 图43变更注册申请表 图44变更注册申请表五、重新注册符合总局第11号令第十五条条件之一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满足注册条件的可以进行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流程导航如图45所示。图45重新注册流程图1、选择注册渠道,如图46。图46注册渠道选择页面2、填写聘用单位信息,如图47。 图47聘用单位信息填写页面3、更新工作经历。工作经历信息录入后,点击 “添加”即可,一次注册可添加多条工作经历信息。对应已添加的工作经历,可点击列表中的“起止时间”进行修改和删除,如图48。图48工作经历更新页面4、重新注册申请表预览,如图49。图49重新注册申请表预览5.上报和打印 预览信息无误,点击“上报”并确认成

16、功后,需按照提示导出保存重新注册申请表进行打印,如图50、51。然后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并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交各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及备案央企进行初审。 图50重新注册申请表 图51重新注册申请表六、查看历史注册记录注册用户在登录后,可以点击功能目录中的“历史记录”查看以往各次做的注册信息的记录。1、点击功能目录中的“历史记录”,如图52。图52查看历史注册记录页面2、查看历次注册记录信息,信息将根据注册时间先后以列表形式展示,如图53。图53注册记录信息列表页面七、个人公告信息查看系统自动根据用户注册记录信息状态对用户进行相应的提示和提醒。进入个人信息注册和管理页面后,在“功能目录”下边有公告信

17、息栏,如图54。 图54个人信息页面公告信息栏八、首次登录补全信息若注册用户注册类别和单位属性等信息不全,或者已获取执业证书的用户首次登陆,应进行补全信息的填写,如图55。 图55首次登陆补全信息页面九、身份证号码更新功能若用户使用一代身份证登录,进入系统后功能目录中有“更新身份证号”选项,可将一代身份证更新至二代身份证,更新后用户需用二代身份证登录系统。如图56、57图56身份证号码更新前页面图57身份证号码更新后页面十、注册机构联系方式查看、公告信息查看、注册表格下载和相关制度等链接此系统首页还包含“注册机构联系方式查询”、“公告信息查看”、“注册表格下载”和相关制度等链接,如图58。图5

18、8注册管理系统外网首页相关链接第四部分 注册管理中心操作指南(暂略)第五部分 注意事项一、如系统在使用过程中页面不能正常显示,请先选择安全退出后重新登录系统。如确定异常不是因本地计算机配置或操作系统等问题导致,请及时与注册管理中心注册部联系。二、由于用户本地机或本地网络问题,有时服务器因不能及时得到响应而导致系统报错,如页面提示服务器出现错误请先安全退出系统稍后再试,如仍无法正常使用,请及时与注册管理中心注册部联系。三、注册申请人在注册申请登录过程中遇到以下问题的解决办法。1. 初始注册进行身份验证时,若系统提示“没有您的考试信息”。请核对输入的姓名、证件号码是否正确,是否为考试时所用证件的号

19、码。如确认无误仍无法通过验证,请及时与注册管理中心联系。2. 其他种类注册申请初次登陆进行密码设置时,若系统提示“没有您的注册信息”,请核对输入的证件号码是否与上次注册时所用证件的号码一致。如确认无误仍无法进行操作,请及时与注册管理中心联系。3. 如系统提示申请注册人的证件信息存在错误,应先修改证件信息后再申请网上注册。修改程序:向所申报申请材料的注册机构出示相关证件、证明,经注册机构确认无误后,在证件、证明盖章后传真至注册管理中心。注册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按照证件、证明将注册管理系统内的对相应信息进行修改,并回复注册机构通知申请人可登录注册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或者查询。4.用户需要退出系统时,请

20、点击“安全退出”。若直接关闭网页,系统会将该用户锁死,半小时后会自动解锁,该用户将在半小时内无法正常登陆系统。5.如果登录系统后在一段时间内未对系统做任何操作,系统会将该用户自动退出。如需继续进行操作则需重新登陆。第六部分 注册管理中心联系方式部 门电 话注册管理部010-64898716综合管理部010-64937467传 真010-64897067,64960752邮 箱第七部分 网上注册审核制度(暂行)1. 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是注册安全工程师实施注册、查询和注册机构实施注册审核以及其他管理的工作平台,为了确保注册管理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根据安全监管总局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

21、制定本制度。2. 本制度主要适用于拥有注册管理系统内网使用用户的注册管理中心、各省安全监督监察机构、部委和中央企业的初审机构人员、注册申请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一)网上注册相关规定1. 注册申请人登陆途径。注册申请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首页“在线办事”栏目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登录,也可以通过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站首页的“快速通道”栏目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登录;2. 注册申请人员应在注册登录前认真阅读“温馨提示”,再根据个人所需的注册种类按照步骤进行操作,注册申请提交后应妥善保留登录密码,方便以后登录查询。3. 注册申请选择注册渠道时,应确保与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22、的初审机构一致;4. 若有疑问,按照网页上的初审机构联系方式,及时与申请注册的初审机构联系,或与注册管理中心联系;5. 确认注册申请提交完成后,将申请表按照要求双面打印后,加盖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者人事部门公章,与其他材料一并上报初审机构。6. 注册申请人应随时关注申请审核状态,发现被申请未通过审批后,应及时重新上报或与初审机构联系。(二)初审机构网上注册相关规定1. 注册管理系统后台是注册机构的工作平台,除注册机构的管理部门外,严禁非相关人员登陆和操作。2. 初审机构的注册负责人在拿到用户和默认密码后,应及时更改为自己熟悉的密码,保证密码安全。3. 注册管理中心和初审机构的注册负责人及其相关工

23、作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不得告知非相关人员。4. 初审机构注册负责人具有再次分配部分系统功能的权利,可以将审核、查询等功能分配给其他工作人员,但必须加强管理,人员调离或更换人员后要及时取消或更改。5. 初审机构注册负责人应熟悉注册管理系统的网上申请各项规定和要求,回答和解决注册申请的有关问题,熟练掌握初审机构页面的各项功能。6. 初审机构注册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应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的完备性和符合性,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制作汇总表,并将其与初审通过的其他注册申请材料按照要求报送注册管理中心。7. 初审注册负责人应在生成上报汇总表后,按照汇总表中人员顺序编写申请

24、材料序号,并按顺序整理好申请材料。8. 初审机构注册负责人上报材料后,应随时查看未通过复审情况。9. 初审机构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1)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序号,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

25、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申请初始注册人员汇总表一份(表头加盖初审机构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注册管理中心公共邮箱;个人申请材料编号应与汇总表人员名单序号一致。个人材料装订顺序:申请表,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照片按照编号顺序捆好。(2)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

26、概无效);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注册有效期内达到48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序号,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申请延续注册人员汇总表一份(表头加盖初审机构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注册管理中心邮箱;个人申请材料编号应与汇总表人员名单序号一致。个人材料装订顺序:申请表,履职情况证明,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执业证、照片按照编号顺序捆好。(3)变更注册变更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

27、章一概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证明(复印件);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申请变更注册人员汇总表一份(表头加盖初审机构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注册管理中心邮箱;个人申请材料编号应与汇总表人员名单序号一致;个人材料装订顺序:申请表,到期合同复印件或解聘证明,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执业证、照片按照编号顺序捆好。(

28、4)重新注册重新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申请注册前3年内达到48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则应与申请表中照片一致)。申请重新注册人员汇总表一份(表头加盖初审机构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注册管

29、理中心邮箱;个人申请材料编号应与汇总表人员名单序号一致;个人材料装订顺序:申请表,资格证书复印件,合同或者聘用证书(复印件)、证明,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照片按照编号顺序捆好。10. 初审机构注册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立即告知注册管理中心,以便在注册管理系统外网及时修改注册机构联系方式。11. 初审机构人员应积极指导注册申请人员登录、上报和查询个人登录密码查询等工作。(三)注册管理中心管理规定(暂行)1. 服务器以及连接服务器的台式机是注册管理系统的关键设备,不得登录无关网页,更不能挪作它用。2. 连接服务器的台式机的操作由系统注册负责人负责,设置开机密码。未经注册管理中心负责人或者注册负责

30、人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3. 台式机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台式机周围不得有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4. 根据权限不同,系统角色分为超级注册负责人、系统注册负责人、注册管理中心注册负责人、初审机构注册负责人、审核员、制证员和主管领导等多种角色。5. 系统注册负责人、注册负责人的权限由超级注册负责人分配,其他角色权限由注册管理中心注册负责人负责分配。6. 初审管理中心系统注册负责人应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服务器和数据库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注册负责人密码由注册管理中心负责人掌握。7. 注册机构的注册负责人在得到分配用

31、户和默认密码后,必须立即更改自己的密码,以保障自己密码的安全性。8. 所有登录系统的内网用户应定期或不定期修改自己的登录密码,建议密码字符在十二位以上。9. 审核员如果忘记登录密码,应及时与本机构注册负责人联系,机构注册负责人如果忘记密码,应及时与注册管理中心系统注册负责人联系。用户将自己的用户和密码告诉其他人,因此而导致的严重后果均由本人承担。10. 注册申请人员忘记密码,若邮箱查找不成功,应首先电话联系初审机构查找,联系不上或查找不成功的情况下,再联系注册管理中心帮助查找。11. 系统软件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注册管理中心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12.

32、系统注册负责人负责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好数据库。13. 实行双备份制度,保障数据安全。系统注册负责人应每天定期备份数据库。每周将备份数据库交付注册负责人一份,每月将备份数据库交付注册负责人和中心负责人各一份,除在台式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移动存储介质上(系统注册负责人、注册负责人和中心负责人各一份)。14. 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应做到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和防盗。15. 系统注册负责人应保持实时了解INTERNET的动向,做到预防为主。16. 系统注册负责人需要修改数据库相关信息,须填写修改申请表,经超级注册负责人授权后,严格按照修改申请表修改,操作完成后立即退出。17. 注册人员基本信

33、息的修改必须在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足够证明材料后,按照要求进行修改。18. 注册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分配审核员和其他角色,工作结束或者发生人员变更时,应及时修改或者删除。19. 注册负责人应与各初审机构负责人保持紧密联系,发生机构或者人员变更应及时汇报并更新相关信息。20. 注册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要恪尽职守、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做好注册管理和系统运行维护等各项工作。积极处理或者向领导汇报初审机构、注册申请或者查询人员反映的问题。21. 未尽事宜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22. 本规定自注册管理系统全面运行之日起开始执行。第八部分 网上审核内容、要求及不通过规范用

34、语一、初始注册1. 未提交纸质申请材料2.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与证书复印证书编号件不符3. 聘用单位公章与聘用单位名称不符4. 提交照片与上传照片不符5. 其他二、延续注册1. 未提交纸质申请材料2. 聘用单位公章与聘用单位名称不符3. 提交照片与上传照片不符4. 未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未明确达到48学时5. 未提交执业证原件6. 其他三、变更注册1. 未提交纸质申请材料2. 聘用单位公章与聘用单位名称不符3. 提交照片与上传照片不符4. 未提交与原单位解聘证明5. 其他四、重新注册1. 未提交纸质申请材料2.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与证书复印证书编号件不符3. 聘用单位公章与聘用单

35、位名称不符4. 提交照片与上传照片不符5. 未提供近3年内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未明确达到48学时6. 其他第九部分 关于规范上报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各省级、部门和备案央企初审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总量的逐年攀升,对注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持续改进注册工作机制才能保证注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针对注册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注册管理中心对注册申请材料的提交提出如下要求,初审机构也应对注册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提出相应的要求。一、注册申请材料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注册管理中心有权拒收:1.初审情况(1)个人申请表初审机构审批栏中经办人签名、机构公章和审核日期

36、缺一者。(2)初审机构审核日期早于聘用单位批准日期的。(3)缺人员汇总表(含电子版),人员汇总表无机构公章和联系人的。(4)四类注册人员汇总表未按照下载表格填写,且汇总表中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号、执业证号、注册类别、聘用单位名称和属性、初始注册发证日期及有效期等主要信息严重错误或缺失的。2.个人申请材料情况(5)申请表中申请人未签字的。(6)聘用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或未加盖公章的。(7)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未注明教育内容、学时、时间,且在有效期内未达到48学时要求的。(8)延续注册无履职证明原件的。(9)不选注册类别或者注册类别选两个以上的。(10)证件复印件

37、不清晰的。(11)照片数量不够、像纸质量差、尺寸不符、背面未用圆珠笔工整写上姓名的。(12)一人一次同时申请两类以上注册(主要是指同时申请变更注册和延续注册)的。(13)变更注册申请人员执业证有效期离到期不足1个月的。(14)个人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证明材料的。二、注册管理中心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清点、抽查。对满足条件的材料予以接收,并列入复审计划;对存在以上问题的申请材料,联系初审机构退回重审或者重新申请上报。三、初审机构注册负责人要严格审核个人上报注册申请材料的完备性,把好头道关口,尽量减少和杜绝不合格申请材料进入审核程序。四、注册管理中心和初审机构一起共同努力,认真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和正确性。不断规范注册程序和行为,缩短注册周期,提高注册工作效率。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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