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税政策指引之-房地产预售、保险代理人、补开普票问题.doc

上传人:飞****9 文档编号:137927127 上传时间:2020-07-12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6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辽宁国税政策指引之-房地产预售、保险代理人、补开普票问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辽宁国税政策指引之-房地产预售、保险代理人、补开普票问题.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辽宁国税政策指引之-房地产预售、保险代理人、补开普票问题.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辽宁国税政策指引之-房地产预售、保险代理人、补开普票问题.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辽宁国税政策指引之-房地产预售、保险代理人、补开普票问题.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辽宁国税政策指引之-房地产预售、保险代理人、补开普票问题.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国税政策指引之-房地产预售、保险代理人、补开普票问题.doc(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全面推行营改增税收政策指引(一)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开票问题为不影响购房者正常办理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收到预收款时,向购房者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待购房交易正式完成后,购房者以财政票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换取增值税发票。如果房地产企业在预收款时开具了发票,应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县(市、区)的问题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目前出台的营改增政策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跨县自行开发的新房地产项

2、目(2016年5月1日后开工的)是否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并未进行相关规定。本着不改变现有财政利益格局的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每个项目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年销售额标准以上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领用发票,独立计算和缴纳税款。各地国税机关应积极配合房地产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企业涉税相关事项。三、关于保险公司代理人佣金汇总开具发票问题在保险行业中,存在着大量的保险业务代理人,代理人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并在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营改增”后,代理人成为了增值税纳税人。由于代理人数量多、金额小、流动性强,税收征管成本较高,为了适应保险行业业务需求,减少代理人和税务机

3、关的办税成本,保险公司可以为代理人代办汇总开具发票事宜,具体规定如下:1.保险公司与代理人之间应签订委托代办增值税事项协议,代理人授权保险公司汇总开具发票;保险公司与主管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代理人收取的手续费按规定应计缴税款的,保险公司有义务代征代缴,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代理人取得的佣金,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代理人当月佣金超过3万元(按季9万元)时,由保险公司代征代缴增值税。3.保险公司按月(季),分别汇总填写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清单。个体工商户清单应注明税务登记号(或一证一码)、负责人、代理费收入;自然人清单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代理费收入等详细信息,并经代理人签字确认。

4、保险公司可凭清单到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已代征代缴税款的应附相关凭证复印件。4.主管国税机关凭保险公司提供的清单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将加盖保险公司单位公章的清单、代开的发票第四联一起留存。5.代理人按规定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由代理人本人到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允许保险公司代办汇总代开普通发票的代理人仅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代开普通发票的应税项目仅限于代理人佣金。7.其他纳税人发生类似代理业务比照保险公司代理人佣金业务处理。四、关于试点纳税人申请补开增值税发票的相关规定1.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按照

5、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纳税人需要补开发票的,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补开完毕,2017年1月1日起不得补开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3.需补开发票的纳税人填写补开增值税发票申请单(样式附后,以下简称申请单),连同完税凭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一并向原地税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4.原主管地税机关接到纳税人申请后,经查询人(正式干部)、科(所)长签字确认,在申请单上加盖地税征税专用章,并登记补开增值税发票查询台账(地税)(样式附后)。5.纳税人持原地税机关签章确认的申请单到主管国税机关登记。主管国税机关接到申请单后,登记补开增值税发票查询台账(国税)(样

6、式附后)。6.能够自开发票的纳税人,经主管国税机关登记后,按照申请单所列内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将补开发票的第五联连同申请单、完税凭证及相关资料单独装订成册备查。7.不能够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8.主管国税机关在受理申报过程中,如发现自开票纳税人未取得主管地税机关签章的申请单自行开票,且未计当期应纳增值税的,应主动提示纳税人回原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申请补开发票事宜,经提示仍未取得或无法证明已缴纳营业税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9.每月终了,市级国税机关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汇总本地当期补开增值税发票查询台账(国税)电子信息交与同级地税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经地税机关核

7、对确认,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国税部门处理。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国地税部门协商确定。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单税务机关(公章):序号: 单位:元原地税纳税人识别号原地税纳税人名称国税纳税人识别号国税纳税人名称完税凭证号码劳务名称(营业税品目)营业税计税依据税率已纳营业税税额已代开地税发票金额需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额税款所属税务机关税款所属时期税款入库时间受理人(签字)科(所)长:签字备注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理日期:填表说明:1.税务机关栏加盖县区局税务机关或税务所公章; 2.序号的编写规则由各县区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3.完税凭证号码栏填写系统税票号码; 4.已代开地税发票金额栏填写本组

8、税票已代开地税发票金额; 5.未代开地税发票金额栏填写本组税票未代开地税发票金额; 6.税款入库时间为征管系统入库时间; 7.每组完税凭证对应一张申请表。 8.本申请单一式三份,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和纳税人各留一份。补开增值税发票查询台账(地税)申请单序号已缴营业税税额已开具地税发票数额申请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服务名称申请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额地税完税凭证号码已缴营业税所属期原主管地税机关地税受理人或科所长申请补开纳税人名称申请补开纳税人纳税识别号1234567891011补开增值税发票查询台账(国税)申请单序号补开普通发票代码补开普通发票号码补开普通发票服务名称补开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额地税完税凭证号码已缴营业税所属期原主管地税机关地税受理人或科所长补开纳税人名称补开纳税人纳税识别号1234567891011注:自开票纳税人1、2列内容需开票后补充登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