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县林业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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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密云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依据清理结果一、法定行政机关密云县林业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五条第三款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6、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第十条7、植物检疫条例第二条8、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四条9、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三条10、森林防火条例第四条11、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五条1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条1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八条第四款14、中华人民共和国

2、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三款15、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1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17、退耕还林条例第六条第二款18、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九条、第十五条19、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第二条20、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21、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三条22、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23、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24、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25、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第二

3、条、第三条26、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八条27、北京市郊区植树造林条例第二条第二款28、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五条29、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30、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31、北京市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第四条32、北京市林地防火区护林防火戒严期火源管制办法第二条33、北京市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34、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试行办法第三条35、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一)森林防火指挥部法律依据:1、森林防火条例第四条2、北京市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第四条3、北京市林地防火区护林防火戒严

4、期火源管制办法第二条4、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二)密云县林业保护站法律依据: 1、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五条第二款2、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3、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二条第二款、第四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4、北京市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行政执法依据清理结果密云县林业局行政执法依据序号依据名称制定、发布机关生效时间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89年3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12月1日4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3月1日6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国务院1982年2月27日7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务院1985年7月6日8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国务院1987年9月10日9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1988年3月15日10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务院1989年12月18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国务院1992年3月1日12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1992年5月13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1994年12月1日1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1997

6、年1月1日15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1997年10月1日1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0年1月29日17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2003年1月20日18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林业部1993年12月11日19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部1994年7月26日20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林业部1996年10月1日21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业部1996年10月1日22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林业部1996年12月27日23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0年3月13日24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0年12月31日25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

7、1年1月4日26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国家林业局2002年12月15日27林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3年9月1日28北京市郊区植树造林条例市人大常委会1989年1月1日29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市人大常委会1989年6月1日30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8月1日31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1999年11月1日32北京市林业植物检疫试行办法市政府1986年7月1日33北京市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市政府1989年11月15日34北京市林地防火区护林防火戒严期火源管制办法市政府1991年3月15日35北京市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若干规定市政

8、府1991年8月1日36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政府2003年10月1日密云县林业保护站行政执法依据序号依据名称制定、发布机关生效时间1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务院1989年12月18日2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1992年5月13日3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部1994年7月26日4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1999年11月1日5北京市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若干规定市政府1991年8月1日具体行政行为及依据条款清理结果密云县林业局行政处罚(共32项)一、盗伐林木处罚种类:(1)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

9、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以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2、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2)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以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2、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

10、三十九条第一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二、滥伐林木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以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市或者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三、违法买卖、伪造或非法使用林业许可证文件处罚种类: (

11、1)罚款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违法本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

12、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伪造、倒卖、转让狩猎证或者驯养繁殖许可证,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五千元以下的标准执行。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按照五万元以下的标准执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违法行为人的种子生产许可

13、证或者种子经营许可证”。(2)没收违法所得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违法本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

14、,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3)没收或吊销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违法本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4、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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