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街道办事处清洁取暖暖气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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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山东东省省济济南南市市章章丘丘区区龙龙山山街街道道清清洁洁取取暖暖暖暖气气片片采采购购及及安安装装工工程程监监理理、工工程程造造价价咨咨询询服服务务竞竞争争性性磋磋商商文文件件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SDGP370181202002000365SDGP370181202002000365 采采 购购 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 0 0 二二 0 0 年七月年七月目目 录录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参考) .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第

2、六部分 附 件.第第 1 1 部部分分 竞竞争争性性磋磋商商公公告告 一、招标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章丘区义乌市场西区 A4 楼西单元 201 室 联系方式:0531-83886878 2、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清洁取暖暖气片采购及安装工程 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181202002000365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工程名称数量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清洁取暖暖气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服务详见磋商文件文件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供应

3、商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技术力量、人员配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具有管理本工程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必要资金或可靠的资金来源,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8608万元B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清洁取暖暖气片采购及安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详见磋商文件文件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

4、在技术力量、人员配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具有管理本工程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承担本项目造价的必要资金或可靠的资金来源,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93504万元三、采购需求:已于 2020 年 7 月 3 日至 2020 年 7 月 6 日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四、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本项目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备案,同时下载磋商文件。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其投标无效。3.方式:投标供应商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本项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 4.售价:0 元。五、公告期限:2020 年 7 月 8 日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0 年 7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济南市章丘区汇泉路义乌商城 A4 楼 207 室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0 年 7

6、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济南市章丘区汇泉路义乌商城 A4 楼 207 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531-83886878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十一、根据鲁财采20209 号要求,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继续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不予配合的(含近 14 天内有湖北及

7、较重疫区的旅行史,发热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当事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专家、供应商等法律法规允许的与会人员),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其中相应供应商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十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为暂定,新冠肺炎疫情如出现非预期变化或有相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开标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公告、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供应商延期的,供应商应无条件认同,不得提出异议。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一、说明1.1. 采购人采购人 系指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办事处2.2.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3. 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 3.1具

8、有本项目服务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1)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A);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B)2) A 包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B 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3)投标供应商对照采购文件进行自审,按照自愿原则购买标书;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供应商;3.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 投标费用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

9、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5.5. 招标文件构成招标文件构成本招标文件共分六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第四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第六部分 附件6.6.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6.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6.2 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

10、源。6.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任何时候,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供应商发出,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6.4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在这种情况下,招标

11、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三、投标文件编制三、投标文件编制 7.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 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7.4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

12、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投标资格。8.8.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构成。8.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报价申请及声明(见附件)8.2 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相关资质证明;4) 最近三年来(2017 年 5 月 1 日至今)所完成的类似性质工程监理服务业绩的详细资料,以及目前正在承担的或即将签约的其他监理服务项目的详细资料。5) 负责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A)、造价咨询负责人(B)、组织机

13、构成员的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6)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7)2019 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山东省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须具有二维码防伪标志)。8) 2020 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证明;9) 2020 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社保的证明。8.3 投标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2)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3)其他。8.4 技术文件1)服务方案;2)服务承诺;3)合理化建议;4) 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5)服务要求偏离表(见附件);6)其他。8.5 商务文件1)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简历表(见附

14、件);3)近三年(2017 年 5 月 1 日至今)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见附件);4)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8. 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监狱、残疾人企业证明 8.7 节能环保产品证明8.8 信用记录承诺(见附件)9.9.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9.1 本次磋商采用初次本次磋商采用初次报报价价(费率)(费率)及最及最终报终报价价(费率)(费率),共二次的,共二次的报报价方式价方式。最最终报终报价价为为竞竞争性磋商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最争性磋商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最终终磋商后磋商后递递交,最交,最终报终报价只价只报总报总价价(费率)费率)。最最终终磋商磋商报报价作

15、价作为评为评分的依据。分的依据。 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验收费等全部费用。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项目预算。9.2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相应填写开标一览表。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9.3 投标报价费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4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10.10. 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1

16、0.1 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胶装),未进行胶装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装订成册(胶装),未进行胶装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另外提供电子文档一份。10.2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投标文件以及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三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

17、,按无效投标处理。10.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纸张打印。10.4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0.5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11. 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签署11.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投标将

18、被视为无效。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11.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12.12.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12.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密封件格式见附件):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2)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12.2 为方便公开唱价,请供应商将三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注明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12.3 每一

19、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2.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3.13.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13.1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13.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四、投标文件递交四、投标文件递交14.14

2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14.1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14.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5.15. 投标文件签收投标文件签收15.1 招标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投标文件,供应商授权代表同时签字确认。15.2 投标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价不予接受。15.3 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16.16.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16.1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

21、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16.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6.3 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16.4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开标仪式后撤回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影响诚信记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五、开标与评标五、开标与评标17.17. 开标开标17.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

22、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17.2 开标时,由供应商互相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供应商签字确认。 17.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唱标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17.4 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18.18. 组建磋商小组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 3 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19.19. 评标原则评标原则19.

23、1 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19.2 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19.3 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9.4 保密性原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9.5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2020 初步评审初步评审20.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

24、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0.2 在综合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 如

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A、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B、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D、投标有效期不足的;E、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F、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G、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H 、其他。4) 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0.3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

26、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1.21. 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的澄清21.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问。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

27、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投标。21.2 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22.22. 综合评审综

28、合评审22.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2.2 磋商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 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客观性;2) 整体服务方案的合理优化、先进性;3) 服务响应及商务响应偏离情况4) 供应商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5) 供应商的经营业绩;6) 优惠条件等;7) 其他。22.3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落实政采政策企业价格扣除办法说明: 22.4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

29、应商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22.5 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 8%的价格扣除。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 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

30、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 6%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2.6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

31、明的真实性负责。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2.7.节能环保产品的有关政策:(1)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的采购节能产品的,则不需要进行加分。属

32、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不需要强制采用节能产品的,则需要进行加分。(3)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及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注:评审、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或中标价格。注:评审、评标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成交或中标价格。22.8 无论在评标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

33、将被拒绝,若中标,则无效。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 恶意串通投标的;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做进一步评定。23.23.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磋商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3.23. 评标过程保密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

34、透露。24.24. 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供应商瑕疵滞后的处理24.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24.2 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招标代理机

35、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磋商小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磋商小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25.25. 废标废标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投标。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36、)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 供应商的投标均超过了采购预算;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合同签订六、合同签订26.26. 中标通知中标通知26.1 评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6.2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6.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7.27.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27.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

37、同。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7.3 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 28 8. . 投投标标保保证证金金28.1 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文的规定,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对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28.2 对于满足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却存在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却存在一一般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应按照以下规定缴纳保证金: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应按照

38、以下规定缴纳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 包壹万元整壹万元整。B 包伍伍仟元整仟元整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上形式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缴纳,将投标保证金转至下列账户:户名: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户名: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户行:青岛银行济南章丘支行户行:青岛银行济南章丘支行账号:账号:8120502003401678120502003401674、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进账凭证上简单注明所报项目的名称、所投标包及供应商名称,以便查对核实。28.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

39、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28.4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退还,退还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供应商必须填写政府投标项目报价保证金退付表,并单独密封(格式详见后附件),于开标时当场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影响供应商报价保证金退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交款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退款时,投标保证金退至供应商公司帐户。28.5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不计利息)七、投标费用七、投标费用29.1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

40、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如果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招标失败,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相应供应商承担。29.2、 招标服务费: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代理人交纳招标服务费 A 包0.6 万元,B 包 0.3 万元,本项费用不得在投标文件中单列。按国家规定收费标准缴纳(公)见证费 500 元。八、处罚、质疑八、处罚、质疑 30.30. 处罚处罚30.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中标人与采购人订

41、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6)中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1.31. 质疑质疑 3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2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

42、、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或公开招标资格公告发布时间、公开报价时间;(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31.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

43、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1.5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6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31.7 对于中标结果的质疑,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九、保密和披露九、保密和披露32.32. 保密和披露保密和披露32.1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

44、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2.2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32.3 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解释权十、解释权33.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45、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项目要求项目要求一、项目名称一、项目名称: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龙山街道清洁取暖暖气片采购及安装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二、资质要求:二、资质要求:A 包、具备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B 包、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三、本项目控制价三、本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预算监理预算金额 14.8608

46、万元(费率 1.5%),工程造价咨询预算金额6.93504 万元(费率 0.7%)。四、预计工程量:四、预计工程量: 本项目估算工程造价 1000 万元左右。各供应商据此竞报监理费率并计算出报价明细表中成本数额。工程结束后,监理费实际结算金额以中标的监理费率与审定值的乘积计算。五、付款方式:五、付款方式: 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承包人支付经审计审定值的 95 %,余 5%至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六、相关要求:六、相关要求:(一)投标机构应提供最近三年来(2017 年 5 月 1 日至今)所完成的类似性质工程监理服务业绩的详细资料,以及目前正在承担的或即将签约的其他监理服务项目的

47、详细资料。(二)投标机构应书面承诺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的声明。(三)投标机构应提供负责本项目的项目总监与主要成员简历情况,须出具项目总监的资格证、技术职称证及反映项目总监同类工程的业绩证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技能上岗证书。配备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项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必须始终在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职。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项目总监及主要监理工程师。(四)投标机构目前和过去两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如有). (无)中标单位不得将本项目规定的所有工作或任务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8、A 包评分细则评审项目分数评分办法 1报价20 分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采用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20100%。2本项目监理机构组成15 分(1)项目监理机构设置完善、专业结构合理。;(2)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3)监理人员专业配置合理,人员经验丰富,有完善可行的项目跟进措施及承诺 上面三项,每项满分 5 分,磋商小组以 1 分之差进行评审,每发现一处不完善、不合理扣 1 分。3监理大纲65 分(1)监理工作指导思

49、想和监理目标;(2)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工作方法 ;(3)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方法, 分;(4)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方法, 分;(5) 施工阶段安全控制工作方法 分;(6)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工作方法 分;(7)工程建设各方面关系协调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分;(8)从事同类工程监理服务的经验分;(9)对本项目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承诺 分;(10)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 分。(11)针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12)保修期的监理工作承诺(13)监理工作制度。评分标准:上面 13 项,每一项满分 5 分,磋商小组以 1 分之差进行评审,每发现一处不完善、不合理、一处瑕疵、错误扣 1 分。 B 包评分细则

50、1、 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价格部分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总分分值1065251002、价格部分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等于或高于预算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3、技术文件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0-5分项目工作思路、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否与工程实际相结合,是否符合国家现行审计、工程造价政策等;0-5分工作计划、工作方法、时间安排是否合理;0-5分工作要点、工作难点分析是否到位、明确,应对措施是否完整可行;0-5分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是否完整、合理、可行;0-5分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是否

51、完整、合理、可行;0-5分造价控制及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完整、合理、可行;0-5分工程结算方案是否完善、科学、可行;技术文件65 分服务方案0-5分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合理性;0-5分造价咨询软件及造价咨询信息价的应用说明;0-4分保密措施及承诺;0-4分廉洁执业保证措施及承诺;0-4分与采购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各种关系之间的组织协调方案是否切实、可行;0-4分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执业道德规范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职业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方面)是否健全;0-4分服务承诺是否符合国家政策且实际可行。3.3.4 商务文件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企业业绩0-1

52、0 分供应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日有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注: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或审计报告原件,并将造价咨询合同或审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0-5 分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得 5 分,具有中级职称得 3分。本项满分 5 分,本项单人按最高分计分一次。注:需提供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商务文件 25 分人员配备0-10 分拟配备的其他项目人员具备相关造价专业,是注册造价师的每人得 2 分,是注册造价师且具有中级职称每人得 3 分,是注册造价师且具有高级职称得 4 分,本项满分 10

53、分,本项单人按最高分计分一次。注:需提供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得分。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参考)合同通用条款(参考) A A 包、监理合同包、监理合同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_与监理人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_工程地点:_工程规模:_总投资:_二、合同中有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本合同标准条件;本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

54、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_年_月_日开始实施,至_年_月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份。 委托人:(签章)_监理人:(签章)_住所:_住所:_法定代表人:(签章)_法定代表人:(签章)_开户银行:_开户银行:_账号:_账号:_邮编:_邮编:_电话:_ 电话:_本合同签订于:_年_月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

55、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

56、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列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监理人义务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

57、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理权益。第六条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

58、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

59、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管理费)。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选择工

60、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供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和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

61、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 24 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订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

62、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第十八条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63、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二条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三条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便函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64、。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直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二十七条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委托

65、人责任第二十九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第三十条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第三十二条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

66、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 42 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第三十三条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 42 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 30 日内仍未收

67、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一条及第三十二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 14 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现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 42 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六条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勤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第三十七条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现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

68、 21 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 35 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四十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 24 小

69、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其他第四十三条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第四十四条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进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第四十六条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

70、七条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第四十八条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九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第九条外部条件包括:第十条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在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委

71、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第十五条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补偿金额=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 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

72、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_支付报酬,按_ 汇率计付。第四十五条奖励办法: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_B B 包、工程总价咨询合同包、工程总价咨询合同4.4 合同主要条款GF20150212合同编号: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住住 房房 和和 城城 乡乡 建建 设设 部部 制定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73、局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协议书委托人(全称): 咨询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投资金额: 。5.资金来源: 。6.建设工期或周期: 。7.其他: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设计、造价控制、过程结算、整体工程结算审计、并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协助材料及零星项目的询价、定价等。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

74、见附录 A。三、服务期限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止。四、质量标准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符合中价协2012011 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及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五、酬金或计取方式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 (大写)( )。 2.计取方式: 。3.付款方式: 。六、合同文件的构成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

75、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2.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合同份数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 份,咨询人执 份,监督部门 份,代理机构 份。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76、代理人:(签字)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 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

77、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

78、金。 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情形。1.2 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

79、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规程、定额、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2.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2.1 提供

80、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附录 C 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 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 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

81、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 7 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 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5 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 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3.3.咨询人的义务咨询人的义务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2 项目负责人咨询

82、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响应文件载明的一致。3.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 7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应提前 3 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 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

83、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 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 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

84、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3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5 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 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 咨询人的工作依

85、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 C 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4.违约责任违约责任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 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86、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 14 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 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 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

87、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5.支付支付5.15.1 支付货币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 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 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

88、7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 7 条约定办理。6.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6.1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 6.1.1 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3 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

89、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2 合同解除合同解除6.2.1 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

90、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 28 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6.2.4 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

91、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5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6.3 合同终止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 (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 (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7.争议解决争议解决7.1 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 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7.3 3 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

92、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8.其他其他8.1 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 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3 保密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8.4 联络联络8.4.1 与合

93、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 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5 知识产权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

94、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

95、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1.2 语言语言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6.其

96、他合同文件。1.41.4 适用法律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2.2.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2.12.1 提供资料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 C 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2.2 提供工作条件提供工作条件2.2.1 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

97、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 / 。2.42.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其权限范围:1.代表委托方对关于本项目咨询内容与咨询方进行沟通协调工作;2.对咨询方出具的成果文件进行审核。2.5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7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3.咨询人的义务咨询人的义务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 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为 人。3.1.2 项目负责人为: ,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 负责本造价咨询项目的实施。3.1.3 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

98、:服务期内,项目团队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出现人员调离等合理原因确需调整的,须提前 10 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调整,且调换人员业务能力不得低于前任服务人员。3.1.4 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按照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

99、)资格证书、咨询工作方案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按照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3.2.3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 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 3 日内给予书面答复。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

100、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咨询人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 C 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7 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返还委托人。4.4.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4.1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 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4.1.2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4.1.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

101、计算并支付: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 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4.2.2 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5.5. 支付支付5.15.1 支付货币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无,其他约定:无。5.25.2 支付申请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 3 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35.3 支付酬金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6.6. 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6.1 合同变更合同变更 6.1.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

102、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无。 6.1.4 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 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2 合同解除6.2.2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 28 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

103、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6.2.4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对半分担。7.7. 争议解决争议解决7.27.2 调解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调解人进行调解。7.3 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泰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泰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8. 其他其他8.1 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由委托人支付。 8.2 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无。8.3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至合同终止。 咨询人申

104、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至合同终止。 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至合同终止。8.48.4 联络联络8.4.1 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 7 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 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送达地点: ,电子邮箱: 。咨询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 ,送达地点: ,电子邮箱: 。8.58.5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

105、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属于咨询人。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9.9.补充条款补充条款: 。 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合同格式资金编号:资金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竞争性磋商:服务类)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 甲甲 方方: : 乙乙 方方: :

106、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合同生成日期:合同生成日期: (甲方)所需(服务名称)经(代理机构名称)以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乙方)为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合同一般条款2、合同特殊条款3、采购服务内容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二、服务的名称、内容二、服务的名称、内容_(可后附详细服务内容)三、合同金额三、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大写

107、) 人民币 (小写)四、付款四、付款 五、时间、地点、验收方式五、时间、地点、验收方式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后于 以前履行服务。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验收方式:甲方组织。六、质保金 无。七、合同生效七、合同生效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同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合同审核章后,合同生效。 八、合同保存八、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两份,乙方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二份。九、违约条款九、违约条款(1)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成交金额的 10%。中标人违约,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采购单位违约,从采购款项中扣除。(2)成交供应商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成交

108、供应商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3)成交供应商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十、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十、合同发生纠纷时,向济南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此处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并签署日

109、期(同时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加盖骑缝章) 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附附 件件附件一:投附件一:投 标标 函函致:招标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提交投标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一份。2、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按期、按质、按量提供服务。3、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你们有选择中标人的权力。4、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5、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公证/律师费,遵守贵

110、机构有关招标的各项规定。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机构有权不做任何解释。7、我方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日。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 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 真: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帐 号:投标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 的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年

111、_月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被授权人签字_被授权人电话(手机):_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三:附件三: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首轮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包 号: 供应商名称总报价(费率)大写: 小写: 服务周期项目负责人级别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同程度注:本首轮报价一览表除在响应文件中体现外,还需单独制作三份,单独密封,与注:本首轮报价一览表除在响应文件中体现外,还需单独制作三份,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响应文件一起递交。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四:投标

112、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费用名称金额(元)备注1直接成本1.1现场监理人员工资2间接成本2.1办公费3利润4税金附件五:服务要求偏离表附件五: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服务要求偏离表需按照招标文件项目说明服务要求部分逐项列明,存在偏离的注明偏服务要求偏离表需按照招标文件项目说明服务要求部分逐项列明,存在偏离的注明偏离情况,无偏离的写明离情况,无偏离的写明“无无”。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规格投标文件规格偏差内容说明年 月 日附件六: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六:商务

113、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序号招标文件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年 月 日附件七: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七: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完工程质量备注:其他服务人员简历表参照本表编制。备注:其他服务人员简历表参照本表编制。附件八:业绩一览表附件八:业绩一览表近三年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使用单位项目名称规模服务周期合同价格(万元

114、)服务质量注: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附附件件九九: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_单位的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3.提

115、交本声明函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从业人员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 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非小

116、微企业无需添加此说明非小微企业无需添加此说明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非监狱企业无需添加此说明)(非监狱企业无需添加此说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

117、位名称(盖章): 日 期:注:注: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该证明。如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提供该证明。如供应商提供的该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如供应商提供的该声明函与事实不符,依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定追究法律责任。附附件件十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 (公司名称)现郑重声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我公司无以下重大违法事项: 1、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118、 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被授权人签字_年 月 日信用信用记录记录承承诺诺致山东华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郑重承诺,在参与 项目(编号: )采购期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http:/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注:1、网站截图为、网站截图为信用中国信用中国网站(网站()首)首页页“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搜搜索一索一栏输栏输入企入企业业全称后得出的全称后得出的查询结查询结果果页页面。信用面。信用记录记录承承诺诺必必须须附网站截附网站截图图。信用山信用山东(东(http:/ 小型和微型企小型和微型企业业、监狱监狱企企业产业产品品报报价价

119、说说明表明表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序号货物及服务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价合计合计1 2 监狱、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总计 说明:1、填入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代理的其他监狱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产品;其他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须同时提供产品授权和该企业的监狱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证明。2、填写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提供虚假信息,成交供应商(成交)无效,并承担法律责任。3、未填报本表,以及未提供相关规定的资料,评审时不对其产品报价给

120、予评审价格折扣。 采购项目报价保证金退付表采购项目报价保证金退付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退付金额(元)交款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年 月 日注:本表不需要装订在标书里,只用于退付保证金使用,开标时须当场交给代理机构。封面格式封面格式封面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正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副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报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封口格式: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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