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广州大学综合测评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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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习部综合测评培训资料集第一部分:综合测评条例广州大学综合测评条例(试行)操作指南草稿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综合测评的宗旨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会学习,学会 生活,学会做事,学会做人。第二条 综合测评的内容由学业表现和综合表现两部分构成,两项分别占75%、25%。第三条 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各班级学生按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 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优、评奖。第四条 综合测评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遵循全面准确、简便易行的原则,逐步实现对学生管理的规范化, 促进学生教育的协调和统一。第二

2、章 学业成绩测评(75%)第五条 学业表现分由学业基本分乘以75%计入总分。1)实行学分制的班级按此公式来计算:学业基本分=(A科成绩*A科时数+B科成绩*B科时数+)/(A科时数+B科时数)(其中考查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0、80、70、60、50分计算。补考或重修后及格的课程按实际成绩记载) 2)经学校批准试读者,其综合测评只算成绩,不参加排名。学业基本分=(A科成绩*A科学分+B科成绩*B科学分+)/(A科学分+B科学分)第六条:各系的教育教学实习、实验操作、社会调查、野外实习、专业实践等实践性环节均计入综合表现部分。第三章 综合表现测评(25%)第七条 综合表现由行为表现

3、和突出表现两个方面构成,分别占15%、10%。 行为表现得分乘以15%后直接计入总分; 突出表现得分乘以10%后直接计入总分。(一) 行为表现。第八条 行为表现由基本分和扣分两部分构成。 计算公式:行为表现分=日常行为的基本分扣分。(其中日常行为的基本分为100分,每位同学的测评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1) 志存高远,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面向世界,了解国情,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

4、新人。(基本分15分)2) 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张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培养同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增强社会责任感,甘愿为人民奉献。(基本分13分)3) 勤奋学习,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珍惜时间,学业有成。(基本分11分)4) 遵纪守法,弘扬正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敬廉崇洁,公道正派;敢于并善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基本分12分)5) 诚实守信,严于律己。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从学术规范,恪守学

5、术道德,不作弊,不剽窃;自尊自爱,自省自律;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不良诱惑。(基本分13分)6) 明礼修身,团结友爱。弘扬传统美德,遵守社会公德,男女交往文明;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仪表整洁,待人礼貌豁达宽容,积极向上。(基本分12分)7)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热爱劳动,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生活俭朴,杜绝浪费;不追求超越自身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基本分11分)8) 热爱生活,强健体魄。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提高身体素质,保持心理健康;磨砺意志,不怕挫折,提高适应能力;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关爱自然,爱护环境,珍惜资源。(基本分13分)第九

6、条 有以下情况者予以扣分(扣分累计不超过100分)1) 凡参加非法组织或非法游行示威或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被公安机关拘审者,行为表现分以0分计。2) 开除党籍团籍处分者,行为表现分以0分计。3) 受党内、团内或班级以上公开批评者,扣20分;行政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扣50分;受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者,扣80分。在党内、团内受到上述同等处分者,参照此分值执行。4) 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未经请假而缺席或不提交调查报告者,每次扣10分。5) 每旷课(含实验课的教学实习等)一小节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大一的早读晚修旷课、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分。6) 违反课

7、堂纪律影响他人学习者,视情节严重每次扣48分。(以任课老师书面证明为准)7) 凡在男女交往中行为不雅,经教育不改者扣10分。8) 破坏学校公共设施者,根据具体情况扣210分。9) 凡是受到院内通报批评的学生(包括宿舍熄灯和课堂考勤),将在该学期扣除综合测评行为分20分。第十条 凡因同一错误受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条款规定要扣分的,扣分只计最高一种。(二)突出表现第十一条 凡有以下突出表现行为的给予加分。加分累计不超过100分。如班级个人最高分不足100分,以实际分数计算,如班级个人最高分超过100分,则按以下公式计算:突出表现分=(本人实际得分/班级个人最高分)*100。1) 对参与社会、学校、学

8、院组织的各类精神文明活动,做出贡献并取得成效受到国、省、市、校表彰者分别加30、20、10、5分, 参加者加2分(由辅导员提供证明)。由国家,省组织的精神文明方面,技能比赛方面的比赛获奖者分别加30,20,15,8(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省级20,15,12,6(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市级10,8,6,5(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 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的体育比赛活动中,获前三等奖的一律分别加15、12、10、5分。(只加当学期,同一项目只加最高分,以提供证书证明为准)如:荣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学院(“五四“表彰大会)的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教育系统优秀

9、共青团员、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干部分别加30分、20分、10分、5分、3分。(须提供证书书面证明)2)在全国、省、市校、学院学术报刊、会议上发表或宣读论文者,国家级计30分、省级计20分、市级计15分、校级计10分、学院级计5分。(凡要求加分者须提供刊物的原件)3)向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及以上正式出版发行的非学术性报刊投稿被录用者。每篇分别加3、4、5、6分。(累计不能超过10分)非我院新闻中心工作人员在学院数说新语团刊上投稿被采用者,每篇加2分。(累计不能超过8分)4)代表学校参加科技知识、学科竞赛及小制作竞赛活动获奖者,国家级计30、20、15、7分(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省级

10、计20、15、12、6(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市级计12、10、8、5(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校级计8、6、5、4(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参加者计2分(以提供获奖证明书面为准)注意:挑战杯竞赛按此条来加.5)参加数学建模获奖者(包括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电工杯数学建模比赛),国家级计30、20、15分,省级计20、15、12,市级计12、10、8,参加者计2分。(只加当学期,同一项目只加最高分,以提供证书证明为准) 6)参加自愿献血者每人加3分,荣获无偿献血的任何奖项或称号者每人加5分。(如同时参加自愿献血与荣获无偿献血的任何奖项或称号者可加35=8

11、分,以提供证明为准)7)荣获军训积极分子、优秀导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广州大学优秀实习支教学生荣誉称号者每人加5分,其中荣获广州大学优秀实习支教分队的成员每人加2.5分。(荣获学院全优生、学习进步奖、英语学习个人优秀奖、素质拓展积极分子不加分)荣获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加3分,荣获广州市城市文明志愿者服务全民活动先进个人加3分(上以提供书面证明为准,可累加)。8)参加学院、学校的活动,获奖者给予加分1、参加学校学术类活动比赛、雅室比赛获奖按一、二、三等奖分加8、6、4分;优秀奖加1分。团体赛获奖成员依据获奖等级依次减半加4、3、2分;优秀奖加0.5分。如:课件设计大赛,师范技能比赛

12、,演讲比赛,创业大赛,征文比赛,雅室比赛,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等等。(只加当学期,凡因同一事、或同一活动、同一比赛由多次获奖或符合两条以上加分条件者,只 计最高分,不累计分,以提供书面证明为准)2、参加校运会获第一、二三名分别加8,6,4分;获得其他名次均加3分。团体赛获奖成员依据获奖等级依次减半加4、3、2分;其他名次加1.5分。3、参加学院学术类活动比赛获奖按照一、二、三等奖分加4、3、2分;优秀奖加0.5分。团体赛获奖成员依据获奖等级依次减半加2、1.5、1分;优秀奖加0.25分。如:课件设计大赛,师范技能比赛,解题大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中华经典诵读比赛等(只加当学期,凡因同一事、或同一

13、活动、同一比赛由多次获奖或符合两条以上加分条件者,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分,以提供书面证明为准)4、参加院运会获第一二三名分别加4、3、2分,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比赛项目获奖,选择获奖等级最高的两项加分。9)通过省级以上专业类等级考试者给予加分(累计不能超过40分)1、通过国家人事部计算机等级统考的二级、三级、四级者,分别加10、12、15分:通过省高教厅计算机统考试二级、三级、四级者分别加10、12、15分:通过国家初、中、高级程序考试者分别加10、12、15分(各项加分不累加,只加最高分,只加当学期)2、 通过普通话测试二乙、二甲、一乙、一甲者分别加10、12、14、16分。(只加当学期)3、

14、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分别加10分、20分。(只加当学期)4、 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证的,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加10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予加分(只加当学期,仅限一次)5、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加10分,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否则不予加分。(只加当学期,仅限一次)6、 学院可视实际情况对其他通过省级以上专业类等级考试的同学加312分。凡通过国际性的专业类等级考试的同学加12分(托业、雅思、托福等)(以下没有列举的证书具体加多少分由学习部,主席团和辅导员共同协商,只加当学期,仅限一次)如:photoshop初级证书(+5)、软件设计师(+5)、非计算机专业考试二级(+5)、计算机办公软件应

15、用职业资格证(+5)、GRE、SIYB创业培训合格证书(+5)、(以上7点班级个人最高分不得超过40分,若最高分超过40分,则按40分计算。)10)1、凡担任校级、院级的干部和教学信息员满一学期者,对其实行干部考评,分优、良、中差,不合格五个等级,主席、副书记分别加20、15、12、0、-3分;副主席(包括新闻中心主任)分别加17、14、9、0、-3分;各部部长(包括新闻中心副主任)分别加15、12、7、0、-3分;各部副部长(包括院新闻中心总监,)分别加12、10、5、0、-3分;各部部委分别加8、6、3、0、-3分。2、宿舍层长对其实行考评,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加5、3、1、0分。3、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不包含学校的青协,红会,社联,自律委员会还有学院的青协,红会,金融协会)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加5、4、2、0分;各部负责人(部长,副部长)分别加3、2、1、0分;部委加2、1.5、1、0分。社团会员不加分。4、学院辩论队成员担任满一学期实行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中,差,不合格五等级,队长分别加12,10,5,0,-3分。副队长分别加10、8、4、0、-3分,队员分别加4,3,2分,若成员打了一场校赛再加1分,在校辩论赛获最佳辩手的多加0.5分,大于等于两场的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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