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目标管理)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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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轮台县兴隆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暂行)安全目标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以人为本,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杜绝重伤以上的人员伤亡事故,及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规范在职员工的行为规范,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进一步落实公司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及承包办法,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一、伤亡事故控制目标1、杜绝重伤以上的人员伤亡事故;2、轻伤每月控制在1个以下 (1-5天以内治疗出院)。二、主要任务1、施工队及各辅助单位承包人是安全管理及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员工安全管理负责,安全职责明确,逐级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班组长对各工种施工现场直接负责人,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拿出强有力的工作手段,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头脑里做到良好的环境内操作作业。3、随时接受上级部门大检查,积极主动排除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现场安全,不留任何隐患,如果确实处理不了的安全问题向矿领导请示解决。4、在职工中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倡持证上岗其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三、奖惩办法:1、各施工单位及辅助单位对未超出安全控制指标,主要任务完成较好的班组通报表彰,对班组给予奖励。2、各施工单位及辅助单位,安全施

3、工超出控制指标,主要任务完成较差的各班组,矿安全科将进行通报批评,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教育培训,对班组长和相关责任人员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要求追求责任。奖惩制度第一章 奖惩管理办法一、 安全奖励管理规定1、各掘进队、采煤队全年未发生重伤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轻伤事故两人以下(含2人)事故,以及未发生提升运输事故,由矿奖励掘进队500元,采煤队1000元,辅助区队500元(机电队、通风队、安全科)。2、全年矿井未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矿将对全体在职员工视在安全工作中不同工作岗位发放一定数额安全奖(100200元),以资奖励全体员工对

4、全年安全生产所作的贡献。3、任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事故征兆,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避免发生人员伤亡或设备、设施等财产损失,矿将根据有可能造成事故损失的大小给予一次性100元500元的奖励。4、当矿井发生各类事故时,对积极参加现场抢险、救助人员的有功人员,矿将给予一次性50元300元的奖励。5、发现违章指挥,违章冒险蛮干,施工中偷工减料、有意浪费各类材料、破坏矿井各种设备、设施等违规行为时,能及时制止或向矿有关领导汇报,经调查属实后,将给予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200元600元。二、“三违”举报奖励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三违”的打击力度,扼制“三违”行为,控制各类事故发

5、生。全年干部、职工人人都享有对“三违”的检举权和制止权,任何人不得阻挠或打击报复。发现“三违”行为,可采取任何形式汇报,接到举报后必须对举报人姓名保密。(一)奖惩办法 1、根据举报内容,经追查核实后,对举报个人一次性给予50元100元的奖励。 2、泄露举报人姓名,除一次性给予100元500元处罚外,并调离岗位。 3、对举报“三违”的人员打击报复,除一次性给予100元500元处罚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禁止捏造“三违”有意陷害他人,一经查实,将对捏造者进行500元1000元重罚。 5、公司管理干部、科室管理人员举报“三违”原则上不给予奖励。第二章 惩罚管理办法一、 惩罚管理规定条款

6、(一)通用部份1、矿井招收井下职工年龄必须在40岁以下,并且本人需持有效证件,赫章康复医院的身体健康检查表,经矿人力资源部同意,出具证明、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私自安排人员上岗的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并对责任人一次性处罚200元1000元。2、酒后入井者罚款50元/人,并对检身员罚款20元/人,携带烟火入井者一次罚款200元/人,并对检身员罚款50元/人;入井人员未戴矿用合格安全帽,一次罚款50元/人,穿化纤衣服、未穿矿用胶靴,入井者罚款20元/人,并对检身员罚款10元/人。入井人员未携带自救器和矿灯、领导干部、班组长及特殊作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罚款50元/人,并对检

7、身员罚款20元/人。非工作人员严禁乱摸乱动井下机械、电气设备,否则罚款检身工20元/人。3、拒绝检查或打骂、报复检查人员,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特殊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罚款50元/人。4、未经允许,不坚守工作岗位,脱岗、串岗;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消极怠工和玩忽职守;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其它操作罚款100元/次;大型设备、要害岗位人员(矿灯充电工、绞车司机等)脱岗罚款200元/次。5、未经允许私自找人带班,对找人带班者按旷工处理,带班者罚款50元,特殊工种不在现场交接班、交班不清楚罚款50元100元。6、擅自进入栅栏或有“严禁入内”牌子的地区罚款200元;打开风门不随手关闭,损坏通风设施和安全标志

8、罚款50元,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停风后,瓦检员或班长未能及时撤出作业人员罚款100元,如属故意行为罚款5001000元,并开除。7、入井人员必须爱护矿灯、自救器,如私拆卸矿灯、自救器;敲砸矿灯、自救器除赔偿矿灯、自救器外罚款50元,出井后立即将矿灯交回矿灯房,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100500元。8、不组织召开班前会一次罚款10元,无记录一次罚款5元。9、对查出的隐患不安排处理,或调度会议落实的工作不安排处理,未向相关负责人汇报,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50元200元罚款。10、中央变电所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违者罚款100元,瓦检员假检、漏检,睡岗罚款,200元/次,发现三次作开除处理。11、

9、任何人不准在井下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0元/人,情况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二)采煤部份1、工作面两顺槽超前20米清理不净,对当班班长罚款20元/次,并清理干净。2、断梁、折柱、悬矸或空帮、空顶作业,对班长罚款20元/处,并处理达到要求。3、巷道内有浮煤或浮矸、杂物清理不干净、堆放不整齐,对班长罚款20元/处,并清理干净堆放整齐。4、采面上、下安全出口超前20m范围内无超前支护或支护不完整,对当班班长罚款100元/次,施工队队长200元/次,并立即加强支护完好。5、支柱要求排距、柱距整齐、迎山有力、不失效,对支柱排列不齐、迎山无力、空位、失效将处罚班长、支柱工20元/棵,并重新打支柱。6、通

10、风防尘、机电设备设施、电缆摆放吊挂完好整齐,如果设备设施、电缆等损坏或不规则,处罚相关单位50元/处,并摆放挂好。7、工作面安全出口支护完整,保持畅通无阻。存在隐患不及时落实处理,队当班班长20元/条,并对安全隐患进行处理。8、回柱工严禁站在采空区回柱,若站在采空区回柱,对班长罚款50元/次,回柱工罚款100元/次。9、贴帮柱架设不及时,罚款班长20元/棵,并立即架设。10、整修回撤下来的材料、杂物不及时外运或不按要求堆放,罚班长50-100元。11、回采工作面特殊支柱,不按规定架设,或架设不合格,对班长罚款100元,支柱工罚款50元,并按要求整改合格。12、临时柱子先撤后支,对班长罚款100

11、元,并立即支护。13、控顶距不合作业规程要求,对班长罚款100元,并立即整改合格。14、煤壁不平直,不与顶底板垂直,出现超过规定的伞沿,对班长罚款100元,安全员罚款50元。15、用刮板机、皮带机运送材料者,对班长、跟班队长各罚款100元。16、乳化液泵司机坚守岗位,未接到通知开泵、空载运行、乳化液箱长流水,对泵司机罚款50元/次。17、乱动液压胶管造成损坏,对责任人按照原价赔偿。18、泄压的单体支柱或断裂铰接梁不及时更换,对班长、跟班队长各罚款50元/棵。19、严禁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顶电机或其它设备,将对操作者罚款50元/次,如造成损坏按原价进行赔偿。20、支柱初撑力、迎山、棚梁、背板、柱鞋、

12、柱窝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对班长罚款20元/处。21、煤电钻使用完毕后,应到安全地点盘放好,并切断电源,否则对打眼工罚款20元/次。22、刮板运输机往前推移时,必须打好压尾柱,反之,罚款50元/次。23、刮板机、运输机无人开机罚款100元/次,超成设备损坏或电机烧坏,视按原价赔偿损坏设备。24、以上若发现一条隐患,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外,必须对施工队队长处罚20-50元/条。(三)煤岩掘进巷修部份1、掘进巷道接班后,班长必须对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处理,否则将对班长罚款50-200元/次,并立即进行处理。2、掘进工作面未按作业规程要求的巷道断面、支护要求水沟尺寸等施工,如断面

13、不够、架设支柱不合格、喷浆厚度不够等,将对班组长罚款50元200元/次,并返工达到要求。3、掘进工作面放炮后,经安全员检查同意施工后,班长必须先到作业地点处理好安全后,方能安排人员进行施工,否则对班长罚款50元。4、掘进工作面不使用前探梁或临时支护不架设,空顶超过规定(不能超过0.8m),对班长罚款50元,并立即整改。5、掘进工作面支护失效或支护质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不停止作业处理安全隐患继续施工,罚款当班班组长50-100元/次,并立即整改合格。6、掘进工作面施工未按作业规程或措施要求打结构锚杆、超前锚杆、顶拱、两帮用木料充填,喷浆后未洒水养护后段喷拱段等,对班长罚款50元/次,班组20

14、0元/次,并按要求进行整改。7、掘进工作面锚网支护,未按作业规程要求打顶锚挂网或两帮锚杆挂网或锚杆失效,未重新补打等,对班组罚款30元/棵。8、掘进工作面开掘下山时,要安设阻车器或挡车栏,并确保合格可靠,提升运输时,人员撤到躲洞或安全地点,若未及时安设对机电队处罚100-200元,并及时安要求进行整改。9、掘进工作面开掘上山时,用倒滑轮提升运输时,必须将滑轮柱固定牢固可靠,否则,将对队长罚款100元。10、各作业地点使用的调度绞车必须固定牢固可靠,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否则,罚款100元/人。11、掘进工作面巷道两侧堆放材料、设备及卫生状况脏、乱、差,对当班班长罚款20元/处

15、。12、掘进工作面轨道不按规定完整铺设枕木,轨道连接不用道夹板或螺栓,高低偏差较大,铺设质量较差,罚款30元/处罚。13、作业人员撞倒支架,损坏通风设备、机电设备、电缆等生产安全设施,视情节轻重,罚款50元200元。14、作业人员施工时,不按中线、腰线施工,随意抬高或偏移和水沟造成积水、墙水、工程质量不合格,视情况严重性罚款100-500元,并进行整改合格。15、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若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材料损坏,将根据情况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并处100元500元罚款。16、巷道维修人员违反操作程序或多处拆换,罚维修人员、班长50元/人,并立即整改合格。17、巷道维修人员、维修前未对施工地点前后5米范围内的支护进行有效加固,对班长罚款50-200元。18、巷道拆换支架作业或放顶时,要安排有经验的人员监视顶板并找好撤退路线,设好警戒,对未人监视、撤退路线不畅等,对有关责任人员处罚50-100元。19、巷道出现断裂、支柱变形、巷道变形严重,维修人员施工结束后,顶、帮封严,顶、帮活面撬掉,煤矸清运等,否则将对班长罚款50元,并整改合格。20、严格执行从外向里、从上往下的维修原则,上山维修需在下部设置23处挡闸,严禁前面掘进,后面拆换维修,否则,将对当班班长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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