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商品场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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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65.020.30B 43DB51四川省地方标准肉兔商品场建设规范(送审稿)2019-XX-XX发布2019-XX-XX实施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 51/T 14902019代替DB51/T 1490-2012DB51/T 14902019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与定义14场址选择25场区规划26肉兔商品场建设规模37兔舍建筑38设备49配套设施5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于2012年首次发布,2019年第一次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DB51/T 1490-2012肉兔商品场建设规范同时废止。与原标准相比,除编

2、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场区规划;增加了屋顶的建造形式;增加了兔笼材料及样式;增加了通风、控温和照明设备;增加了消毒防疫设施;修改了肉兔商品场的建设规模;修改了场址选择;修改了兔舍高度、宽度;修改了饮水设备;修改了供水、供电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本标准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畜牧总站、乐山兔产业技术研究院。本标准起草人:张翔宇、谢晓红、郭志强、雷岷、任永军、李丛艳、邝良德、郑洁、邓小东、张翠霞、杨超、唐丽、季杨、杨锐、易军、梅秀丽、关云秀、何经纬、王小强、荣笠棚。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

3、B51/T 1490-20125肉兔商品场建设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肉兔商品场场址选择、场区规划、建设规模、兔舍建筑、设备、配套设施等。本标准适用于肉兔商品兔场的新建、改建和扩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9 农村防火规范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HJ/T 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

4、处理技术规范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DB 51/T652 种畜禽场建设布局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3 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采光系数窗户有效采光面积与舍内地面面积之比。3.2入射角窗户上缘外侧(或屋檐)一点到兔舍地面纵中线所引垂线与地面水平线之间的夹角。3.3透光角窗户上缘(或屋檐)外侧和下缘内侧向兔舍地面纵中线所引垂线形成的夹角。4 场址选择4.1 场址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土地利用规划。4.2 场址选择的地势、位置、水源和禁止建设区域符合DB51/ T 652的规定。4.3 场址距离居民点、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 m以

5、上,距离其他畜牧场、畜产品加工厂、大型工厂等3000 m以上。4.4 环境质量符合NY/T 388的规定,供电可靠。5 场区规划5.1 肉兔商品场分区5.1.1 生活管理区包括工作人员的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和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设施。5.1.2 辅助生产区一般与生活管理区并列或布置在生活管理区与生产区之间,包括饲料库、配电房等生产辅助设施。5.1.3 生产区与其他区之间应用围墙或绿化隔离带分开,生产建筑与其他建筑间距应大于50 m。5.1.3.1 兔舍朝向应兼顾通风与采光,兔舍纵向轴线应以东西向为主,偏转不超过15,与常年主导风向呈3060角。5.1.3.2 兔舍应平行排列,前后间距宜为8.0

6、 m10.0 m,左右间距宜为8.0 m12 m。5.1.4 隔离区主要包括:病兔隔离舍、堆粪棚、沼气池等设施。应处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处和场区地势最低处,用围墙或绿化带与生产区隔离。隔离区与生产区通过污道连接。5.1.5区域位置和距离符合DB51/ T 652的规定。5.2 场区绿化选择适合当地生长、对人畜无害的花草树木,绿化覆盖率不低于25%。5.3 肉兔商品场与外界应有专用道路相连。场区道路应分净道和污道,两者应避免交叉与混用。净道宽度一般为3.5 m 4.0 m,污道宽度一般为3.0 m 3.5 m,路面应硬化。6 肉兔商品场建设规模肉兔商品场的建设规模以年出栏商品兔或存栏能繁母

7、兔的只数表示,建设规模参考表1的规定。表1 不同规模肉兔商品兔场年存栏能繁母兔和出栏商品兔数量小型中型大型年出栏商品兔(只)15000150004000040000年存栏能繁母兔(只)400400100010007 兔舍建筑7.1 建筑形式7.1.1 密闭式兔舍四面有墙,长轴两侧墙壁每隔2 m设置一个窗户,两侧窗户对称。屋顶形式根据兔舍跨度及当地气候特点而定,一般为双坡式。7.1.2 半开放式兔舍兔舍仅建三面墙与房顶相接,阳面敞开或设铁丝网。7.1.3 开放式兔舍用铁丝网、砖瓦、水泥构件砌成的笼舍合一结构,四面无墙,仅以柱架搭棚顶。舍的上部覆以较大的顶以遮阳防雨。适于较温暖地区。冬季以塑料布取

8、暖。7.2 建筑结构兔舍结构可采用砖混结构、轻钢结构或砖木结构。7.3 兔舍高度根据兔笼具体形式和气候特点而定,从地面到屋檐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 m。7.4 兔舍宽度兔舍宽度根据笼具放置形式而定。一般双列式4.5 m左右,三列式6 m左右。总宽度一般控制在12 m以内。7.5 墙壁和屋顶墙壁可用砖混结构,根据不同地区年均温度和高低温度情况,墙体厚度15 cm 37 cm。外墙应保温隔热,内壁平整光滑、便于清洗消毒。屋顶可为平顶式、单坡式、双坡式、拱式。屋顶坡度根据当地降雨量大小而定。应采取保温隔热和防水措施。7.6 门和窗门窗结实、关闭严实、保温、防蚊蝇、防兽害。门宽不小于1.5 m,窗台高

9、度0.7 m1.0 m,窗户大小应保证兔舍采光系数1:101:15,入射角不小于25,透光角不小于5。7.7 地基和地面地面应致密、坚实、平坦、防潮、不透水、易清扫;舍内地面高于舍外地面20 cm30 cm。7.8 排污 粪尿沟的宽度根据兔笼形式而定,宽度一般在0.6 m 1.0 m,人工清粪坡度控制在1%1.5%,刮板式清粪坡度不超过0.5%。7.9 兔场建筑防火等级生产建筑、公用配套及管理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生产建筑与周边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参考GB 50016戊类厂房的规定执行 .8 设备8.1 兔笼8.1.1 兔笼材料及样式可用砖瓦、水泥和金属等制成。样式可为平列式、重叠式、阶梯式,总

10、高度应不超过1.8 m。生产中兔笼一般分为成品兔笼和自建兔笼两种类型。8.1.2 规格 兔笼宽65 cm70 cm、深55 cm60 cm、高45 cm。8.2 笼门 一般用镀锌材料,为转轴式,网格间距1.5 cm2 cm。8.3 笼底板 一般用楠竹片或镀锌冷拔钢丝制成,竹片条宽2.0 cm2.5 cm,间距1.0 cm1.2 cm。8.4 承粪板采用水泥预制件或瓷砖等材料,承粪板自下而上分别应向笼体后延8 cm10 cm,向前突出5 cm8 cm,前后倾斜角度为1520;笼底板与承粪板之间的距离,前面为10 cm12 cm,后面为20 cm25 cm,最底层兔笼底板离地25 cm35 cm。

11、 8.5 饲喂设备8.5.1 饲槽要求坚固耐啃咬,易清洗消毒,方便投料、采食,兔不易扒料和受污染。可用镀锌板和硬塑料制作。8.5.2 草架可用铁丝和钢筋制作,多设在笼门的外侧。草架分固定式和翻转式。8.6 饮水设备饮水设备包括过滤器、减压装置、饮水器及其附属管路。兔用乳头式自动饮水器由乳头、三通、固定板、固定拉簧组成,要求密封性好,使用方便,持久耐用。一般乳头离笼底板高度为15 cm20 cm。8.7 通风设备一般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兔舍跨度大时采用排风扇等机械通风。8.8 控温设备可采用热风炉、暖气等供暖;湿帘、空调等降温。8.9 照明设备开放式兔舍一般采用自然光照。密闭式兔舍、集约化兔场应采

12、用人工光照,光源以节能灯较好。 9配套设施9.1 供水设施9.1.1 供水设施采用生活、生产、消防合一的给水系统,由水源、水泵、水塔、水管网和饮水设备组成,水质应符合NY 5027的规定。9.1.2 管理生活区的给排水按工业与民用建筑有关规定执行。9.2 供电设施肉兔商品场用电负荷等级为三级负荷。兔场设变配电室,并根据当地供电情况设置自备电源。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GB 50052的规定。9.3 消防设施按GB 50039的规定执行。9.4 无害化处理设施9.4.1粪污处理设施的设计原则、布局和处理方式应符合NY/T 1168的要求。其处理能力应与生产规模相匹配。9.4.2 一般采用高温堆肥发酵处理以实现粪污的资源化利用,粪污处理后应符合NY/T 1168的要求。9.4.3污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净化处理,作为农田灌溉用水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9.5 消毒防疫设施 9.5.1 场区大门入口、生产区入口、兔舍入口处设消毒池,生产区入口处设人员消毒间及更衣室, 配备消毒器具。9.5.2 肉兔商品场四周应建围墙,并有绿化隔离带。应建设安全填埋井,非传染性病死兔尸体和死胎的处理与处置应符合HJ/T81的规定。传染性病死兔尸体及器官组织等处理按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9.5.3 兔场建设时应形成独立的区域,各区间设置隔离沟、障及有效的防疫措施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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