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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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 ,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被许可人: ,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鉴于: (许可人)获国务院批准,对其资产进行了重组(以下简称 “重组 ”),并作为发起人,依据中国法律于 年月日,成立了 (被许 可人)。(被许可人)注入重组前属于 (许可人)及 其下属企业或单位的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和开 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产品销售、有关科研机构以及相关 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下统称 “ 核心业务 ”)。(许可人)拥有用于核心业务的商标,并愿意将该等商 标许可给 (许可人)使用,且 (被许可人)有

2、意使用该等商标。据此,双方协议如下:第 1 条许可人本合同许可人是 (许可人)及其全权代表的相关下属企业或单位,其中包括 (许可人)本身,以及向(许可人)发出关于代表其签署本合同等事宜的 “ 授权 委托书 ”的(许可人)的全资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或单位。第 2 条商标本合同项下的商标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时,许可人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外,已经登记注册的与核心业务有关的商标,包括但 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标(以下统称 “ 许可商标 ”)。第 3 条许可3.1 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标注册 类别在其生产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包括但不 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

3、下简称 “许可使用商品 ” )。3.2 被许可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使用许可商标,且该等使用系排他 性的使用,但许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该等商标。除非经被许可人同 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转让任何许可 商标。第 4 条期限4.1 被许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直至许可商标注册 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或直至双方达成协议的终止使用日期。4.2 上述 4.1 条所述之注册期后满或终止,不影响本合同项下其他 未到期或未终止使用的商标的许可使用。第 5 条费用本合同双方同意被许可人可以无偿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许可商标, 但被许可人须于每年 月 日之前向许可人支付该年度许可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4、规定为维系该等商标的有效性 而已经实际支出的费用。但是,被许可人不需向许可人支付按照 本合同的规定被许可人已经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项下一个或多个许 可商标的维系费用。第 6 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1 许可人的权利:(a) 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b) 有权要求被许可人依本合同约定支付许可商标维系费用。6.2 许可人的义务:(a) 除非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亦不得 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b)承诺并保证本合同项下商标许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导 致第三人的索赔、诉讼或给被许可人造成任何损失,许可人保证 使被许可人免受该类索赔、诉讼和损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许可 人

5、进行赔偿。(c)许可人保证按时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商标有效性的 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 注销;并依据被许可人的要求,在被许可人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 册登记该商标。(d)本合同签订后,许可人负责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商标 管理机关办理本合同备案存查手续。(e)根据被许可人要求或许可商标保护需要,向国家有关机构就 有关许可商标申请保护。6.3 被许可人的权利:(a)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依法使用许可商标。(b)有权就许可使用商品参加各级名优产品的评比,所获得的荣 誉和物质利益归被许可人所有。6.4 被许可人的义务:(a) 非经许可人同意,被许可人不得与第三人就许

6、可商标再签订 使用许可合同。(b) 如发生许可商标侵权事宜,许可人负责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 诉,被许可人应当协助查明事实。(c )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许可人支付许可商标的维系费用。第 7 条双方进一步的保证本合同双方有义务采取进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签署其他 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或文件,以确保本合同宗旨和规定内容的实 现。第 8 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8.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 生效。8.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a) 本合同期限后满,或。(b)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c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

7、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 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8.3 无论 8.1 和 8.2 条如何规定,每年 月 日之前,被许可人有权按其生产经营需要,决定终止使用本合同项下 一个或多个许可商标,并须在该日之前书面通知许可人该等终 止。一俟被许可人按前款规定终止使用该等商标,则被许可人从 下一个年度起对该等商标不再支付本合同第 5 条所规定之费用。第 9 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 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第 10 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10.1 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a) 许

8、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 效的营业执照。(b) 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 的营业范围的活动。(c)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 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许可人的有效授权 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d)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 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 规定。10.2 被许可人的陈述和保证:(a)被许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b)被许可人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

9、任何超出法律规 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c)被许可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 本合同的是被许可人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 成对被许可人有约束力的责任。(d)被许可人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 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或规定。第 11 条不可抗力11.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 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 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 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 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

10、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 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 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 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 予中止。11.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 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 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 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 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 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11.3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

11、协商决定如何执 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 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 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 用本合同 8.2 (c )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第 12 条其他规定12.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 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12.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 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12.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 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12.4 本合同或其附件

12、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 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12.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 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 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 力或特权的行使。12.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第 13 条通讯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 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挂号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 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 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a)经专人

13、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 7 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 日)被视为有效。(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 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 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许可人通讯地址: 传真: 邮编: 被许可人通讯地址: 传真: 邮编: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 另一方。第 14 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14.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解释。14.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 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 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 15 条附则15.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15.2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 年 月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许可人(盖章): 被许可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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